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探,是将锋利的物体,插入未知的物体内,拔出来,能带出不明物体内部的信息。
郝十三,贸然的进安庆城刺探情报,安庆的城防情况是刺探到了,结果在大街上撞见余阙,他是刺的进去,却探不出不来。
他被二十几个人紧追不放,亏了他身高腿长,又没有着甲,跑起来疾步如风。
侍卫们虽然聒噪而来,却奈何身穿厚重的铠甲,负重二三十斤,怎么能个跑过郝十三呢?
追不上,却能堵着他!
郝十三第一感觉,就是冲出城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路而逃,所以他甩开大腿,直奔城门。
城门下两队精干的城门护卫,自然也不是傻子,看见一个大个儿落荒而来,大个儿身后还有余阙大人的卫队追赶,哪能让郝十三就这样出门?
拒马的鹿岩被横在城门下,挡住了郝十三的去路,郝十三想去过去,直奔城门,可是,一丈多长的长枪,簇拥的像刺猬一般,郝十三没有披甲,这样贸然的冲过去,身上必然会多出来几个血窟窿。
郝十三听着城门“吱吱嘎嘎”的响声,五内俱焚,顿足长叹,最后,城门“咣当”一声,轰然关闭,郝十三最后的一丝希望,被彻底的浇灭——此路不通。
城门已经关闭,郝十三感觉到,自己与瓮中之鳖的区别,无非就是,比鳖速度快一点而已。
他就像是无痛的苍蝇,沿着街道乱跑,跑过路口,发现围堵的兵丁又扑过来,只能掉头,往另外的街道跑,跑过去,又是这般被堵了回来,怎一个狼狈了得。
任凭他郝十三再天生力气大,扛着个十二岁的小孩走路不费劲,也能跟常大拔河拔个平手,但他就这样无头的乱跑,体力也有耗尽的时候。
渐渐地,郝十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如先前那么的灵便了。
郝十三累了,他迫切想停下休息,可是追兵不给他休息的时间。
郝十三渴了,口干舌燥,嗓子冒烟,浑身的水分,早就变成汗水,从气孔中挥发。
郝十三热了,身体水分流失严重,把水箱里散热的水,耗尽了。
这样高强度的玩命跑,早晚能跑死人。
“只要一息尚在,绝对不能发下抗争的刀剑,也不能低下高傲的头颅。”
“就算是被余阙逮着又能怎样?像芝麻李李二一样,被朝廷一片肉,一片肉的活剐了?还是用余阙的公子余德臣换回自己?”
“活剐了倒无妨,用余德臣换自己,那可是太丢人了,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颍州的群雄怎么看?天下的英雄怎么看?”
一息尚存,战斗不止,宁可跑死,绝对不能受辱,郝十三坚定自己的意志,不死不休。
也不知道他这样没头没脑了跑了多久,也不知道余阙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郝十三感觉自己,将安庆城得每条街道都跑过了。
遇见强翻过,遇见水趟过,遇见人推到。
郝十三感觉的体力在一点一点的流失,脚下的步伐越发的沉重,眼前的视线越发的模糊,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开始摇晃。
“不能再跑了!跑不死,力竭,还不是被生拿活捉?干脆跟他们拼了!”
郝十三摸像怀中,怀中的菜刀已经不在了。为了躲过入城的盘查,他并没有带菜刀。
那还是继续跑吧!
“人死球朝上,大不了,这一百多斤,就扔这安庆城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求不要再在工地上搬砖。
人家公子落难,都有后花园的小姐搭救,怎么到我这,就不灵光了呢?”
“哦,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只是元末的一个草根,卑贱的连名字都不配取。”
“可惜了,来到这乱糟糟的元末走一回,连个姑娘的手都没拉过,就这样子,玩到这游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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