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分子被各省民兵组织和国民警卫队紧追下只好溜之大吉。东北顿时一片清平世界,于是东北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农历新年就要来了,东北人的好日子终于来了。我在总督府里都能感到人们喜气洋洋的精神面貌。只3个多月的时间里能发生如此大变化,只能让我这个来自未来的人知道了良好的制度的确可以激发人们惊人的潜力。
在农历新年前夕,我终于抛出了构思已久的重磅炸弹——土地法案和工商业促进法案。
土地法案针对东北的土地现状,规定了农民的人均拥有的耕地水平是亩,不足部分可以由政府分配。分配土地的来源主要是广泛分布的荒地和从私人手中收购的土地。该法案规定,获得土地的农民必须政府交纳每亩产出的10%作税收,30%用于购买比例为5:5的10年期和20年期政府债券作为政府扶持工商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年后,农民将免除此项义务,只需交纳适用当时税法的税收。该法案同时规定任何愿意成为联省同盟所在任意一省的国民的无地人员享有此项权利。政府不得剥夺此项权利。对于任何人的以出租获得收益的超过标准的土地,在5年内实行自愿出卖,并且规定只能卖给联盟政府。五年后将是由同盟政府实行强制收购。但是以雇工生产的土地不在此限。这个土地法考虑了各方的利益。政府可以获得税收和固定的低息贷款。农民可以获得土地,同时税率不高,只是实际上被强制执行了储蓄行为。而地主则暂时免于失去土地的痛苦,如果他们想保有土地,将被迫改变生产方式,只能走大生产的道路。因而商品性的农场是这场土地运动中唯一没有受到损失还大受鼓励的利益集团。
工商业促进法案针对工商业的现状,拟定了各种措施。规定政府设立政府银行,向关系工商业整体发展大局的大企业提供优惠大额贷款;向支持私营工商业发展的私人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并对其风险进行控制。政府应该直接投资于军工企业及其相关产业,这些企业可以接受私人的投资,但是关系同盟和整个国家安全的关键部分必须控制在政府手中。只有在同盟或整个国家的安全已有可靠保障后,总督才能在获得议会批准后实行该类企业的私有化。又或者某个公营企业不影响同盟或国家的安全即可在议会批准后,由总督实行私有化。法案同时规定,私人企业可以投资于任何产业,政府不得加以限制。如私人企业对行政部门的间接限制有异议,可根据该法案中的条款要求议会举行听证,然后由议会做出裁决。这个法案几乎不限制私人企业任何发展,但却规定了政府对私人企业负有扶持义务,并且规定了公营企业的私有化义务。
我把这两个法案打包以建设法案的名义同时提交,就是为了让徘徊在新旧生产方式之间的人做出抉择。最后不出我所料,大部分议员的最大利益在于新兴的工商业。最后上议院26票赞成,2票弃权,14票反对;下议院7票赞成,5票反对。唉,这些议员的斗争经验还是不如我啊,我这一套历届美国总统不知已用过多少遍了。看他们拿着鱼和熊掌的样子,我只想笑。不过,虽然阻力很大,但最终还是通过了。我知道建设法案的通过就使东北的发展具备了坚实的内部基础,下一个就是外部条件了。一是和平的环境,东北处境险恶,要想获得和平环境就要万平衡游戏。第二个就是国际上的支持,最理想的应该是美、德,其次是英、法、俄、日。不过,不到万不得已我是绝对不会依靠日本的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