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那种读者。你喜欢读点小说,你年轻,但又非常老练,或者说,你老练但仍非常年轻,但是,我们的确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读者。你知道,这个叫勺八的作者写的东西总是叫人颇费琢磨。而且——这才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这篇以谈论小说和我的经历为主角的小说,也许更令人费解,因为,这篇小说里有不少议论的文字。大多数的人,尤其是读小说的人,是不大喜欢议论的。议论就像小学班主任的批评,总是又长又臭。这对我来说,当然也是非常不利的,就像一个演员,不得不选一本不看好的剧本。但是,我没有其它的选择。像你一样,我一直是个忠诚的小说读者,一直是在读以别人为主角的小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进到某一篇小说里当一回主角让别人读。这对我来说,是千年等一回的事情,我可不想轻易放弃。再说,慢慢地,我发现议论其实也不那么讨厌。有时候不发点议论还真的有点“如鲠在喉,不发不快”的感觉。就像,有时候你是不是觉得老妈老爸的唠叨也是挺受用的,啊?我们刚才说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读者的意思是,我们不想稀里糊涂地把你钓上“贼船”所以,你如果还是一如既往地讨厌议论,一看到议论就反胃感冒犯偏头痛,那就看到这里赶紧打住,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啊。但是,如果你虽然对议论没有什么偏好,可也并不特别讨厌,而且,你相信凭着你对生活的阅历不借助逻辑也能读出那些议论的味道,读出你作为一个读者自己的故事来,所以,对你来说,阅读仍然是颇有趣味的。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耐心地往下读吧,看看作为一个小说的读者,我的感受和经历是否和你一样。我相信,我们一定有许多相通之处,不是吗?
作为一个小说的忠实读者,我为自己感到自豪。不是吗?最近几个世纪来,小说成了我们这个世界最重要的文学形式。它发展得最快也发展得最好,它在世界上每一个地方都开出灿烂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成果,先后掀起了北欧、拉丁美洲、非洲等文学热潮。可以说,几乎所有语言的现代语的历史,都是小说发展的历史。我们的鲁迅、老舍等作家创作的经典小说,成了汉语现代语规范的语法和词汇。毫无疑问,几个世纪以来,小说的读者队伍是最宠大的。即使在今天,除了阅读股市和晚报——这算不算是一种阅读还成一个问题——小说的读者还是排在第一位。在今天,曾经不可一世的诗歌、散文、戏剧,更不用说是神话、寓言和民间故事了,它们都一股脑儿地走向下坡路,有的甚至走进了博物馆或人类文化遗产之一。只有小说一枝独秀、春色满园、与时俱进。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来说,小说的这样独树风光恰恰喻示着它前景的悲凉。所以,有的人说,一个诗歌式微的时代,是一个可悲的时代,人类是离不开诗歌的。但是,小说不是生物,生物的含义是它是具体的存在,它的生命是建立在具体的生命形式之上的,它不能抽象地存在。小说无疑是可以抽象地存在的。小说的繁荣并不是因为它侵占了诗歌、散文的领地,像水葫芦那样吸走了其它生物的养份,而是,小说它适应了这个时代的一切,小说它包容了一切,它里面就有诗歌、散文、戏剧,甚至还有寓言和神话。所以,我们会说诗化小说、散文化小说等。今天,新的实验小说同时还是学术论文还是天文知识还是冰冷的解剖数据抽象的数理分析。所以,不管你对什么东西感兴趣,你都可以到小说这个世界里寻找答案。当然,最重要的是,小说是一个世界,一个自足的世界。它会自我完善,它会自我更新,就像我们体内某些神奇的组织一样。
所以,当我看到你走进小说的世界,我为你感到由衷的高兴。毫无疑问,你既是个富有情趣又能审时度势的人。每一个时代对精英的定义恰恰和这不谋而合。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阅读小说的,但想来一定不会太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们家没有一本书,甚至连一张有字的纸都没有,唯一一张红纸黑字的是那张贴在大门上的神符,但那上面画的显然不是人看的字。从我爸爸那一代往上推,一代一代往上推,在我们能记得起来的祖先里,没有一个是识字的。但是,从他们代代相传的观点来看,不识字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反而使他们形成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生存哲学: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不识字有什么过不去的,啊?就拿我爷爷来说,他是一个屠户,杀猪的。我们那儿是农村,两个屠户合起来杀一头猪,一个人分一扇肉挑着到各村叫卖。牛角一吹,要买肉的人家就在路边等着。那时候大家差不多都没有现钱,赊账是常有的事。对于识几个字的,记帐那是小事,掏出油腻腻的本子划几下“张大年肉一斤计三元三角”就成了。可是,爷爷他不识字。但他又不能不卖肉不能不赊账。没有过不去的事,爷爷他就记,用心去记。年关腊月二十八,大家都歇了活,各各去讨债。识字的人掏出那个小笔记本,到了一户人家门口就和尚化缘一样唱一遍,然后就拿了钱,用蓝笔把那户人家的名字划去。可是,爷爷没有笔记本。那家人一看爷爷背着手走到她家门口,就说:
“杀猪棋,今天怎么有空到处走啊?”有的人叫爷爷杀猪棋,有的人叫他短舌佬,因为爷爷平时说话有点短舌头——口吃。显然,那户人家是想赖账,至少是想赖赖看:爷爷没有笔记本记着,春耕时割的肉,到年关鬼才记得呢。
“哪有空啊,刚从下屋阿银那里过,呆会还要到上屋阿芳家。年关到了,散在外面的小钱也要收回来了,你们的,现在方便吧?”爷爷慢慢儿地说,他怕自己口吃。
“我们家的?你老人家记错了吧?那一次,我可是拿现钱给你的,对了,不信,你可以去问外屋的阿庆嫂,她那天刚好也在。你再想想,啊,再想想。要不,你拿出笔记本翻翻,这么多的主顾,难免你老人家会记错。不要说你,我现在都觉得自己记性越来越不济了。昨天——”
“我记扎实的很。”爷爷说,慢慢地,他知道这时候可千万不能大舌头,舌头一大,好像就承认自己理亏似的“五月初四那次你付了现钱给我没错,可在这之前,你还有两笔。第一笔是——”爷爷就把那笔账目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时间,斤两,钱数,以及当时的情景,当时还有什么人。
“对,对,你看,我这记性,真是人没老,脑子已经没有油了。”说着,她就从裤兜里把钱拿了出来。看她拿的那么利索,爷爷知道她早就准备好了。当然,大部分的人都是非常爽快的,远远看见爷爷来了,就招呼,生怕爷爷忘了到她们家拿钱似的。所以,因为不识字,反倒让爷爷练就了一副好记性。他不仅要记住时间、斤两、金额,还要记住当时的情景,以便年关讨账的时候有根有据,更有说服力。他总是说,不识字,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以前,他曾当过我党的地下交通员,他用演木偶戏(手举的那种)做掩护,因为不识字,他演的木偶戏用的全是本地方言,但据说这样看的人反而最多。有时候台词忘了,爷爷就即兴地插一些地方上插科打诨的话,惹得台下满堂的笑。因为这么一段经历,解放初他还当了我们那里一个海岛上的乡长,配有双枪(因为那时候国民党常在东海一带骚乱,还声称要反攻大陆),人称双枪乡长。但后来因为男女作风(也有的人说是政治觉悟)问题被革职,文革又因此被关过监狱。这样一位爷爷,后来当他看到我整天拿着本书在看——他不知道那叫小说,没事的时候,他常常会搬过一椅子坐在我旁边,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书。他想不明白那些黑乎乎一片的字眼儿有什么好看的,甚至惹得我茶饭不思。我这个顶顶聪明的爷爷,那时候一定意识到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他完全不了解不知道的世界,一个好像什么也不存在但似乎又强大无比、丰富无比的世界,那个世界让他的孙子如痴如醉,时笑时悲。他就那么一头雾水一脸怪表情地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书,然后总是摇头。有一次,我放下一本正在看的书和同学跑出去玩了,回来的时候看到爷爷正戴着他的老花镜在翻着我的书。他时而把它拿着远远的,时而把它逼在眼前,然后又对着太阳光把纸一页页地翻过来,后来,还摇着它,让它在耳边哗哗地响。可是,他什么都没发现。最后,他划了根火柴把书点着了。我没有阻止,虽然那是一本我心爱的小说。书慢慢变成一些灰烬,爷爷蹲下身子在灰烬里挑了挑,摇了摇头,站了起来。那以后,爷爷彻底失去了对书探究的兴趣和信心。爷爷一定感觉到了,打开和进入书这个世界,需要有一把钥匙,那就是码成这些书的文字。我们知道,文字(语言)不仅是打开和进入小说世界的钥匙,也是建筑这个世界的材料,但是,还不仅仅是这些。小说的伟大与否,并不在于组成这部小说的文字(词汇)的多少和优劣,而是,怎么把这些文字组合在一起。对于小说来说,文字就是乐曲中的音符,一首乐曲就那么七个音符,但是,贝多芬、莫扎特的伟大,就在于他们把这七个音符按照神的谕示巧妙地把它们组合在一起,于是,音符活了,我们听到了天籁之声。同样,伟大的小说家也正是如此。所以,最伟大的小说,它总是最简单又是最丰富的,它总是用那最少的文字去捕捉那无尽之意、天籁之音:缤纷的世像、悠远的人性、执着的信念。最伟大的小说,它并不是某个作家写出来的,而是,被发现的,它已经在那样后面的某一个地方很久很久了。正像捷克伟大诗人詹•斯卡塞尔所说:“诗人们并不发明诗/诗在那后面某个地方/它在那里已经很久很久/诗人只是将它发现”同样,伟大的小说家他也只是去发现伟大的小说。曹学芹的红楼梦,鲁迅的故事新编,沈从文的边城,王安忆的长恨歌,张炜的九月的寓言,韩少功的马桥词典都是这样发现的小说。因为,这些伟大的小说在后面的某个地方已经很久很久了,所以,我们总是不用担心会没有好小说看。信仰小说的人是幸运的,小说总不会让他失望。一旦你进入小说,小说总是会把你牢牢地吸引住——就靠那么一两部小说就够了。
当然,这样一个大音稀声的世界,离爷爷就更是遥远了。爷爷去世的时候,他以前的一个老战友(他那时候在我们市做着一个很大的官)来参加爷爷的葬礼,他说过一句让大家印象深刻的话,他说,爷爷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可惜不识字。当然,爷爷他死了,他那非凡的记忆力并不准备去记住这句在大家看来都觉得非常准确的盖棺定论。至于爸爸,他也不知道书那玩艺儿意味着什么。有一次,他指着架子上的一堆书问我都看过了吗,我说都看过了,没想到第二天他全都论斤卖给了收废纸的人。在他的思想里,看过了的书,还会有什么用呢。顺便说一下,我知道,爸爸这样做还出于一种微妙的心理。如果说爷爷把我的小说烧成了灰烬,那是因为他对那个他不能理解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不解,当然,后来是苦恼和生气,但是爸爸他并不想试图去了解那个世界。他总是以无知为自己的最大自豪,他觉得爷爷知道那么多东西,却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反而一生坎坷,到死了还给后辈留下一屁股的债。他把我一架子的小说统统当成废品卖掉,那是因为,这些书对他来这个世界的主要任务、对他的香火传递、传种接代构了威胁:我年近三十,却还不谈对象。在他看来,这完全是这些书搞的鬼,因为我一天到晚只知道看书看书。对于所有好心的亲戚或同事介绍过来的姑娘,我总是那么眯着眼睛看上一眼,又顾自一头扑在小说里。当然,我也承认,这有一定的关系,小说和我爱情甚至婚姻一直就关系密切。
所以,可以想象,在我小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想到要送我到学校去读什么书。到我长到都能够着桌子了,家里还没有要送我去读书的意思。可是,我越大越调皮,把一村的大人小孩差不多都得罪了,差点没有把家里弄个底朝天。没办法,爸爸妈妈只好把我送到学校交给老师管教管教。可以想象,小时候的我,读书也是读得不三不四的。课本都没读完就变成纸包输给同学了,学期结束了,我的书包里就连一张纸也找不到。读书如此,更不用说看什么课外书了。所以,一直到小学毕业,甚至初中毕业,我几乎没怎么看过小说——选入课文的也许可以除外。所以,对我的童年而言,小说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影响。当然,那时候在黑白电视里看到过西游记,但那时并没有把西游记和小说连起来,那时觉得电视里的一切都是真的。比起那些出生于书香门第、家学源远流长的读者来说,我的确算不上名门正派,既没有少年功夫,也谈不上师出有门。看着他们那长长的阅读经历以及列祖列宗做后盾,有时真的不免心怯。不过,像爷爷说的,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起来,我也拣了些东西。我的童年可以说是难得的纯粹的童年,它几乎只和青山绿水、石子泥巴,只和追跑跳玩,只和明月清风、草木鱼虫等有关。读书的时间还有的是,你现在多少岁了?我现在是三十五岁了,中庸地估计,最少也还可以再读三十年。三十年,还有多少小说可读啊?可是,谁还有机会再过一回纯粹的童年呢?我曾不无自豪地对人说过,在我这一代人中,我是少数几个既有过纯粹的童年又受过一定教育喜欢读书的人。反正,我就想做一个小说忠诚的读者,不想去写也不想研究小说或发表评论,所以,对我来说,那些所谓的家学、所谓的少年功夫,都是可有可无的。就读小说而言,我并不认为某某人就一定比我读得好。你说呢?也许他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那仍然并不意味着他读得比我好,比我更有意义。读小说最重要的恰恰是读的过程那份陌生的体验,那份愉快的体验。拿着解剖刀的人,显然别想拥有这两点。小说对我来说是一个美妙的让我倾心的女孩,那是我第一次到她那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旅行,而对他们而言,小说是这一个人(女人)的一堆结构微妙的器官。他们对每一器官也许了解的比我多,甚至算得上是颇有研究,但我不认为他们对于那个人,那个有生命有情趣的人把握得比我更准确。
我总觉得,真正的小说,好的小说,它是很随和博爱的,就像上帝耶和华或佛主释迦穆尼或其它任何一个伟大的神一样,他爱着他所有的子民,对所有信仰他走进他或到过他院子的人,他都给了他们谕示、快乐和祝福,都让他们回去的时候提着满满一篮子的果实和种子。同时,真正的小说它不束缚童年,也从不扼杀人的个性。有的小说,它让几亿人都去读它,只能去读它,而且一读就读出同样的味道,那一定不是真正的小说。在这样的小说辉煌腾达的时候,真正的小说都躲了起来——躲在夹墙里,或躲在一些人的心里。
你觉得,是这样的吗?我时不时停下征询你的想法,那是因为,我总觉得你是和我差不多的读者,你心里正有着和我不谋而合的想法,不知不觉的,我已经把你当作了朋友,把你当作可以谈点什么的朋友。你看,你都耐心地看到这儿了。
当然,我也羡慕那些家学渊源流长的读者,羡慕那些小小年纪拿着大部头在阳台的小塑料椅上或在客厅的沙发上,划着小指头在津津有味地读的读者。不管怎么说,那景象实在让人着迷。后来,当我升了级,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对此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那时候,每天晚饭后我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带孩子。但是,一天里面留给我读小说的也就是这么一点时间。所以,我总是边看小说边看着孩子。但这样,两样东西都看不好。小说读得断断续续,差不多像有些小孩子那样只挑着情节来读;孩子也没看好,不是摔倒了就是拿着墙角的臭鞋子放在嘴里咬或者是钻到床底下或沙发底下出不来而哇哇地哭。有一次,我一气之下干脆在这小不点面前大声地读起来,以示我的强烈不满。没想到的是,他却安静了下来,定定地看着我。这以后,我就这样大声地给孩子读小说,顺带,也让正忙碌地收拾厨房的妻子听听——她也和我一样地喜欢小说,只是,她比我更忙,几乎好久没读小说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女人总是要比男人付出更多。当然,这样出声的朗读,一开始我并不习惯,默读了十几年的小说,突然大声朗读起来,除了感觉怪声怪调外,最重要的是我几乎一下子失去了理解力,常常读了之后脑子却是一片空白,不得不倒回去再读。但是,一段时间之后,感觉渐渐好起来。他们两个好像对我这样做都非常支持。我一开始读书,小不点他就静静地坐着,有时候可以静静地听我念一两个钟头;妻子一边忙碌着一边听我念,时不时叫我把精彩的部分再念一遍。这样,晚上临睡前,我们又可以像以前那样对某一篇小说展开讨论,甚至争个高低。她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女读者,我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男读者,我们又感觉到了那份久违的陌生和美妙,默契和幸福。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你和一个异性的读者躺在床上,就着壁灯那桔黄的光晕,谈论着你们都喜欢的一篇小说,那是怎样一种美好啊。除了小说这个月老,还有谁能给我们这么一份切实的轻盈,温馨的陌生,浪漫的情趣呢?现在看来,小不点是个好听众好读者——你没看到他听小说时那份神气、陶醉的样子。他似乎很喜欢小说这种游戏。而且,他比我幸运。他小小年纪就开始阅读(听)小说了。他的那个读者爸爸还在书房里给他留下了许许多多古今中外的小说名著。但是我马上想到自己,想到这一切也许仅仅是我这个年轻的爸爸的美好愿望罢了。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孩子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抱有不切实际的过于美好的愿望。首先,就算这小子的基因变异不是那么厉害,长大也是个小说的忠实读者,但他——这个从小就开始读小说的幸运儿——就一定能读出他父亲当初的味道吗?对那一架书,他会有他父亲当初买书时那份如获至宝的惊喜吗?也许,这小子长大后根本就不读书,不读小说。不过,也许他知道怎么利用他父亲留给他的那些书。他会把那些女读者带进我的书房,然后关上门。
他不读小说或说不用读小说的理由是,他的父亲已经替他读过了。他不读并不妨碍他是一个小说权威读者,一个对小说有自己独特见解的读者。小说的将来一定会发生一些变化,有的变成一种装饰品,有的成为工具书,有的可能成为公园里的现代(或古典)雕塑,有的成为接头的暗号,有的成为新型的建筑材料,有的成为将来人类考古发掘的对象。也许,有一天,大家都知道怎么利用小说。
有一次,我听到他和他的小伙伴们的一场对话。
“我爸爸最厉害,我爸爸读过好多好多的书,那么多——”他说,他用胖乎乎的小手比画出一个书柜的样子。
“我爸爸才厉害,他昨天买了一车的书,这么大的一车,都是新的,摆得整整齐齐。”他的其中一个伙伴说。
“我爸爸最厉害,他的书是最多的最多的。”那个书店老板的小孩说。
我的儿子沮丧地走了。
仔细想想,我不是也正在利用小说的一些特殊功能吗?我把小说像一面拨浪鼓一样在小不点面前摇着,让他安静,又把它当作一份暧昧的暗示,让妻子早早沉浸在兴奋之中。但是,我仍然相信,真正的小说不会消亡。对我而言,那仅仅是因为,它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像米兰•昆德拉说的,小说的末日在我们可以想象的将来都不会发生。也许,小说在某一个国家某一个时期会消失一段时间,但真正的小说精神永远不会消亡。
如果关于这一点你还不是非常明白,那么,没有关系,我们总会更详尽地谈到小说的末日的。你现在也许已经感觉到了,我对小说是多么的热爱,并对它充满信心——简直就是一个小说的信徒。但是,正如前面我所说的,对小说的这份信仰,我建立的并不太早。这让我相信,像佛教所说的,小说的“种子”是早存在于某一些人心中的。现在能够想得起来的是,我读大学的时候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阅读,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整天都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三年时间,把我认为应该看的小说都看了个遍。那时候的大学生娱乐非常少,除了晒太阳聊天、打扑克就是看书了。这样看来,娱乐不发达也有不发达的好处,那时候的大学校园晒太阳聊天打扑克的人不少,但图书馆里的人也比现在要多的多。对我来说,这样三年如一日地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的结果是:
其一,我的近视度数直线上升,镜片上那一圈圈纹路就像是一块小石子投进了水里,不断地漾了开来。这高度近视掩上了我与世界交往的窗户,或者说在这扇窗户上装上了暧昧不清的毛玻璃,我越来越像个书呆子。我对身边的这个真实的社会感觉越来越迟钝,越来越落伍。这样,我越来越倾心于书本,小说的世界慢慢代替了现实的世界,在小说世界里,我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也是在这时候,我的文字想象能力空前地发达起来,文字背后的世界,我总是呼之即出,历历在目,所以,对我来说,小说的世界,更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我在这个虚拟真实的世界里,生活着、经历着、成长着。
其二,在一种闭门造车、幻想的情境中,我爱情的种子像一朵雨季的木耳慢慢地成长。爱是我们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它表现为对异性的吸引和对性的渴望。如果你是在农村长大,而且你还足够的野——你在你的伙伴们当中是一个领袖或军师——那你一定体会到这种本能的爱欲。你不仅会和一个常和你玩的小女孩(我一直把你当作一个男读者,因为我自己是一个男读者,这样也许更方便我的想象)一起玩过家家,同时,在适当的时候——甚至根本不用考虑时间和地点——试着玩些更新鲜的游戏。反正,小时候的我常因为这种好事被大人从柴垛里或藕芋园里像夹一条扑通的鱼儿一样夹了出来——有时候她被夹在另一个胳肢窝下。当然,这不是爱情,这是发乎本能的爱欲,爱情是另外一回事。爱情带有更多后天的成份。所以我们才会说中国爱情、中国古代爱情、法国爱情、美国爱情,甚至还有知识分子爱情、农民爱情、打工仔打工妹爱情、小资爱情现在更有新新人类爱情、后现代人爱情等。不管我们把爱情描写的多么美妙、多么玄乎,爱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种现象,它是人的一种本能(生物化学)反应再加上后天的习得。对每一个人来说,他(她)的后天的爱情修养(关于爱情种种可以描述的东西)深,那么他的爱情中本能的比列相对来说就轻,反之,他的爱情里本能的比列就重。但是,我觉得,从爱情里所能得到的幸福,却很难说孰多孰少。对我来说,我的爱情是小说给我的。后来,当我大学毕业回到老家去教书的时候,遇到了那些儿时和我曾有过一腿的女孩子,她们抓住某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想和我重修旧好,再来一腿。看着她们,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那时候怎么会和她们就有了一腿。我知道,我变了,我和她们就像两棵桔子树,一棵种在淮南,一棵却在淮北长大,于是一棵成了桔,一棵成橘。看着她们那差不多要撑出衣服的丰满滋润、健康鲜活的身子我感到赏心悦目,但却由衷希望那身子是属于另一个我梦想中的女孩。一本又一本的小说向我描述了爱情的身影,丰富了我对爱情的想象,敏锐了我对爱情的感觉,最终形成了我对爱情的理解。也许一开始,它们向我一股脑儿地纷拥而来,我的爱情浑杂一片,就像一个婴儿面对着他看到的那个他还不能完全理解的世界,但是,爱情的婴儿很快就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个性和观念。
有一天,我确信那个女孩爱上我了。而且,我好像突然明白似的,我也爱上她,已经很久很久。爱情,就这么突然地被我领会了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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