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游医?从前的概念就是“江湖医生”流动性大,没有固定地点而从事行医的人。今天的概念是:凡是没有取得合法医师资格、没有行医执照、没有合法经营的诊所而违法从事诊病、医治、开处方或售药者。再通俗一点,游医就是假医生。
在都市的城乡结合部,现称城中村的大街小巷处,很容易找到游医。一间小小的诊室,四壁涂上乳胶膝,中设一两个玻璃柜,柜里摆放着一盒盒、一瓶瓶药品;在铺面一侧摆着一桌一椅一凳,时有上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坐在挨椅上,有看病的就坐在凳上。铺面左右及门眉上没有招牌字号,但一看格局谁都知是行医处。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包括跟医卫拉不上关系的消防、治安等检查),把卷闸门一拉,白大褂一脱,从后门溜之大吉。所以也可以把这些个游医称为“江湖医生”或者更准确一点叫“走鬼医生”
游医为什么屡禁不止?如此“走鬼”即使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逮个正着,哪又怎么样?全店铺清空,但收缴来的药柜内的“名贵药”全是空盒子、空瓶子,只能说是帮助黑诊所清理垃圾。
游医缘何能立足?南方日报报导过:“连日来,电视报刊将舆论焦点‘游医’频频曝光,好不尖锐。究竟是谁在养活着游医?究竟是谁在保护着游医?究竟是哪些人在从事游医?究竟有没有既治病救人又收费合理且卫生设备、执业证照齐全的呢?”涉及到方方面面,有谁能解答清楚呢?不如只说其一点:谁在养活游医?
要我回答,我敢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是政府卫生部门养活了游医们!
实话实说:某次我在某超级大医院门诊,医生给我开了酮康唑霜20克/支和克霉唑霜10克/支,两种药的适应症大同小异,都是治手足癣、皮肤病念珠菌及湿疹之类。药费共收26元,我公费自负10%即2。6元。实用后,觉得克霉唑霜效果更好,后来再去开时,没得开,只得贵一点也要去药店买。一看标签:只1。2元/支,我以为自己眼花呢。原来酮康唑霜是该院自制药,自定价24元/支,克霉唑是统购药:2元/支。我不用公费还小付钱呢,个中奥秘不言而喻。说明政府卫生部门的监管不力或者不作为,养活了游医。
试问,有谁不愿去大医院或正规医院看病呢?但大医院收费(包括挂号、诊金、检查、治疗、药费)往往比一些游医高出几倍乃至几十倍。打一个喷嚏也要花几百元,对高薪者、老板白领来说,还勉强可以承受,但对广大的打工一族,几百元便是他们几乎是半个月的工资。若是住院,平均每天千元左右收费,广大低收入的弱势群体能负担得起吗?
笔者绝不是为游医开脱。游医是极其可憎又可恶的。以上说“政府卫生部门监管不力或不作为”“养活了游医”是一种“怪话”实际是大医院医疗费昂贵,把低收入的弱势群体赶到黑诊所游医哪儿去玩命。
广州白云区某城中村一黑诊所为一河南籍产妇接生,被野蛮游医狂打催产针,腹部加压,导致子宫破裂,幸好及时送到中山医科大学一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又一个例子:怀孕4个月的外来工宋红梅在游医处接受引产手术,随着“医生”猛地拽出一团东西,产妇被扯得坐了起来,原来是连整个子宫都扯出来了,宫内残留胎儿头部及胎盘,致使生命危在旦夕,后来用了3万元才挽回一命。很多人原本为了节省开支走入游医诊所,结果却常常“赔了夫人又折兵”不知不觉中为自己构建了医疗高风险。
当然,发生医疗事故主要由当事黑诊所游医负责,政府对游医的处罚力度不能手软,对致伤致死求医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可高至判死刑,而不能仅仅是没收医药器械、罚款了事,让其死灰复燃。
综合上面所述,提出三点建议:
一、对黑诊所游医加大打击力度。
二、病者要自负游医治疗高风险。
三、政府卫生部门监管医疗高收费、乱收费,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
200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