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那个夏天,凤凰花如往年般张狂,冷冷的火焰在半空中燃烧。
何彩云仍是一身轻便的衣着,经过看不见一朵花的紫葳树下,对校园做最后一次巡礼,走的是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线。
听说楚落雁经过半年的复健,脚伤已经完全复原,脸上的伤口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疤,并不影响她的美貌。听说她正在等未婚夫退伍,就陪他到德国留学。
听说听说
她听说的事情有那么多,却再也没听他亲口对她说上一句话。
她慢慢走着,头顶上小实孔雀豆的羽状复叶随风摆动,阳光织成的缕缕金丝跟着晃荡不定。她从口袋中拿出两颗去年在树下无意中拾获的种子放在掌中轻抚。鲜红的色泽映着她白皙的手心,霎是美丽。
“-这小贪吃鬼,可别把它煮成红豆汤吃了”
他曾经开玩笑地说过。
会中毒的。
种子毒性最强,误食后会引起剧烈腹痛、呕吐、脉搏减弱、呼吸困难
他说得太迟了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思。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游子何之?
恍恍惚惚走出校园,没有回头多看一眼。她疲倦地爬上楼梯。出于习惯,也是怕在电梯中遇到人,手中除了一个圆筒装了毕业证书之外,没有礼物,也没有花。她和学弟妹都不熟,当然不会有人送花给她。回想起来,她实在是个很失职的学姐。
刚刚想到的那个人就坐在最后一段楼梯的第二阶。若是每次一想到他,他就会出现,恐怕他是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了
“学长。”她冷淡地和他打招呼,一边在口袋中找着钥匙。
“我来看看我们的树长得好不好。”他也同样冷淡地回答。
已经没有我们的树了。“长到两尺高了。我发现一个盆子种三棵树太拥挤了,打算把它们分成两盆。交缠的那两棵已经分不开了,单独的那棵我要把它挖出来种一盆。”
“不会伤到根吗?”
“小心一点就不会。”她肯定地回答“当初就不该把它种在一起的”
“喔。”
只是一个错误。似乎再没别的好说了。
“还有别的事吗?”她有逐客之意。
“我已经申请到德国的一所大学,过两个月就出发。楚落雁也一起去,她要去找医生,看看有没有办法完全把脸上的疤去掉。”他比任何人都衷心希望她能如愿。她的伤痕是一道枷锁,锁住他的自由。事实上他留学的动机十分可议,只有这个理由才能名正言顺拖延两人的婚事
“那就祝你们一路顺风了。”她冷静地说道,十分佩服自己的勇气。
“谢谢。”他也客气地回答。其实心里想说的比这多得多。他想告诉她,他和楚落雁的婚事最快也要等到他拿到学位。这中间说不定会出现一个更让楚落雁合意的白马王子。
说不定。他的期望并不一定能够成真。
接下来两人似乎又没话说了。
他又想到一件事可以再让他多待上两分钟。“我是来看盆栽的。”他提醒道。
“还是放在阳台。”她伸手把窗帘拉开,阳光顿时侵入屋中,映照两人都有些苍白的面容。
沈阅明走到她身边。“牵牛花开得很好。”
“可惜很容易凋谢。”
“所以它才得了那么美丽的名字,叫朝颜啊。”
并不见得是那些花儿愿意的吧,就为了一个美丽的名字。
“快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也算是为他送行。此刻她十分庆幸她来不及回答他的话,所以他们还是可以维持单纯的学长学妹关系。
“-抢了我的台词。”他状似抱怨,或许他再也没机会说这句话了。
“你就要出国了,当然是我请客。客人想去哪里吃饭?”她像个没事人似的说着他的远行,彷佛这只是家常便饭:心中暗暗盼着他莫再提起那天的事。她想听的话,他没有权利说了。他可以说的,她不想听。
她唇边平静的微笑像一根利刺痛了他。那天之后有无数次他惋惜没能听到她的答案。也许她的答案并不是他想听的。
谁都没有心情去找一家特别的餐厅。见到路边的一家小饭馆,见没什么人就走了进去。
点了几道说不出是什么的菜色,两人有一口没一口地吃了起来。
开胃菜是一道泰式凉拌,又酸又辣,他喝了一大口白开水才问道:“开始找工作了吗?”奇怪,以前怎么会认为异国食物别有风味?
何彩云手中的叉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盘中拨弄着,大热天其实不适合吃这种重口味的食物。
“德国汉斯集团台湾分公司在找人,我已经通过初试。”
德国汉斯集团?沈阅眼睛一亮!那是不是意谓着这家公司总部是在德国?她日后会不会有到德国出差的机会?“那如果-到德国出差,记得来找我,好不好?”最后一句已经是央求了。有朋自远方来,楚落雁想必也不会反对他们见上一面的。
“能不能被录用都还不知道。”她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的信心,虽然她初试成绩优异。
“一定可以的!-德语流利,又修了好几门商业课程,他们如果不用-,不是不长眼?”
真是瞧得起她啊!这位好学长总是不厌其烦地要培养她的自信心。“如果他们也是这样想就好了,听说秘书的待遇很不错。”
“-去应征的职务是秘书?”他一听,有些不安。谁都知道老板秘书近水楼台,最容易发展成男女朋友。
“是啊,所以他们特别要求德语要讲得好。总经理还是个华格纳迷,连在办公室都要听崔斯坦与依索迪。可惜我对这部歌剧不熟,不然用德语哼两句给他听,他说不定就当场录用我了。”
“看来-要适应不会有问题,”沈阅明取笑了两句“现在就懂得旁门左道,我应该不用替-担心了。”
“什么旁门左道!讲得真是难听。我正想让你教我几句呢,你看哪支曲子比较适合?”
“-先告诉我总经理多大年纪,结婚了没。”
“我哪知道啊!是人家对我做身家调查,又不是我去调查人家。”
“好吧,-总看得出他是麦当劳叔叔的年纪还是肯德基爷爷的年纪吧?”真怕她说一句都不是,还更年轻些。唉,足足至少有两年的时间,离她那么远,真是莫大的风险啊。
“喔,是麦当劳叔叔--他爸爸的年纪。”她隐约察觉到他那莫名的妒意,让她又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那-要加油。外商公司福利比较好,假期也比较多。”
她想问他一句,她要那么多的假期做什么?他又不在这里。
“那如果是麦当劳叔叔他弟弟的年纪呢?”
“那不去也罢-知道德国佬都是自大狂,最瞧不起其他民族。”
“敢问学长,这中间的差别在哪里?”何彩云忍住笑,正经八百地问:“是不是所有德国人在某个年纪之前都是坏蛋,之后就忽然变成大善人?”
唉,小何,他叹着气,-知道我的意思的。有资格追求-的都是恶棍,其他的才是好人。
他不能开口要她等着他回来,等着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何彩云如愿地进了汉斯公司。
老好人的总经理其实比较像满头白发笑口常开的肯德基爷爷。在办公室里有事没事就爱哼上几句依索迪的名曲“爱之死”:一首缠绵绋恻的咏叹调让他唱成了滑稽小调。
这一老一少相处融洽。原本韦伯一年前就向公司申请退休回家养老,因为德国总公司再三请他留任,他只好继续待下去。
之前他用的秘书,能干是能干,英语也流利,偏偏德语讲得结结巴巴,书他连在自己办公室都得忍受那没什么文化的英语--有哪出有名的歌剧是用英语唱的?自从何彩云当了他的秘书,大大疏解了他的思乡病,他对她真是满意极了。她虽然身材不怎么灵巧,心思还真是灵巧。
“克罗蒂亚,我下个月回德国开会,-跟我去吧。”
何彩云心跳立时加速,惊喜地望着她的老板韦伯。“我也一起去?要订哪天的班机?几时回来?”她压抑住兴奋,尽职的像个好秘书,先把该问的问清楚。
“五号出发,预计停留一个礼拜-是第一次出国吗?瞧-兴奋的样子。该不会在德国有一个情郎等着-吧?”他打趣问着。
沈阅明离开台湾也有一年了,终于等到一个出差的机会名正言顺地去看他。她总不能千里迢迢专程跑到德国去探望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吧?
他们应该结婚了,而且会如楚落雁所期盼的在教堂结婚。德国有的是古老的大教堂。
一想到这里,她又犹豫了。想到再见时他的身分已是别人的丈夫,她真的该去见他吗?
就这样让他离开自己的生命,是不是比较好?
就像那棵硬生生被扯开的小树一样,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一切都只是习惯问题。何况他从来就不是她的,根本谈不上失去
韦伯瞧着向来沉静从容的小秘书神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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