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1。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1工作目标
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2。2工作任务
2。2。1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2。2。2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2。2。3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促整改。
2。2。4分析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成因和深层次综合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
3。1检查内容
3。1。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
3。1。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法性。
3。1。3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
3。2检查依据
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职责分工
4。1国土资源部
4。1。1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遥感监测,部署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组织开展督查、挂牌督办和验收工作。
4。1。3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
4。1。4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5通报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4。1。6依法制定、实施奖惩措施。
4。1。7制定和解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
4。2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4。2。1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2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督促落实国土资源部督查、验收意见。
4。2。3立案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2。4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
4。2。5通报本行政区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4。2。6依法制定、实施奖惩措施。
4。3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3。1核查监测图斑
组织核查监测图斑,区分监测图斑类别,确定监测图斑涉及的地块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的坐标,调查基本情况,拍摄实地照片,制作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图(局部)等。
4。3。2审查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法性
4。3。2。1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上标注地块位置。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属于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涉及的图斑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图(局部)上标注图斑位置。
4。3。2。2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和供地审批手续。
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涉及的图斑是否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其中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是否依法办理。
4。3。3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4。3。4填写相关报表
根据土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的核查和查处情况,分别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对判定为军用土地的图斑,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4。3。5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
5工作流程
5。1工作部署
5。1。1国土资源部确定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5。1。2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逐级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5。1。3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订购卫片数据,统一制作和发放用于卫片执法检查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
5。2工作准备
5。2。1组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各相关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5。2。2装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用于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制作卫片的绘图仪及相关耗材、外业核查的交通工具及测绘仪器等必要的工作装备。
5。2。3经费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5。2。4资料准备
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土地变更调查图件和统计台帐、用地审批文件、日常巡查台帐、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案卷等相关文件资料。
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矿产资源规划图件、矿区范围图件、矿山企业变更统一台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文件、日常巡查台帐、群众举报违法勘查开采的登记材料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查处案卷等相关文件资料。
5。3提取疑似违法图斑
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土地利用变化图斑进行内业核查,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填写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登记表。
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图斑进行内业核查,结合矿产资源规划、探矿权、采矿权等基础数据和地质背景,区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延续图斑、新增图斑和关停图斑,提取疑似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图斑,填写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登记表。
5。4制发卫片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部统一提供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印制、分发卫片。
5。5土地监测图斑核查
5。5。1区分地块
市、县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通过内业判别和实地核查,区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所涉及的地块范围,判定地块类别,做好相关记录。
5。5。1。1地块类别
监测图斑涉及的地块区分为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
5。5。1。2地块编号
一个地块对应一个地块编号。地块编号以图斑编号为基础进行编定(编定方法详见附录二)。
5。5。1。3坐标文件
市、县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确定图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