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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的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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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在网上看到了一些新闻,心里不是滋味,心想:这些孩子都怎么了?

    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女,在厌烦家人责骂后,竟然选择跟随28岁的小伙“私奔”被解救时,少女已和小伙办了喜宴,但仍坚称自己是自愿的。小丽一家来自贵州,在宁波市江东区开店做小生意,小丽还是在校学生。今年4月10日,小丽的家长向江东明楼派出所报警,称他们14岁的女儿小丽(化名)已经失踪一星期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小丽跟随张某去了他老家河南。警方远赴河南解救小丽,到河南后警方发现小丽住在张某家。出乎警方意外的是,小丽竟对警方的解救丝毫不买账。“我是自愿跟他走的,你们不要去骚扰他。”张某今年28岁,因为小丽经常去他所在的店里就认识了,虽然小丽还是个孩子,但两人很聊得来。4月3日,小丽因为成绩差遭到阿姨的责骂,第二天因为学习的问题,她又挨了父母一顿责骂。想到平时自己经常被骂“没用”那一天小丽找到张某说,想逃离这个家。张某二话没说,带着小丽到市区玩了一天。当晚,两人住在一起发生了性关系。4月5日,小丽和张某商量决定私奔,去河南张某的家乡,并让小丽对外人说自己18岁。5月9日,小丽和张某还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此后,这个孩子就以“妻子”的身份一直居住在张某的家里,直到被解救。按照刑法规定,张某明知小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长期同居,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目前有些孩子的早熟和对性的幻想令她们迷失在外界的诱惑中,受到伤害还不自知。专家表示,家庭教育的失败是导致小丽迷失的主要原因。她在家里得不到想要的关爱,所以对张某的关心误认为就是自己想要的爱。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半成人感,生理成熟,但思想仍然幼稚,思维比较单纯,有很强的依赖感,所以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惑。而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因为没有什么生活经验,无法正确判断周遭的事物,这往往会令孩子受到伤害。对这些孩子,国家通过法律强制保护他们免受伤害,而家长更应该注意正确引导青春期的孩子学会正常处理与异性的沟通、交流,避免孩子受到诱惑。(现代金报2007年6月27日)

    教育孩子,家长和社会都有责任。14岁的孩子懂啥呀?我们要正确地引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生理成熟心理也要成熟。

    6月25日日10时30分,一个脸色煞白的小姑娘在两名中年妇女的搀扶下,来到大连市妇产医院急诊室,其中一名妇女手中捧着一个小纸箱,箱子里竟然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新生婴儿,一旁的小姑娘正是这个婴儿的妈妈,今年刚满19岁。两名妇女说他们是在马路边发现这个小姑娘的,当时,她已经将孩子生下来了,下体还在淌血。女孩正躺在急诊室里打着吊瓶,脸色苍白,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婴儿躺在她身边吸氧。女孩一边留着泪一边说,她从小妈妈就跟人跑了,剩下她和弟弟跟爸爸生活,而爸爸几乎不管她,念完小学她就出来打工了,这次来大连还不到10天,之前在秦皇岛一超市工作。“早知道会出事我就不过来了”女孩坚持说不知道自己怀孕,因为没有人告诉她这方面知识,直到昨日凌晨5时多,孩子出生,她才傻了眼。女孩哭着说她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估计是去年那次和朋友一起玩,喝醉了所致。说到以后的打算,女孩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想马上坐快客回家。(新商报2007年06月26日)

    除了家庭破碎的原因外,孩子的自律也是应该追究的主要原因,不是所有家庭破裂的孩子都会出事的,也有很争器的嘛,关键是看个人。

    小琴刚满14岁,家住高县大窝镇,正在泸州某职业技术学校上学。4月23日,小琴回家取欠学校的1000元学费。父亲一共给了她1250元“第二天离开后,孩子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家人遍寻无果。直到6月3日,小琴叔父秦先生的一个工友称好像在城区南岸的一家歌舞厅看见过小琴。报案后与民警来到“蓬莱阁俱乐部”在一间包房里找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小琴。当时,一个50多岁的老头正抱着她唱歌。小琴称,离家来到宜宾城区后,她到一个在城里打工的同学处住了两天。4月26日上午,她在城区南街公交车站候车准备返回学校时,遇见一位中年妇女“她说帮我找一个服务员的工作。”不谙世事的小琴被骗到“蓬莱阁”后,开始长达一个多月的噩梦生活,小琴被迫接待了近百个“客人”(四川在线2007年6月12)

    社会更应该多多关注求成年少女的生理和心理变化,以免误入歧途。面对社会上利用无知少女发财的人,要加大打击力度。

    6月26日,一名推着自行车的男子带着一名脱光衣服的男孩行走在苏州人民路上。据这位推车的男子讲,小孩是他的儿子,经常在外面“闯祸”读书又不认真,当日将小孩脱光衣服在街头曝光。许多行人目睹后,都为这名家长的行为而气愤。(人民图片网2007年06月27日)

    教育孩子,怎么能一罚了之?这位父亲居然想出如此损招,让人想起电影中文革批斗的情形,但人家红卫家好歹也让反革命穿着衣服啊!这样一来,这孩子算是毁了,自尊心何存啊?你让他再怎么面对世人啊?

    广州籍年仅11岁的女生小芳(化名),2002年7月到福州福清宏路某文武学校学习,当时交了3。2万元赞助费。今年1月,已念4年级的小芳回家过年。每隔两三分钟,她都要用手掏掏下体,这一反常举动引起家人的注意。小芳告诉家人,她的下体很痒,很不舒服。第二天,哥哥黄先生的妻子带着小芳去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全家人万分震惊,小芳患上梅毒已经有两个月了。原来,小芳在文武学校是寄校生,家里给的零花钱寄在老师那里。去年11月的一天上午,她找张老师要零花钱,老师让她到宿舍拿。到了宿舍,老师很热情地泡了一碗面给她吃。小芳说不吃。老师突然叫她脱下裤子,转过身去。接着,小芳感觉有个东西插进了她的下体。年仅11岁的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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