我的故乡在广东省三水县,明朝便建县,迄今已有六百多年,在近一、二十年间,改为市不久又改为“区”属佛山市管治。本来行政区域建制名称的变更,是不足为奇的政府行为,但却使我百感交集。
就在三水县改市那年,我跟一班文友乘车前往肇庆鼎湖山广东蓝带作家山庄,途经三水时又上了几位文友,同乡相见,等于同志加兄弟,怎知一见成“仇”皆因我惹下的祸竟为的是一个“县”字。
“三水早就升‘市’了,不用‘县’了!”
那语气,那眼神,好象怪我无礼,怪我不识时务,更象我掘了他祖宗的坟墓。好在今天招待我们的是肇庆市而不是三水市,又好在他是文友而不是“万金油”干部(那时还未称公务员),不然,好家伙,招待所里吃“四菜一汤”无疑。
联想到前些时候一则新闻,报道某县升市的盛况,举城鞭炮齐鸣,欢宴娱乐,额手称庆。
“‘市’值”究竟有多大?“健力宝”是不是诞生“市”的拳头产品,抑或是有了“市”才促使“健力宝”成为闻名遐迩的品牌?一个平头百姓如井底之蛙,目光短浅,是很难考究出什么来的。
不过,可以肯定,有两种人是立竿见影的最大收益户:一是刻印章者,一是制招牌者。一个市,纵至各区、镇、街、乡、村,横至五套班子,各部委办,局科室,有谁能计算出有多少印章牌匾?
笔者也凑凑热闹,捧出古籍来考究:
“县”地方区域之称。释名释州园云:“县,悬也,悬系于郡也。”周时县大郡小,以县统郡。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统一中国后,废封建,置郡县,郡大县小,以郡统县,至宋朝改郡为府。
以南粤大地而言,番禺县始置于秦,隋改置南海县,幅员广大到要历史学家才能划出。明清两代两县同为广州府治。1936年版辞海•广东省:“明置广东布政使司,清为广东省,民国仍之••••••省会曰番禺县。”
再谈“市”辞海:“市,买卖货物也,引申为凡所有求取行同交易曰市;市集,有一定时期,一定地点之临时商场也。”再说浅一点,市,就是商场,而且还是“临时”的。在旧时农村,逢农历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定为交易之日,即为“圩市”现在很多乡村仍有这些用砖柱顶起杉梁片瓦、四面通风的坊间,算是最好的“市”证。
同治•番禺县志卷十八有载:城里有四牌楼市、正东门市、大北门市、沙洲市等;郊外有龙归市、太和市、大田市、桥头市等。不仅有书为证,有物为证,还有人证。最近我乘833公交车去太和镇,就亲耳听到一个农妇说“不去龙归市,还是去省城”的话语。
从前是“县”管“市”现在是“市”管“县”前面也说到“周时是县大郡小”“秦时是郡大县小”的先例,看来也顺理成章。
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改成“市”管“市”吧?!可能有人立即骂我:“你懂个屁!前者是省级市,后者是地级市,再后者就是县级市!”
好样的!有两位姓王的市长同时走入会堂,工作人员安排坐位时是否要说:请王市长坐右边,请王县级市长左边坐!叫者多别扭,听者多尴尬;如果不加“县级”两位市长岂不是要演二人转小戏了?
笔者也略知民国时期的“市县制”省会称市,市管县,县又分一、二、三几等,虽不见诸书报,但心知肚明番禺是一等县,三水是三等县。时至今日的发展,如“一等”不显示政绩裴然,还可加上“特级”、“顶级”、“超级”、“特超级”等等定语,何须“市”管“市”?
我不敢品评“崇市”者,但如果不是“官本位”作祟,又何以“县级市”陆续改为“区”后,又不闻鞭炮齐鸣呢。200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