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
而他要我做他女朋友的理由竟是以后我可以帮他吹头发?
真不知他是贪小便宜还是嘴苯,要吹头发,花个七十元请美容师吹就好,我又不是吃饱撑着,我自己的头发都懒得吹了,还吹他的!
我这样回他,他竞然楞楞的盯着我瞧,好半晌才冒出一句——你的长发很漂亮。还伸手过来摸。
奇怪,那一刻,我竟然可以很清楚他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深、很澄澈、很坦诚的眼。是一双好男生的眼睛。
这是第一次我让男生摸我的长发。
他的手很温柔,感觉还不错。
也许我会做他女朋友吧,不过不是现在。
这么快就答应他,不就等于答应了要帮他整理头发?我才不要做这种傻事哩!
男生不能宠的,一宠就会得寸进尺,很恶劣呢!
千熏的男友不就是如此,自从有次他生病,她体贴地自己坐车去他家之后,现在约会都懒得出门去接千熏,要她自己一人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去他家。
要是我,早把这种懒惰男友给休了!
其实我是想看看狮子还会用什么呆方法来追求我,这样似乎挺有趣的呢,反正我又不急着交男朋友。
呵!我发现自己又在发挥小好小恶的劣根性了。
写得手好酸啊!
休笔!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泰戈尔诗集今天听好友阿美透露她单恋隔壁邻居一位大学生时,我突然想起了这首情诗。
明明他们住得这么近,每天都碰得到面,心却相隔如此遥远。
我问阿美为什么不找机会表白?不想当面说,写封信告诉他也行哪。
阿美说她不敢,怕说了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见面尴尬。
怪了!这套理论到底是谁发明的啊?你不喜欢的人喜欢你,原先的朋友关系就得中断了吗?被人喜欢不是应该高兴吗?我问。
阿美则反问我,当初狮子来校门口站岗,我不也是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我说这怎能相提并论?他就那样突然冒出来约我去参加晚会,而且意图不明,我怎知那时他是找不到人找我垫背,还是贪图我的美色?哈哈!阿美大笑前我己经忍不住笑起来了。
那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又好奇问她。
阿美说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反正那个男孩单眼皮、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是她看了很舒服、很喜欢的那型。
后来我又问了她好多,我发现很本是一问三不知,连男孩的个性、嗜好什么的,她完全“莫宰羊”天哪!这样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半年多?我真是服了她!
这样的喜欢只是建立在外在的皮相,不是很不真实吗?我一点也不能理解。
阿美说我这人太理智了。喜欢只是一种感觉,很单纯地对某人心动,就是这样。
是吗?
一路上我一直咀嚼着这句话,连狮子跟了我一段路我都没发现,直到要过马路时他拉住了我。
“狮子,我看我应该还没喜欢上你。”
我看着他,脱口而出我这一路思考下来的结果。
“怎么说呢?”
他就这么简单地反问我,一点也没有惊讶或生气的表情,我研究了他老半天,发现他不是装的。
我就老老实实把今天的事情讲给他听,还跟他说,和他在一起我比较想捉弄他,然后看他哭笑不得的表情,倒是没有阿美说的那种心动的心情。
结果他的反应只是笑一笑,又摸摸我的长发,然后牵着我过马路。
其实撇开男女感情不讲,我是很喜欢他这个人的。
他很沉稳。许多难事到了他手里,似乎都变得轻而易举,所以不管我做了什么谅世骇俗的事,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和我身边那群酷爱大惊小敝的人比起来,他这一点倒是让我挺欣黄的。
就拿我上次试染妈从日本带回来的染发剂,我自己染得颜色不均匀也就罢了,还又找他做实验,结果他也是一块黄一块黑的。我们学校刚好放寒假,所以我逃过了被朝笑的命运。他可比我惨了,听说他打工的广告公司内所有人全笑得天翻地覆,戏谑他是最新流行的“补丁头”结果他老神在在,也不以为意。我愧疚的说要帮他染回黑色,他又说不用麻烦——我看他是怕我愈染愈糟糕吧。就顶着那一头怪发一个多月,连跟在他身旁的我到最后都快受不了路人的怪异眼神,他却能依然气走神闲,我真是不得不佩服他的高深定力。
反正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任我怎样胡搞他,他都逆来顾受——形容得好像阿信喔!呵!不过有时想想,他还真像是我的大玩偶呢。
这点又让我不由得想起卡娃依,好一段时间没想起它了。
以前卡娃依是我的小玩偶,任我揉、任我捉弄它,它总是毫无怨尤。现在是换成狮子。
有时我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想法,是不是卡娃依舍不得放我一人寂寞,所以安排了很有耐性的狮子来陪我呢?
不管怎么说,我是真心高兴拥有狮子这个朋友。
咦?他似乎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农历年才刚过,新的年度正要开始,我的世界就起了变化。整件事要从爸的一通电话开始。
一直只有提供赡养费功能的爸爸,突然从纽约打长途电话来,要我直接到美国念大学,不必参加台湾的大学联考。
至于读大学及所有食宿费用由他全权负责。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十分突然,但是妈的反应却出乎我意料的平常镇定,经过我追问,妈才说出这是他们刚结婚之初曾说过的梦相想——希望以后能栽培儿女到国外念书。
没想到爸还记得。
我问了妈的意见,她竟说随我自己拿主意。天啊!十八岁的我已经要为自己的未来前途作决定,真不知是该说妈相信我还是放任我。
不过放着妈一个人留在台湾,感觉好怪,好像是小鸟长大了,羽翼丰了,就要离开没能力觅食的老鸟,好似忘恩负义喔。当然,我妈还不算老,自己也还有养活自己的本事,虽然她老是像个花蝴蝶般流连在外,放我孤单一人,不过我知道她是真的很寂寞,需要有人填满她的时间,这我不能怪她,失去卡娃依时,我心里也是空空的。
很矛盾,所以我跑去找狮子。
这次换我在他校门口站岗。因为他们学校实在好大,我一想到万一走到他们科系,才发现他不在或走了,那我不是累毙了?干脆在他校门口守株待兔岂不更好?
等人原来是这么累的。虽说我是坐在石矮墙上,但是要目不转睛地注意出出入入的人,才半小时我眼睛就好酸喔。
好不容易等到他时,我却傻住了。
他不是只有一人,身边还有位可爱的女孩。她挽着他的手,两人的神采是快乐而飞扬的。
我不知道他和我在一起时有没有这样的表情,因为,从来没仔细注意过;可是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因为我连个笑容都挤不出来。
我最后躲开了。
我想了好几种表情要面对他,但我发现,每种表情都比鬼还难看,还是不要丢人现眼的好,回家去练好表情再来。
离开他学校后,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结果就这么绕到了卡娃依的墓前。
突然地,我的眼泪就这么不争气地直直落。
难怪他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当他女朋友,原来他已经有一个了。
我应该为他高兴才是,为什么会觉得心头好重、好痛呢?
而且我关不住眼泪。
泪眼模糊地看着地上开满黄色小雏菊,那是他亲手栽种的。他说,远远一看到黄色的小花团,就能很快找到卡娃依的墓地。
我为什么一直享用着他的温柔体贴,却从不懂得珍惜呢?我只会捉弄他而已。
难怪他会喜欢上别人。
怎么办?我现在才发现自己已经好喜欢他喔!
一九九三年三月六日今天肯定是黄道吉日。好开心!
我的世界己经下了好几天的雨,我的心都快发霉了,结果今天来了个大大阳,将我照得暖烘烘的。
呵呵,这个大太阳就是狮子!
我一直认为他既然交了女友,就可能不会再来接我了,所以当我发现他仍是如往常般来等我下课时;我又惊又慌,不知道自己该用怎样的态度来面对他,结果我选了最锉的方式一爬墙落跑。
我知道这看来挺愚蠢的,只有人上课迟到或是要躲教官检查,才会爬围墙进来,像我是下课了不走大门,却反其道而行,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异。
但我真怕他绕到其它门去等我。
他可是很聪明的。
果真,不出一星期就被他逮个正着。
今天,我照例爬上围墙,才正晃出两条腿,就立刻瞄到他从转角走出来。我吓得马上将腿缩回去,结果他的动作比我更快,一个箭步随即抓住我另一只脚踝。
我那时恼羞成怒地叫他放手。
结果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还一迳盯着我看。
那种气氛好尴尬,我真是恨不得立刻在他眼前消失。可惜我不是魔术师。
逃不掉,只好用哀兵政策。
结果他神情严肃地问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才要躲他。
你自己才是哩,偷交女朋友也不告诉我!我马上反唇相稽。
他的表情居然是莫名其妙的,还瞪着我看老半天。
我立刻举证,马上把那天在学校里“亲眼自睹”的画面实况转播给他听。
亲热?神情亲密?他眯起眼问我。
我当然点头。可能有点加油添醋啦,不过,也与事实相去不远哪。
那时我发现自己像个爱吃醋的妒妇般,一脸酸相,可是一想到他让别的女生这么靠近,就控制不了颜面神经啊!
那是我妹妹啦!
妹妹?我瞪着他看,心理一直重复咀嚼他的答案。
骗人!兄妹哪会这么亲热啊?我马上反驳。
他看着我,一副对着小孩子般无可奈何的表情。
结果他伸手作势要抱我下来,我马上紧张地问他要干嘛,地说要带我去他家看他妹验证一下。
看着他很认真的表情,一瞬间,我的心谷开出一朵又一朵的花,直到漫山遍谷。
我知道我相信了他。
看着他微笑的脸,我立刻不假思索地问他: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现在想来,我当时还真是大胆哩!
不好。他居然拒绝了我。
当时我心里难过得要死,可是还是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好。
结果他竟然一脸贼笑地说——你不是一直是我女朋友吗?
哇!这小子敢戏弄我!
我气得要用另一只脚踢他,结果没坐稳,整个人从围墙上滑下来,还好他眼明手快立刻抱住了我。
那一瞬间,我心跳好快;从来没跟一个男生这么亲近过,他的身体坚硬,和女生的柔软完全不同,他的味道也和女生的香味不同,不过,我喜欢!,他似乎没打算要放开我。很奇怪,在他怀里是那么自然,仿佛我们早已是相属的伴侣。不由自主地,我也反手抱住他,结果他把我抱得更紧。
突然,我抬起头问他:你有没有这样抱过别的女生?你妹也算喔。我还特别强凋。
他很温柔又认真地对我说:我只抱过你。
我高兴得欢呼大叫起来。
从今天开始,这只帅帅温柔的狮子就专属于我所有!
卡娃依,你也会为我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