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去。
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破旧的笔记本,那是阿超的遗物,我定了定神,再度翻开那本我早已看得烂熟的日记。
x月x日
没有任何的回音,连退稿信也都没有一封。
我不服气。
我不是那种绣花枕头,我是有诗歌细胞的人,我没有理由闯不出名堂来。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相信我辛苦的耕耘会没有收获。
不信命,只信双手去苦拼。
远志又在嘲笑,他说编辑部的编辑根本看都不会看寄来的作品,我不相信,他说你搞文学不知道吗?好多名作都是编辑偶尔从废纸堆里找出来的,那没有发现的该有多少?他说的总象是有道理似的,我说不过他。
今日我鼓起勇气到诗编辑部去,在二楼,我徘徊着不敢进去,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在楼梯间摔了一跤。麻袋里的废纸全部落了出来,我看见大堆大堆的完整无缺的信件,它们根本就没有拆过。
我知道那是什么,但我仍无法不敢相信。
我宁可没有看见,我想如果以后远志再同我争论,我更没有话可说。
我走了,没有进去。
x月x日晴
今日纯子告诉我,她已找了一份工作,为一家著名化妆品工司作化妆品推销员,她的销售成绩很好,老板很器重她,纯子那么漂亮,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广告,当然成绩会好,我为她高兴。但同时心里又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没有成功,甚至可以说我失败了,因为我的预期落了空,我没能够发表一篇诗作,也许我还需要时间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诗发表了”她偏偏问我。
我好尴尬,只是胡乱地应道“快了吧”
“你会成功的。”她说:“我相信你。”
不知怎么回事,我自我评价自己时总是那么自信,可是当别人说我可以的时候,我却仿佛很紧张,不那么自信似的,这是为什么呢?
x月x日
收到什么全国大学生诗歌精选委员会的通知单,说我的诗已入选,奇怪,我从来也不曾向这个委员会投过什么诗啊,信里还要求我买下二十本,让我寄两百元钱,真可笑,这种骗钱的把戏报上已不知登了多少,想不到会让我碰上,我把信撕了。
我没有告诉志远,他听了以后也许又会嘲笑我,文学沾满了铜臭气啊,诗歌死亡了啊!
我不会认输。
我不可以向他认输,我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x月x日
今日读到一篇著名作家的文章,方才知道为什么我的作品总是发表不了。
这篇文章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如今回过头来认真想想和看看就不难认定,自己的许多作品并不是充分体现自己意志或艺术水准的产物,而是夹杂了许多文学期刊编辑意志和艺术追求的汇合物。有些是自己按文学期刊编辑意图修改的,有些则是文学期刊编辑亲自动手自作主张动笔添改的。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面对文学期刊,你得把小说写得更象小说,把散文写得更象散文,把诗歌弄得更象诗歌。作者也好,编者也罢,都在作这样的努力。许多文学期刊编辑,总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将自己认可、认同、指导、倡导的文学作品形式强塞给读者。至于读者是否认同或反应如何却没有过多关注。这不能不说给文学期刊的生存前景带来了诸多难题。有些文学期刊,说白了是办给编辑和作者看到的,而不是办给读者看的。
难怪文学越来越没有市场,特别是诗歌刊物更是在苦苦挣扎,这一切都是文学界自己造成的,自废武功,然而,文学界却依然不思进取,我行我素。
看来我真的没有什么机会发表作品,我不会按照编辑要求的模式去写诗,绝不会。
x月x日
今日纯子来找我,她穿着一套新衣,漂亮得象仙女,她给我带了一双靴子“我这个月赚了一千多块呢。我就给你买了一双靴子。”我知道这双靴子很贵,我还穿着球鞋,这几天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脚冻满了疮,我没钱买靴子也不好意思开口找家里要钱,我知道家里供我念书已很不容易,怪只怪自己没本事。
我从来没给纯子买过什么,可她却用自己赚的钱给我买东西,想想有时候,我真的很任性,很伤她,但她却从来不曾怪过我,依然对我百依百顺,哦,到哪里才能找那么好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她,不对她发脾气,我不应将我的失意转嫁到她的头上。
她打来开水,轻轻地将我的脚泡在水里,温柔地搓揉,她看见了我的冻疮,她边洗边流泪。
啊,我好幸福,可那一刻我的羞惭却又迅速地扩展全身,我不要她来服侍我,我要出人头地,拼命地赚钱来养她。
x月x日
黑色的轿车停了下来,司机彬彬有礼地打开车门,纯子神采飞扬地从车里下来,象站在领奖台上的电影明星。
她看见我,迈着轻盈地步子走过来。
“超”
司机施施然地走过来,他身着高级西装,戴着金丝眼镜,不容否认,他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味道,这是我们学生无法拥有的,这股味道是属于贵族富商的,不知怎么的,我看到他,就有一股来气和冲动的感觉,仿佛他是我潜意识中寻找的仇人或是情敌。
“这是我老板,陈建国”
他微笑着,颇有风度地伸出手来,手上的戒指,手腕上的金表闪闪发光,我并不想让纯子难堪,可是手却毫不听指挥,它失灵了。
他故作大度的一笑,对纯子说。
“我不打扰你们了,明天见。”
他走了。
我们静静地坐在石凳上,睡也不开口讲话,我很想对她说话,我知道当时她一定很难堪,我很想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你为什么坐你老板的车?”语气也很僵硬。
“别乱想了好不好,老板出去办事,经过g大,顺带了我一程。”她温柔地说。
我太自私了,方才我完全失去了男士的风度,明明是我不对,我却反过来责问她,也许她心里仍然委屈,却照顾着我的情绪。
唉,纯子,你为怎么对我这么好呢。
x月x日
我真的很后悔和志远来找他。
我不知道志远是好心,托人七弯八拐地找到了这个编辑,不过是市报副刊的一个普通编辑而已,架子却大得惊人,那股傲气恨不得眼睛长到了头上。
“你这什么破烟,低于黄鹤楼的我瞧都不瞧。”
志远依然陪着笑脸,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也应该如此,但就是笑不起来。
“我是给德清哥面子,如果不是他打招呼,我烦都懒得烦。”他傲慢无礼地说:“东西先丢我这里,有时间我会看的。”
“那就麻烦您了,中午我们要请您吃个便饭,请您务必赏脸。”远志的头低得更低了。
“你挺懂事的啊。”他轻佻地说。
这是什么道理,我发表两篇诗作不到二十块钱的稿费,还要请他吃饭?!看到他那牛b哄哄的样子就想吐。
“我不发了。”我冷冷地对他说。
他像一条从水里蹦出的鱼一样。“你说什么?”
“我不发了,我们走。”我用力拉远志的手。
“你疯了,你真是疯子,对不起,对不起他不会讲话,他不是这个意思。”远志还手忙脚乱地对他解释。
“你们滚,什么玩意。”
出了门,远志扔下我,气冲冲地往前走。
“喂,等等我,老大。”
“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啊,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很好,我不想怎么样,凭什么我发文章还要我们接客。”
“你的脑袋里是一堆大便啦!人家是编辑,发不发稿掌握在他的手中,你不请,请他吃饭的人多得是,开头当然要出点血,以后不就回来了吗,你完全是一只猪。”
“我不想用这种不正常的手段去讨好他,我要凭自己的真实能力发表。”我说。
“你去死吧,只要能达到目的,管他是什么手段,你为什么要发表文章,还不是想要出人头地,有了名之后,可以有钱赚,明明世俗的动机偏偏又披上神圣的外衣,你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碑坊。”
他说得对,他戳到了我内心真实的痛处,我要发表作品,我要成名,无非还是想向世人证明我喻超可以!我能!我行!只是我心深处自己不肯脱下虚伪的遮羞布罢了。
x月x日
无聊
远志提着一大袋卤菜,拎着几瓶啤酒走进来。
“你真的不去。”
“不去,她们公司的什么庆功会,我去干什么。”
“那就我陪你喽。”
金黄的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把窗棱的影子照在我们的脸上,录音机里放着伤感的情歌,我们抽着烟,喝着啤酒,他看出了我的闷闷不乐。
“你不敢去?”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迸出一句。
“什么不敢去。”
“你毫无作为,而她很成功。”
“她的成功是因为她长的漂亮,很多人是因为她的漂亮才买化妆品。”
“不管主观客观,她的漂亮起了作用,而你的才华却没能起作用。”
“老大,不说话太直接了吧。”
“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不努力,在诗歌影响力日渐式微的年代,把它当作奋斗的目标是多么难以实现啊,也许在十年前诗歌盛行的年代,你只要稍加努力就可以在诗坛找到一席之地,可是现在——”
“别说了,老大,你说的我很自卑啊。”
我们一起嘻笑起来“干杯,兄弟。”
他饮了一大口说“别人不欣赏你,我欣赏你,很久没听到你的诗,念首给我听听。”
他是认真的,我知道,尽管他总是在批评我,却又总在积极的为我奔跑,希望能助我一臂之力,他不是那种把我的诗当作可有可无的玩具的人。
许多人都说不明白
为什么会采用那样的方式
为什么,也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悄悄走入异地的天堂
但我不说,不问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永恒的问题
正如英文所说的
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
那获诺贝尔奖的海明威川成们
那十年浩劫中,含冤死去的文人骚客们
他们也是自己把自己送入了天堂
却没有人能够轻视他们
顾城,你是不朽的
在朦胧的时节
读你的诗引起我多少的沉思啊
有时候我也悄悄走到你的边缘
一会儿看你的诗
一会看身边的云
你悄悄的走了
我觉得
别人看你时很远很远
而我看你时却很近很近
他鼓起掌来。
“你真好像他的知音。”
“他死了。”
“是,他死了,秋日的最后一朵玫瑰已经凋零了。诗歌已经死亡了,为诗歌的死亡干杯。”
我们都有几分醉意,我们讲了许多愚不可及的疯话,但我记不起来了。
x月x日
走进餐厅,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们,在我的耳边,依然回响着同寝室女孩暖昧的笑声。
“她老板请吃饭了。”
我慢慢地走近,他们一点也没有觉察,他的笑很含蓄,她的笑很爽朗,却都发自内心,只有我,一股强烈的酸味在我的胸中翻滚,我很想吐,一股怒火也渐渐自心中起来,每走近一步,怒火便增加一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失态了,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
“陈老板,”我冷冷地说。
“超,你怎么来了,陈老板请客,一起吃吧。”
“我不饿”我说,我瞪着他。
他神态很从容,只瞥了我一眼,脸上挂着那种含蓄的淡淡的笑,但我却感觉出他瞧不起我的眼神和笑容中隐藏的那股轻蔑的劲头,他激怒了我,甚至是他故意地想激怒我,我挣脱纯的手,径直走到他身边。
“你想怎么样,你别对纯子不怀好意,我警告你。”
“超,你乱说什么,陈老板孩子都十岁了。”
“那就更不能再缠着你了。”
“超,你别乱猜,陈老板不是坏人,”她拉扯着我,她的脸通红,眼泪在眼中打着转,服务生和吃饭的人都围过来,她使我不能动弹,这让我感到很没有面子,我狠狠地将她一推,她跌到在地,我很想过去扶她,但虚荣心使我移不动脚,反让他钻了空子,他过去扶起了她,他再度用那种我忍受不了的轻蔑语气和口吻对我说“年轻人,第一,我不过是请她吃一顿饭而已,没什么企图,第二,就是我有什么企图,那也是我的权利,你今天的行为象一个大学生的行为吗?流氓而已。”
围观的人怯怯私语,都在指责我的不对,我已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他的话激怒了我,我拿起桌上的啤酒向他砸去,他用手一挡,他的表被砸破了,我又向他的头砸去,他没有躲过“砰”的一声,他的头破了,慢慢地流出血来,纯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她吓呆了。
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把我紧紧地抓住,我看见了,我看见纯子惊慌失措地用手帕给他揩血,他掏出手机。
他冷冷地对我说:“我要报警了,你等着坐牢吧。”
“别,别报警,老板,求求你,别报警”纯子抬起头,泪流满面,她在为我求他,在那一刻,我真的有心碎的感觉。
“别求他,纯子你别求他。”我拼命地想要挣脱,但他们却把我卡得死死的,使我完全动弹不得。
他看看我,又看看纯子,纯子像被刚摧残的荷叶一样,软弱无力,她抓着他的右手,他看着纯子,眼光渐渐地柔和。
“我保留报警的权利,但你必须跟我走。”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她迟疑了一下,又看了我一眼,眼光是那样的凄凉,她猛地扭过头,她走了,而我竟然听不到自己叫喊的声音。
我已傻了,呆了。
x月x日
我越来越感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是那样的无用。
我没有一件事情做的圆满,没有一件事情是成功的,失败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
是我错了,无论我有怎样的原因,我的所作所为都无法解释的通,都无法令人原谅,然而最令我痛苦的是,我明知我做的不对,却仍在延续着错误。
我应该主动去找纯子的,我应该向她道歉,这股念头天天缠在我的脑子里,我知道,我找的那些我不能去的理由都是无法成立的。
我是根本没有勇气,而且我知道,我不去找她,她还是会来找我的。
我厌恶自己,深恶痛绝!
x月x日
纯子来了。
其实我是那样的狂喜,然而我却依旧装作毫不在意。
她明显的倦了、瘦了。
“这一次又是我来找你!”她无精打采地说。“你对我的爱——我头一次感到迷茫了。”
她的话严重地打击了我。
我本以为我会温柔地对待她,没想到,从我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仍是那么沉闷。
“你那晚没有回来?”
她的表情和奇特,似乎发生了难以预料的事情一样。
“他开了房间,我很害怕,但我更怕他报警抓你,那个时候我仿佛失去了知觉和意识,他进来了,我已经准备放弃一切,然而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那一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他是个好老板,超,我是爱你的,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开心,我可以放弃这份工作,反正也是业余的,把不愉快的事忘记了,好吗?我们以前多么开心。”
我完全感受到了纯子的痴情,对我的依赖及其百依百顺,这倒使我内心羞惭到了极点,无论我做错什么,纯子总是千方百计的顺着我,其实她不过是为了顾全我虚伪的像纸一样的面子和自尊罢了,在她的面前,我的灵魂时刻榨出皮袍下的“小”来。
x月x日
我痛恨我的神经,它像雷达一样敏感。
一切已经风平浪静,可是我的心魔却时时在诱惑着我。
那夜真的无事发生吗?那个家伙会那样的轻易地放过纯子,纯子会不会怕因伤了我的自尊骗了我。
猜忌像老鼠啮咧着我的理智,让我惶惶然。
和纯子在一起的时候,猜忌就像我的影子一样,定眼一看,它就在你的身边,于是,我怎么也不能平静下来,自然下来,她很清楚我身体和心理的变化,她不知所措的问:“你怎么啦?”
我终于知道,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那种宁静的幸福生活。
“你在想些什么?”她困惑的问。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粗,节奏越来越快,令我只喉咙阻塞,呼吸困难,而内心的强大的欲说念头同时也象气体一样膨胀,它和纯子的声音相撞,碰出激烈的火花。
“他真的没和你上床吗?”我问。
纯子似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似乎听了一个天大的噩耗。半响,她才会过神来,她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我一个大嘴巴。
很痛,以至于连她的离去我都一无所知。
x月x日
“诗人,诗人历来就是无用人的别称,他们冲动、神经质,狂傲却又无能,喜欢折磨别人更喜欢折磨自己,他们自以为很伟大,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小人物。”
远志的语言虽然是那样的尖酸刻薄,却又十分真实形象。
我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治。
“真的结束了吗?”
“结束了。”
“一定是你提出分手的,对不对,你不开口,她一定不会提的,她仍对你抱有幻想,她很痴情的。”
“可是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已变了质,我再没有以前的那种快乐的感觉,你知道吗,既然知道一定会不在一起,那就早些了断吧,免得牵挂。”
“你够很。”他伸出大拇指在我面前死劲地晃动“我应该喊你老大。”
他看见了桌上的稿纸“又在写什么鸟诗怀念你死去的爱情。”
情已逝,情已如昨日黄花
情曾如此情又不再如斯
情难再启齿启齿也是固执
在梦醒时分你是否也奇怪
总会重复那些年青时我们曾嘲笑过的事
比方花落比方人老比方情逝
不等挥挥衣袖人已远走
你来时天空很蓝你走时也很蓝
那么请你在我痛苦时不要阻拦
在我平静时不要重提伤感
我的心情很蓝
痛苦是深蓝平静是浅蓝
“自欺欺人,你的心情真的很蓝吗?你只会欺骗自己。”
他夺门而出。
他说得对,我的心情根本不蓝,而是黑漆漆的一片。
x月x日
我越来越讨厌这里,或者说,我对这里的一切患了过敏症,我心焦、呕吐、失眠,如同我断然提出分手一样,我知道我该离开这里了。
失恋的痛苦就象晚期扩散的癌细胞,尽管看起来,我外表平静如风,真实内心早已触目惊心,只有远行才能减轻我内在的压力。
“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你的举动总是那么令人莫名其妙。”
“我知道,可是内心却强烈地要求我去做。”我说。
“你无药可救了。”远志长叹一声。
“随你怎么说,我还是要请你帮忙,帮我保管这盏煤油灯,我曾作为生日礼物给纯子的,她还给我了。”
他面无表情的接过来,仔细地看它,看它那陈旧不堪的灯罩,熏的发黑的灯内层,他抬起头,我看到他满脸的讽刺。
“这就是你所寄予希望的神灯?”
我不语。
“你仍在幻想、幻想,一摸灯,就会有巨人跳出来,就在你的面前,你不要金钱,不要美女,只要神帮助你重结一段尘缘,跟你的前度女友从头来过。”
“没有神,知道吗,只有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你的爱情结束了,是你自己弄砸的,你要面对现实,这盏灯根本就不应该再存在,它的存在始终让你对爱情抱着天真的幻想。”
他的手一松,灯掉在地上,碎了。
在萤光灯的照射下,它那破碎的玻璃片仿佛泛着妖异的光。
其实那一瞬间我甚至有如释负重的感觉,仿佛期望它砸碎似的确,但不能我动手,然而当这个过程完结,我却又暴怒起来,他侵犯了我的权利,撕开了我的伤疤,我扑上去,用脚猛踹他的小腹,他也迅速还击,我太弱小了,我打不过了,被他打倒在床上,我们大口地喘着气,像两只烈阳下的狗。
“你去死吧。”他走了。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笑,但笑不出来。
6
喻超走了,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有时我独自一个人,抽着烟的时候,会想到他,他不知在中国的哪一座城市里,不知道他在用什么样的方式生活,不知道他后不后悔流浪的生涯。
但我知道,他一颗多情的心不会死,他的幻想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尽管我从不赞同他的那些不实际的幻想。但我却敬佩于他的幻想执着,他的神灯虽被我砸破,但他心目中的那盏神灯仍然发着昏暗的光。
有时候,竟偶尔能从报纸的文艺副刊不起眼的角落里读到他署名的小诗,我知道他决不会放弃,就如同他曾经对我说过的,鹰的眼里只有野兔,金龟子的眼中只有粪球,而诗人,诗人是永远忘不掉写诗的。
有一首诗,我知道他是写给谁的。
我的卜源出我的真心
致xx
我要走得很远很远
当你已离开人群
我要你面前占卦
而你也一定要停下
我这样长久地沉默不语
才能镇定自己狂乱的思绪
我还要故意有一种嘶哑
请你一定不要揭开我的面纱
你的未来一定是
一种超越天堂的幸福
我所有的泪早已经完好收藏
我所该做的
就是用卜的方式溶化你的不安
请继续前行
不要留意我的风铃
我的卜源出我的真心
虽然我绝口不提爱情
他对她的祝福之情跃然纸上,不知道已很长时间没再见过的熊美纯会不会看到这首诗呢。
毕业、上班、失恋,时光匆匆,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诗歌、文学更是江河日下,在生活的重压下,我渐渐地忘记了阿超,直到有一天,有人敲我狗窝的门。
是他。
他变了许多,白白的皮肤现在变的黝黑,瘦弱的身躯变得结结实实。长长的头发胡子均没有剔去,象个流浪很久的异乡客,而过去那种天真单纯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而深刻,唯有多年不见的笑容一如以前,没有改变。
啤酒、香烟、花生米、卤牛肉,我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可以无拘无束、畅所欲言,坦诚相待的年代,一种爽的感觉满布于全身,从心灵到头脑的感觉,他娓娓地讲述,讲述他做导游、做建筑小工、做厨师下手、做电脑打字员等生活经历,看到投稿发表后的喜悦以及几年来流浪生活的收获,看得出,听得出,几年的风风雨雨将他过去身上的那种多愁善感吹过去,使他易躁动、失望、脆弱的心变得沉稳、坚强和乐观。
“还写诗吗?”
“当然,但是,它在我生活中已不再占最重要的地位,换句话说,我已没有过去那种功利之心,并不求一定要发表才有价值,诗是自我情绪的流露,写给自己看就够了,不必强求。”
“你成熟了,小子。”
“哪里!”
“还怪我砸碎你的神灯吗?”
“怎么会,不过说真的,偶尔我还是会幻想,要是我拥有真正的神灯,一摸灯,巨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主人,您有什么吩咐?我会说,我要和纯子从头来过。”
“还忘不了她?”
“忘是忘不了的,没有人能忘掉一段深深的感情,不管时间过去多少年,但也不过是微波荡漾而已,对那段情我已经非常冷静,这次回来,我是来参加她的婚礼的。”
我惊讶得差点跳了起来。
“你,你回来参加她的婚礼?”
他喷出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说:“难以相信吧,恋人做不成,可以做朋友嘛,这不正是你的观点吗,怎么当我这么做,你却有大惊小怪呢!”
“这倒是,可能我对你的看法还停留在学生时代吧。”
“第一年我们连朋友都没的做,第二年我们通了两回信,第三年我们开始用电话联系,第四年——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和那个陈老板。”
“那个陈老板不是结婚了吗?”
“离了。”他简单说“她对我说,她真的很幸福。”
我们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有烟头一闪一闪地发着红光。
“陪我一起去,好吗?”他说“老实讲,我一个人去还是会很紧张,虽然已过了这么多年。”
在黑暗中,我感受到他巨大的期望和信任,我重重地点点头。
然而,这个决定却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一个决定,让我从头到尾目睹了他的死亡过程,他死时,心灵的痛苦仿佛时刻与我的心在共鸣,令我无时不刻在感受到那种折磨,如果人可以真的重新选择一次,我决不会去,我宁可让别人来告诉我他死了。
新郎风流潇洒,魅力逼人,而熊美纯则光芒四射,美不胜收,他们在一起,真的好象天造地合的一对壁人。
她没有穿婚纱,而是身着一套火红的套装,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甜美,那样的幸福。
她曾是我兄弟的女友,也曾是我暗恋的对象,直到今日,她依然在我的心中,没有人会知道这个秘密,这个秘密我将永远保守下去。
小女孩长大了,几年前的她不过是一朵寂静山谷里盛开的百合花,而经过几年的成长,她已变成风情万种、令人瞩目的红玫瑰,而且找到了幸福的归宿。
她是对的,每个人从年少到年长,改变是人生经历中最为正常也是必然的抉择,离开狭小的误区,挣脱环境的束缚,寻找自我的价值,这正是人生的基本啊。
我感觉的出,他还是很紧张,我清楚地听到他咽了几口唾沫。
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抖动了一下,才镇定下来。
他向他们俩走去,他们也看见了他,他们向他走来,我看到阿超的步子有些迟疑下来,而这时,一位黑衣女子已不知不觉先于他到了他们的面前,一时间,他们俩的脸色都变得极其难堪,我立刻意识到,这个女子很可能是新郎的前妻。
在侧面,我看到那女子脸上闪露着奇异的笑容,她将背后的一大束鲜花慢慢地拿到面前。
“祝贺你们百头偕老。”
“谢谢,”虽然不自然,但他们依然保持着礼貌。
而变故正在此刻发生了。
黑衣女子突然从花中抽出一把闪亮的刀,向新郎腹部刺去,深深地扎到他的小腹内。
这变故实在是太快,整个厅内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熊美纯惊呼着,扶着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的新郎,而我亲眼见到那女子脸上的恨意如布满整个天空的乌云,连我都被这恨意吓得全身松了一松。
她拔出刀来,狠狠地向熊美纯捅去。
“嗤”的一声,刀深深地扎进了胸口,但却不是熊美芸的胸口,在关键的时刻,喻超冲了上去,替熊美芸挨了一刀。
她被激怒了,像一只发了狂的狮子,又象是一条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她狂乱地朝着他乱刺乱捅。
他倒在血泊中。
我冲上去,使出全身的力气将她紧紧地抱住,使劲地把她一摔,她被我摔翻在地,刀扔在一旁,红的惊心。
她被人们紧紧地按倒在地。
血浸透了喻超的衣服,手刚伸过去便全部染红了,那血仿佛是许多小小的精灵聚在一起狂欢似的流着,淌着,任何人看到他的伤势就知道他完了,根本救不活。
我抱着他,无限地悲哀,我真的以为几年的流浪生活改变了他许多,他看起来也的确是,然而,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他自己,他那貌似已死心的感情依然深藏在心中的地层里,还是那样的浓,他依然爱着她,而且更深沉更执着,即使他已知道,已无法旧梦重温,但依然执迷不悔。
“她呢?”他似乎已挤出吃奶的力气,竭力地想扭过头来,我好想阻止他,然而我好怕我稍微阻挡一下他的头,他就会死去,我不动,我不敢看,旁边的她正焦急万分地抱起新郎,(此时此刻,她居然有如此大的力气)朝外飞奔。
他为了她重伤,而她竟然也没有看他,她的悲痛、焦急,为着另一个男人。
他竟然泛起笑容,然而,这笑容是那样的极度绝望,仿佛一个世界辜负了他,而他却无能为力一样。
他吃力地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神灯,也——没——有——用。”
他低下头。
他已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