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沙的轰轰声终于停止。两岸山脚下散落的村庄次第亮起了灯。倒映于流水中的灯光被揉皱,乍一看似要与江水漂去。近水而粗见轮廓的山峰影子争先恐后地在江水中拥挤。摩顶山尖却无人再来领略它们的风采,山云在趁黑暗与它们缠绵。突然的安静惊慌了水鸟。机器的轰轰声再大,也习惯地成了它们的催眠曲。也许今天这安静来得早了些。偶尔三两只调皮多情的水鸟贴水疾飞,似欲衔取江面散落的星星,但却沾起一身湿滤。惊叫声,让失望在夜中蔓延。它们弱小的身子飞得那样有力,横过村前的几株老树,投身于黑暗中。
渔船静泊水湾,夜鸟飞回了暧巢。可是,流浪的传说故事中,谁能让家去迎接一个疲惫的浪子?
这个地方选得不错。视线开阔,远离闹市,脚下的青草铺成毯。我甚至闻到了牛屎的芬芳,青草的香味令我知道春天在这里铺满了浪漫。
几样小菜,还有一盘很不错的卤味猪耳朵。我最钟意于它的味道了。小时候听说“吃啥补啥”我爱它并不是听觉不灵光了,而是想要更灵光些。可能“补”得过火,听觉几乎麻木了。听得太多,悦耳的东西并不多,耳膜久受刺激,也许长了一层厚茧。
至少是现在阿华说要再干一杯的时候,我居然在盯着远山出神。
我起先与他约好喝酒的地方不在这里的,而是在我厂的顶楼上。他极力反对,说是楼再高,心境却无法再高的。
一向小气的阿华居然说今天他作东,并自作主张地买了三斤猪耳朵。
我说,我不喜欢猪耳朵呢。
他只是笑。我只是脸红,不敢说话了。
他今天的酒量大得出乎我的意料。原来估计他一瓶二锅头下肚了,准会把我当成大伯来尊敬。可惜,他至始至终都能清楚地叫出我的外号---懒猪,并且比平常更大声。我当时有些反对他买猪耳朵,是怕他在嚼着猪耳朵的时候轻易地想起我的外号。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对的。
而我一瓶碑酒才完成,舌头就大了三分,有几次差点把“阿华”叫成“阿爸”还好,我的普通话不标准他是知道的,真叫了“阿爸”他也会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于是尽量少开口。
我眼瞪得像灯笼,出手奇准,一拈一个准,花生米咬得咯咯响。
他说,你不抽烟还好,一抽烟就能看出你眼中的全部。
我又开了一瓶,洒气冲天地说,你看到什么了?
家
家?我的心颤了一下。
我沉默,我恨他提起这个字。
夜的黑暗在城市中太轻浮,在异乡太湿粘。清风拂扬的江边,我们故作潇洒。但我酒后失态,被他看出了一点心思。
思念如酒,醉了太多无奈的人,醉了太多的天涯客。
我喃喃失语:谁今晚流泪了,谁就是王八蛋!
第二瓶才喝到一半,我就倒在草地上了。没出息的阿华,在我没注意的时候,让星光映照到他脸上如珍珠般的泪珠,还放肆地把相思和憔悴洒落草丛中。
我讨厌他的泪水,我讨厌他的叹息。我真想起身给他两拳,但我没有勇气起来,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狼狈。我的脸面太宽,一丁点难过都瞒不过他。
阿华把花生米摸了半天,没摸着。酒喝了一半漏了一半。我把花生米吃一粒掉一粒。
他不再侧身,而是平躺了,气喘如牛,衣服全解开。他平躺,我只好侧身。我不要让他看到我的脸。
他说,你看到了吗?这江水要流到哪儿去?
我抓了一把草抛向天空,吃力地说,当然是流到大海里去。|
他把我的身子扳过来,我只好闭眼。但就在一闭眼的一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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