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拎着半空的威士忌酒瓶,摇摇晃晃地走向酒吧中央的舞台。途中还不小心撞到几张桌子,惹得众人一阵白眼。她站到话筒前,浓重的醉意让她的声音有些暗哑,但是酒精让她亢奋,所以她不顾形象地大声叫道:“hello,every波dy!”
jack坐在原地,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她看,目光温柔。
莫兰醉醺醺地叫嚣着:“我是一个中国人,chinese,我今天要唱一首歌。”
她打了一个酒嗝。响亮的声音通过话筒传到酒吧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大家纷纷抗议,起哄的声音此起彼伏。莫兰也不觉尴尬,自顾自地说着:“呵呵,我忘了,这里是usa,没有伴奏,没关系,我清唱。”
台下,嘈杂声渐浓,有女人尖锐惊诧的叫声“whoisthat!”
莫兰握着话筒,不管不顾地唱起来:
“某个城某条街某一条小巷”
jack目不转睛地望着,一颗心因为她破碎的歌声而渐渐柔软下来。
有时候,歌声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不止因为旋律的优美,或是文字的精辟,更多是演唱者倾注了她的真情实感在里面。所以,尽管在台上唱的声嘶力竭的莫兰并不美丽,她的唱功也不怎么样,但是她全心全意的演唱还是让台下的观众忍下了拿瓶子砸她,赶她下台的冲动,开始竖起耳朵,仔细聆听这个酒醉的东方女人到底在唱些什么。
音乐的世界是相通的,乐队的吉他手也开始拨动琴弦,为她打节奏。有了吉他的伴奏,莫兰的歌声也渐渐入耳,抚平了台下躁动不安的异国观众。
这样毫无顾忌地纵情演唱,让莫兰不由想起她出国前的那个夜晚。她独自一人跑到ktv,点了所有范玮琪的歌,那些她一遍遍唱给莫逸凡听过的歌,一首接一首地唱,直到自己的嗓子发哑,再也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写得多好,愿意为深爱的人放弃骄傲,少了你的生活淡得没有味道。然而,这些终究变成我们的纪念日,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只能作为曾经存在,永远到不了未来。
“哈哈哈。”
莫兰脚步虚浮,在jack的搀扶下,晃晃悠悠地往前走着。虽然酒醉,但她还是看出自己所在的这条长长的走廊并不是jack的家:“这个好像不是你的家啊?”
jack看着莫兰撅着嘴,一脸茫然的样子,好玩地笑笑:“你醉成这个样子,还怎么回去啊,我在附近找了一家旅店。不过,也真亏你还能认出来这不是我家。”
莫兰负气地挣脱他的搀扶,一脸傲然:“我当然能认出来,你当我傻啊!”莫兰身形摇晃,话还没有说完,便两腿一弯,倒在了地上。jack连忙俯身扶她,却见她躺在地上哈哈大笑。他无奈地摇摇头“youaredruk!”
莫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扶着墙,勉强站稳,笑意盈盈地望着jack,更正道:“somuch!”
jack却在此时猝不及防地冲过来,将她逼靠在墙上,低头就吻。莫兰被他吻得莫名其妙,微微皱眉,抬手推他。因为酒醉,她的动作有气无力,再加上jack的态度坚决,她的抗拒反倒显得有些欲拒还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