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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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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徐小倩去米国了,美思那边积攒了很多事需要她处理。

    晓儿在准备新专辑,除了选歌的时候缠了齐磊好几天,让她石头哥给写个五六七八首的新歌之后,就再没了人影。

    而李憨憨,今天要录节目也没空。

    而齐磊正好也没课,雏鹰班的空教室里只剩他孤家寡人一个,窗前也没了冰红茶。

    倒让齐磊突然有点无所是从。

    好在,无聊的时间只持续到中午,教西方新闻史的老师来找到齐磊,下午有事儿,和他这个辅导员说一声,让雏鹰八班上自习。

    后来又觉得不好意思,干脆道,“要不换一节课也行,下午你上传播学,明天你的课时我来补一节西方新闻史。”

    要是换了别的系自习也就自习了,这是常有的事儿,可雏鹰班毕竟是挂了号的。

    齐磊正愁没处打发时间呢,欣然应下,“怎么着都行。”

    下午去了雏鹰八期,齐磊也没按教学计划上课,“今天不讲传播课,也不上自习,随便聊聊天吧!”

    只见齐磊搬了把椅子,坐在了大伙儿中间。

    而对于小齐老师的风格,大家也已经熟了,他说聊聊天,那就真的是聊聊天,什么都可以聊。

    前几天还有一個女生找小齐老师开解感情问题呢!

    总之,这就是一个大号保姆。

    气氛很融洽,齐磊闲得慌也愿意和大伙吹吹牛皮,偶尔还会讲讲他在国外忽悠洋鬼子的故事。

    可是,不知不觉,大家又聊起了一个相对很沉重的话题,就是第一课,齐磊讲的知识沟的问题。

    直到现在,有的同学依旧不理解,很困惑。

    比如,2的N次方,选择对的,包容错的,可实际情况哪有说的那么简单?

    有的同学问道:“怎么才能保持包容心态?或者说,给自己一个接受错误答案的理由呢?”

    “生活中很多案例,貌似就不适用这种容忍错误答案的情况出现。”

    “比如,价值观的冲突。很多人看过或者听过《三体》,对其中的黑暗森林法则深信不疑,甚至以此来当做处事准则。”

    “事实上,与之类似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当做人生信、条行动准则的人,大也有人在。再比如,随处可见的利己主义,有的人真的能自私到发指。”

    “那么与之相对应的,必然有人极度反对与厌恶。”

    “套用【知识沟】中提到的允许错误选项,就应该包容认可利己吗?那价值观不就崩了吗?”

    “再比如,一个信上帝的去包容一个异教徒,那还有信仰吗?”

    女生想了想,正好桌上有一本她正在看的二次世界大战方面的书籍。

    接话道,“对呀,让中国人包容一个侵华战犯?这样的错误答案反正我是说什么也不能认同的。”

    只见齐磊点了点头,笑道,“这世间,本来就没有哪个道理是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不然的话,哲学也就没那么难学了,传播学也就不是一个深奥的学问了。”

    “但是,其实也不用困惑,可以试着寻找本质,也就是底层逻辑。”

    突然站起来,去讲台后面拿出两本书。

    对着那个女生笑道,“说起你提的这个问题,最近我还真看到一个有意思的话题。”

    拿起其中一本书,在众人面前晃了晃,是华乐师范特聘教授刘擎写的《做一个清醒的现代人》。

    “刘教授在书中引用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爱国到底是不是一种美德?”

    众人一听,面面相觑,第一反应是:这还用讨论吗?当然是!

    齐磊则道,“确实,对很多人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不爱国,或者抱定理性思维,理性到可怕的人来说,这还真是个问题。”

    翻开书,“咱们先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刘擎在书中,引用了他学生的一个案例。

    原文如下:

    多年前的一名学生毕业后到中学任教,最后刚担任高一年级的班主任,兴致勃勃地组织学生搞演讲比赛。

    班上的文艺委员夺冠呼声最高,她以“爱国主义”为题,赞颂祖国的悠久历史、大好河山,历代人杰和伟大成就,最后抒发感慨:爱国是我们情不自禁的激情,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我们从小就应该培养爱国主义的情操,为祖国奉献青春。

    ……

    可是故事发生了,班上有位被大家戏称“小哲人”的同学发表了异议,他说:“这篇演讲,思路挺乱了。”

    小哲人提出了三点疑问:

    第一,“情不自禁”就是本能,而本能大多谈不上是美德。

    饿了就情不自禁的吃饭,遇到漂亮女生就情不自禁的多看几眼,这算是美德吗?

    第二,既然爱国是情不自禁的本能,放任就是了,何必还要从小培养呢?这到底要闹哪样?

    第三,爱国是因为祖国有伟大的历史和功绩吗?那么,假设你不幸生在没那么伟大的国家,你是不是还会爱国?是不是会更爱别的更伟大的国家?中国周边许多小国家的国民是不是应该更爱中国才对呢?

    齐磊是照着书念的,念到这里,教室里的同学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你说这个小哲人说的没道理?也不是。

    但是,大家一致认定,“这哪是什么小哲人,这就是个小杠精!”

    有的同学也道,“句句在理,也句句歪理!这就是个汉奸苗子,给不爱国找理由呢!”

    齐磊笑了,“别急,我看到这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咱们接着往下看。”

    说着,齐磊继续捧着书念了起来:

    “这三个问题,一下子让现场陷入了混乱。秀气的文艺委员深受打击,委屈得差点哭出来。一位男生出来打抱不平,反问小哲人,那伱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不应该提倡爱国主义吗?你到底爱不爱国!?”

    齐磊抬头头,“你瞧,已经有人替我们在书中提问了,但是手段不可取,典型的扣帽子。”

    大伙一笑了之,关注点还是到底这个小杠精是怎么回答的。

    齐磊继续,“小哲人应答说,这事儿我早就想过了,爱自己的国家,就是因为偏爱自己。这是一种自私的本能,算不上什么美德。我当然爱国,因为我自私。爱国不必说得那么玄乎,也不用那么装!”

    “……”

    “……”

    “……”

    一帮人都懵了,咋感觉自己这个大学白上了,还不如一个小杠精呢?

    之前那个女生急坏了,咬牙切齿,“他他他他他…他怎么那么有道理啊!”

    貌似小哲人说的无懈可击。

    可是,根深蒂固的固有思维让大家明白,爱国当然是美德啊!这有什么可说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反驳。

    齐齐看向齐磊,“小齐教授,怎么办?”

    齐磊大笑,“先别问我怎么办,我们来看看刘擎教授是怎么回答的。”

    低头看了一眼书:“这个问题也难倒了刘教授的学生,就把问题抛到了老师这里。”

    然后把书合上,“太长,我就不念了。”

    “总结下来就是,刘擎教授从两个方面解答了爱国就是一种美德。”

    “第一,他用反证法的方式,证明了自私和爱国是两回事儿。”

    “所谓自私,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崇尚个体利益至上的原则。”

    “而爱国,则是对群体利益的向往,是对自身所在群体的‘偏爱’。这其中有利他主义的要素,不能用利己主义来概括。”

    “如果爱国、爱这个群体不是美德,那么,同样的道理,爱家庭也不是美德吗?爱民族、爱人类也都是自身所在群体的偏爱,不是美德吗?”

    “那爱地球呢(包含自然环境和所有动物植物)?也不是美德吗?”

    “那美德又是什么呢?”

    “第二,刘擎教授又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奥的论点,那就是:爱与批判的忠诚。”

    齐磊呲牙,“挺复杂的,但提炼过后,其中几句话很有特点。他说:爱国不是一种自然本能,而是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的情感。”

    “教育是一种话语依赖的活动,也就无法排斥论述的内在要求:理由和判断。”

    众人,“……”

    教室里突然很安静,大家都在思考。

    对于刘擎的解释,有的人听懂了,有的人很模糊。

    齐磊是当老师的,他能理解刘教授的思路。可下面的学生,本来阅历就浅,知识也不够,理解起来确实很难。

    而齐磊,“别不通吗?太复杂,无法作为实用技能,也就是没有办法人前显圣。”

    一摊手,“这一大长串,我怎么到论坛里反驳那些喷子?”

    哈哈,全班都笑了。

    而齐磊则是继续道,“开始我也迷糊,尽管理解了刘擎教授的意思,但是如果想将之提炼成简单易懂的、三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课堂解释,我想了好久,没有答案。”

    大伙一翻白眼,你都没答案,那说个屁啊?我们就更不懂了。

    可是齐磊,“诶,巧了!”

    突然举起另一本书,“我这个人吧,就是命好!正为这个事儿着急的时候,这本书却给了我答案。

    大伙一激灵,看向那本书。

    好吧,又是一个姓刘的写的,刘润的《底层逻辑》。

    只见齐磊把书翻开,到目录那一页,“刘润先生是一位注重方法论的学者、商人。”

    “而我这个人虽然不太喜欢方法论,但是不妨碍我看他的观点,从中汲取养分。”

    “还别说,真的得到了一些启发。”

    “书中的一句话,十几个字,就解释了刘擎教授的问题——爱国到底是不是一种美德?”

    大家眼前一亮,“一句话?十几个字?真的假的?”

    却是齐磊回身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世界有三大法则:自然法则、族群法则、普遍法则。”

    接下来,齐磊向大伙解释了这三大法则。

    ……

    “自然法则,就是自然规律,生老病死,弱肉强食,阴晴云雨,白天黑夜。”

    “如果有一头狮子攻击你,要吃你的肉。你怎么办?要么拿起武器殊死一搏,要么调头就跑。”

    “你没法和狮子讲人的道理,它听不懂,没有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这就是自然法则。”

    “所以,进化论也好,物竞天择也罢,还有黑暗森林,这些都是自然法则。”

    “刘润老师在书中认为,自然法则下比的是谁更强壮,谁更有智慧。”

    “但是问题来了,你一个人打不过也跑不过狮子怎么办?只能认命的被狮子做为食物吗?”

    “又或者说,大家都在用自然法则生存,都只坚信弱肉强食的信条,那不光和狮子讲道理没意义,和同类之间也没有意义。因为大家会彼此不信任,很难协作。”

    “于是,族群法则诞生了。”

    “一个人的力量渺小,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很难生存,那就聚拢更多的人相互协作,共同抵御狮子的入侵。”

    “什么是族群?【族】就是同一个血缘的人族,是为了能够生存延续;【群】就是有同一目的的人,群是为了能够实现目标。

    因为一个大于个体目标的目标存在,所以大家聚在一起,形成了族群。

    家庭、公司、宗教、国家都是族群。

    因为这个大于个体目标的目标,大家必须出让一部分自己的选择权和决策权给集体。这时产生的新法则,就是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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