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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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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到何彩云教室外站岗的不是王大胖,是他。

    榕树底下,粗壮的树干旁环着木头长椅,沈阅明选了可以看见教室门口的位置坐下,把书本摊在膝上,但那些字却像是外星人的文字,在他脑海中不具任何意义。

    他微皱着眉,抬起头看着教室,透过敞开的玻璃窗可以见到她坐在距他最远那排座位的倒数第二个位子,始终低着头,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手中的笔杆。他敢肯定讲台上老师说的话她没一个字听入耳。

    还有二十分钟才下课,他来得太早了。原先也没打算要来的。早上出门的时候、上完第二堂课之后,事实上直到半个钟头之前,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傻傻地跑到她教室外。为了什么?他到此刻还是不明白

    钟声响了,他在走出后门的人群中搜寻着。没见到她,她的个儿娇小,一定是他看漏了。他困惑地四下张望,还是没有。最后视线回到教室里,发现她还留在座位上和一个男同学在说话。那个男的坐在她前面位子上,闲散地叉着手,满脸笑意,正跟她说了些什么。她含笑的脸孔微仰着,低低。银铃似的笑声随风传到他耳里。

    有些刺耳。

    那个男的体贴地帮她拿起背包,两人肩并肩从前门走出教室。一路上仍不停地交谈,她脸上的笑容始终不曾消失过。

    他从没想过她那可爱的笑容,有一天看起来竟会这么碍眼。

    眼看着他们即将消失在视线中,他赶上几步,在她背后喊道:“何彩云。”

    何彩云没有立刻转过身,她停顿了几秒钟,似乎在考虑着要不要回应。

    她终于回过头。“学长。”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戴了一个微笑面具。

    “-还好吗?我是说那天回家后,-有没有感冒?溪水满冷的。”

    “没有,”何彩云淡淡地答道“我还没跟学长道谢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沈阅明有些气恼,这话听起来好像她以为他是特地来讨人情的。

    “一起去吃饭吧,-下午还有课吗?”他迟疑地问,不大有把握的。以前他们一碰面,如果刚好快到午餐时间,总是自然而然地一起去吃饭,常常连问都不用问。

    “本来我应该好好请学长吃一顿饭,向你答谢的。”她脸上仍是平静无波“不过今天我刚好和同学约好一起去吃饭,下午要到图书馆去找资料。不好意思,学长,改天我再请你一顿。”她愈来愈佩服自己的演技了,她应该到话剧社去报到的。灰姑娘那个恶姐姐的角色很适合她,说不定哪天她的演技会炉火纯青到可以饰演马克白夫人

    “喔。”他一时想不出如何回答,只能失望地应了一声。

    “对了,学长,学姐是不是还在生你的气?”感情上楚落雁是有理由生气的,理智上大可不必。男朋友一时视力不佳,算得上什么大罪?可是恋爱中的人,所有掌管理智的神经八成都冬眠去了吧。她不也是如此?虽然只是一场可笑的暗恋。

    “嗯。”沈阅明含含糊糊地应道。其实他也搞不清楚楚落雁是不是还在生气。他打过两次电话,她都不肯接。他想,她应该还在生气吧,后来因为忙,他也就没有心思去探究。忙?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好像什么事也没做,镇日神思恍惚。

    早在一个礼拜前,他就该准备好一束至少九十九朵的红玫瑰,再安排一客至少两千元的烛光晚餐,若是有幸碰上下雨,他更应该在她窗外淋上一夜大雨。嗯,或者用不着一整夜,日落之前再加上天亮以后各两个钟头,好让街上半数的人瞧得明明白白,差不多就可以赔罪了。

    “对不起。”惹出这一场风波,并不是她愿意的。楚落雁当然不会就此将他扫地出门,就算他被扫地出门,也轮不到她来接收。虎视眈眈想趁虚而入的大有人在。她当初就不该自不量力地妄想越级挑战。

    的确是-的错。这句话沈阅明没有说出口。“再见。”他猝然说道,没有等她回答,转身就走。

    “他怎么啦?怪怪的。”一旁看得莫名其妙的男同学问道。

    何彩云只是耸耸肩,回他一个“天知道”的表情。对于这样的结果,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阅明离去时带着怒意的脸孔,让她颇感安慰。

    一张生气的脸应该不及一张温情的脸让人怀念。

    一束九十九朵的玫瑰有几斤几两重,沈阅明没有称过。饶是他这样一个大汉捧在手中枯立一个钟头,也是吃不消。

    他实在应该先把它称过,然后找个同样重量的哑铃练一练,沈阅明有点后悔莫及地想着。瞄了眼会客厅中大厦管理员半是好笑半是同情的笑脸。管理员应该跟楚落雁说过了吧?说他已经来了一个钟头。不过,显然楚落雁觉得他捧着玫瑰花站在楼下的这副呆样,看过的人还不够多

    没办法,老天不肯帮忙,硬是连一滴雨都不肯下,害他没法子表演痴情落汤鸡这一招。什么老掉牙的招数!

    唉,东风不与周郎便

    天不下雨,太阳当空。沈阅明又瞄了一眼看起来十分清凉的大厅,索性打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本来他也知道烈日灼身是仅次于大雨淋身的一招好计,可如果管理员肯帮他掩护的话,楚落雁是不会知道他是在大厅里吹冷气,而不是在外头晒太阳的。

    “王伯,”他亲切地叫道“我在这边坐一下,你可别跟楚小姐讲喔!”他有点欲盖弥彰的加上一句:“我是怕天气太热,玫瑰花会枯掉。”

    管理员见他挥汗如雨的模样也深觉同情,自然是点头了。年轻人追女朋友吃一点苦头是必要的,尤其是楚小姐那样娇滴滴的大美人。男孩子要追她,只好吃苦当吃补了。他能帮的当然是会帮,两个年轻人光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翻,岂不可惜。

    沈阅明在宽大的沙发上坐下,将那一束惹人注目的玫瑰放在一旁,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心无旁骛地读了起来。这两三个礼拜以来,他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根本就没念什么书,也该是收心的时候了。为了一点风花雪月的小事,就把课本丢下也太没有志气了吧。

    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便不觉得时间慢得像老牛拖车。待他合上书本,伸了伸懒腰,再看了一眼时钟,竟又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王伯,麻烦你再问问楚小姐,愿不愿意让我上去跟她说说话。”他走到柜台前跟管理员打商量。

    “好。”王伯立刻按了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满脸笑容地放下话筒。

    “楚小姐请你上去。”他好意地又多加了几句:“别再惹女朋友生气了,你女朋友长那么漂亮,可不是随便找得到的。”

    “谢谢王伯。”沈阅明感激地道谢。

    是啊,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可不是随便就找得到的。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跟他说了吗?可是光是这样就够了吗?他压下心中的疑问,不想去深究。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足够的,他不见得要成为例外。

    电梯当的一声打开了,他怀中仍抱着那一大把玫瑰,有些不胜负荷。指示灯迅速的变换,向上再向上,一路直达十二楼才停了下来。楼梯间灯光明亮,长长的廊道,墙上挂了几幅水彩画,也都是沈阅明看熟的了。一幅淡水夕照,一幅关渡风光,最接近楚落雁房间的则是阳明秋色。他艰难地空出一只手去按门铃,耳中隐约可以听见隔着厚重大门传出来的机械鸟鸣声。

    楚落雁慢慢地拉开大门。她穿着一件宽大的及地长袍,色泽斑斓。一头微卷的长发一丝不苟地全拢在右肩上,虽是面如寒霜,仍是风情万种。她柔白的玉手扬起一个精巧的弧度,示意他进门。

    沈阅明直接走进厨房,从流理台下找出一个广口陶瓮,先把玫瑰花插好,再拿到餐桌上摆着,正对着楚落雁的视线。

    他知道她一向喜欢质量俱佳的玫瑰。虽然他一向觉得在小巧的玻璃瓶插上一朵半开的蓓蕾要美得多。

    沈阅明边整理着玫瑰花,尽可能地把每一朵花安排到最佳的位置,一面像是漫不经心地问着:“最近好吗?”

    楚落雁没有回答,只是不悦地哼了一声。

    沈阅明当然看得出她还没消气。“一起去吃晚餐?我已经在-最喜欢的餐厅订好了位子。”他刻意轻描淡写,彷佛他一点也不知道她还在生他的气。

    她也的确没有理由生气的。在冷静思考之后,当时他那莫名的罪恶感毫无必要。难道要他眼睁睁看着小何在湍急的水流中灭顶还见死不救吗?明明知道她不会游泳,而楚落雁是个游泳健将,肯定可以支持得比较久。结果也证明了他的判断无误。

    楚落雁没有出声反对,却也没有同意的表示。修饰得十分精美的长指涂着粉色的亮光指甲油,慢慢地卷着垂落胸前的发梢,双腿在长袍下交迭着,可以清楚见到纤长优美的腿形。白皙玉足套着一双双c图案的拖鞋,身上的彩妆和长袍的颜色搭配得无懈可击。

    沈阅明倚着餐桌欣赏了好一会儿。当她静静的什么都不说的时候,美得就像雷诺瓦笔下的肖像画,看起来真是赏心悦目。

    “哼,你以为这样就算了吗?”她终于开口。

    沉默的时间短得让沈阅明遗憾地叹气,画面的和谐似乎在这一刻全被破坏了。

    他也知道她不会光说这句话就算了,索性拉出一张餐椅坐下来,打算听她数落个够。

    “在那么多人面前,让我有多丢脸,你知不知道?!居然不先救自己的女朋友,却巴巴的去救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你眼睛里到底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小何怎能算外人?他在心中暗暗抗议。她是他们两人的学妹啊。更冤枉了,他眼里怎么可能没有她!

    “你你”她唇角微微下弯,委屈地哭了起来,再也说不下去了。

    “好啦好啦,都是我的错。”沈阅明忙赶到她身边,低声下气地赔不是。揽着她的肩,口中不断地安慰着。虽然说不出自己错在哪里,可心里明白,自己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何必为一个外人生我的气?”他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何况我是因为知道-是条美人鱼才会先去救小何的啊,事有轻重缓急嘛!小何是我找她出去玩的,要是她出了事,我怎么跟她父母交代?-也不会愿意我一辈子良心不安吧?是不是?我知道-最善良了。”

    话说得冠冕堂皇,楚落雁自是没有理由反驳。她当然不是怀疑他和何彩云之间有什么,她是自尊遭受打击,而不是感情受了伤害。

    “那么多人,你丢着我不管”她兀自抱怨着,不好对他承认,她的泳技其实不如他想象的好。

    而这也着实怪不得沈阅明。他习惯早泳,而她却喜欢在人多的时候到游泳池展示最新一季的泳装和曼妙的身材。

    “那是因为我知道其他男同学一定都会抢着要去救-啊,-也知道-是他们的偶像嘛!这可苦了我,害我成了全民公敌。”他语带埋怨,听在楚落雁耳中可成了甜言蜜语。“可是小何呢,她不像-身轻如燕,我们那一群人当中就数我最会游泳,除了我之外,大概也没有人有能力又有勇气下水去救她,-的男朋友是个英雄呢,怎么-一点都不佩服,反倒生我的气?”

    楚落雁说不过他,可也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你干嘛小何小何的喊得那么亲热?不嫌肉麻吗?”

    “她和我是哥儿们嘛!”是哥儿们没错,他关心她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需要任何罪恶感。“我喊她的姓,可是-是小雁啊,亲疏远近不是很清楚明白吗?-是我最亲爱的小雁儿。”他边说着,边在她粉颊上亲了下。真的是粉颊没错,心中暗自嘀咕,楚落雁干嘛连在自己家里头都还要一身脂粉?她天生丽质,只要把脸洗干净就好了,脂粉只会污了她的颜色,可惜!“这才叫做肉麻吧!”

    “你讨厌!”她靠在他怀中,娇嗔地骂了一句。

    沈阅明抱着她好一会儿,轻抚着她柔细的秀发。她发问的芳香蛊惑了他的神智,他的唇悄悄地移到她唇上辗转着,好半天才微喘地抬头,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气消了,一定也饿了,是不是?”一把将她拉起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其实还早,不过楚落雁还得换衣服,至少得给她一个钟头。

    楚落雁水汪汪的眸子直瞅着他,有点气他每一回都如此理智,从来不会让自己失去控制。可她是女孩子,这种事得要矜持,哪能主动?“这个时候,你还会想到吃饭,真罗曼蒂克。”仍不免稍稍抱怨了几句。

    “去换衣服吧。”他把她轻轻转过身,往卧室的方向推。“我订了七点钟的位子,有一个半钟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挑。”

    提到挑衣服,她眼睛一亮!上个星期才买的香奈儿新装可以穿出来亮相了。当然也不是没有别的男人约她,可他们当中就没一个像沈阅明和她走在一起那么登对的。美丽的红花需要绿叶来陪衬,这片绿叶呢,可不能有一点枯黄或半点虫咬。

    她轻快地走进香闺,掩上房门,心中考虑着那件新衣服和什么色系的彩妆最为搭配,长发得再上一次发卷,要让它很自然地垂下,还是用钻石发夹别起来,该拿古奇还是爱马仕的包包?草叶集或是漂鸟集封面的颜色和包包更适合

    沈阅明望着她美丽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便走回沙发上坐下。他有些疲倦地揉着前额闭上眼睛休息。好了,现在楚落雁不会向他提出分手了,他应该松了一口气,但,为什么他只是觉得累?

    和生气。小何和她的男同学亲亲热热地一起走着,正打算要去吃饭。那个男的配不上她,他很肯定。那人戴着眼镜,活脱脱就是一只四眼田鸡,随时会跳上荷叶呱呱呱叫上两三声的样子。校园里一大半的男生都戴眼镜的,就他一个戴起来特别难看。高高的个子,瘦得像竹竿,彷佛风一吹就会左摇右晃,简直不敢指望危急的时候能救得了小何他粗嘎的嗓音好像还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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