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梭,四年过去,拥有现代人灵魂和智慧的余孟娴,如今抽高了身子,略圆的下巴变尖,变成娉婷少女,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但是长相清秀娟丽,笑起来温柔,加上个头纤瘦,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文文静静、娇娇弱弱的,没有杀伤力。
若问她穿越来的这四年做了什么?开外挂加金手指,征服将军府里所有人?
不,穿越也要低调,毕竟她是个地位不高的庶女,上头还有看她不顺眼的嫡母和嫡姐,太出风头可会遭嫉被陷害的。
但,太不起眼也会被人恣意看轻,所以她得适时表现她的长处,例如她原本个性懦弱畏缩、上不了台面,大病饼后摇身一变成为优雅的大家闺秀;她习字快,在前世学过毛笔字,写得一手漂亮好字,让祖母和将军爹爹惊艳几分,不过也仅止于此,她不能盖过兄姐们的光芒。
然而,她这么低调求生存,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余孟婷却还是不放过她。
长大后的余孟婷是个美人胚子,公主病也越发严重,总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找她麻烦,而她不想与这个嫡女硬碰硬,表面上会顺从她,但私底下阳奉阴违,用许多招数避过她,也靠着祖母的撑腰尽量甩开她的纠缠。
她虽然是庶女,但祖母却是真的很疼她,比前世生下她后便撒手人寰的亲生母亲对她更好,只是性子太温厚,加上因嫡母的娘家对余家有帮衬作用,祖母不想与强势的嫡母硬碰硬,所以多加容忍,但祖母知道嫡母会故意扣她月钱,总会私下塞私房给她,让她很感动。
但这些钱她都没花用,而是存了起来。现在她还有祖母可以依靠,但祖母总有一天会离开人世,她不知道她未来的命运会如何,手上多存一点钱总是好的。
平日,她也会差小弥帮她到城里买布来绣荷包、面纱、帕子等东西,再托店家贩卖赚点钱,为了在这一世有一技之长,她的女红学得可好了。
此刻,余孟娴正待在房里,专心绣着一条绣有hellokitty图案的手帕,这只没有嘴的猫不只在她前世很抢手,在古代也卖得很好,正当她快绣好一条时,小弥匆匆忙忙地跑进了房里。
“小姐,老爷回来了!”
听到爹回来了,余孟娴停下手上的活,自椅子上站起,准备去大厅迎接父亲。
她爹余健将军长年驻守边关,一个月才回家一次,虽然看在她写字漂亮的份上,终于会正眼看她,但他们父女之间仍是很不熟,所以纵然她不想去见父亲,可是碍于礼教,她这个庶女仍是得去。
“小姐,老爷回来就急着把夫人和二小姐叫进书房里,并没有要您过去”小弥道,接着神秘兮兮的凑近她耳边“小姐,小弥偷听到了,老爷帮二小姐订好婚事了,听说对方是个傻子”
“傻子?”余孟娴很意外,别说余孟婷眼界很高,非最好的不要,她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嫡女,爹怎会将她嫁给傻子?
“小姐,您还记得四年前大小姐原本要嫁的礼亲王之子吗?也就是太后最疼爱却早逝的宁平公主所生的小儿子裴绍谦,他在四年前的皇家狩猎时,从马背上摔下,把脑袋给摔傻了,最后婚事延宕,现在事隔四年,太后有意重谈婚事。”
余孟娴想起来了,这件事发生在她穿越来的那一年,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可大姐早已改嫁他人,难不成太后想让二姐代嫁?”
“听说太后非嫡女不要,府里也只有二小姐符合资格,二小姐正哭得死去活来说不嫁,再听到那位公子已有两个孩子,她要当后娘时,更差点昏了!”小弥惋惜道:“宁平公主所出的这个小儿子,原是礼亲王最优秀的儿子,是个能文能武的美男子,岂料会发生从马背上摔下的憾事
“不过,二小姐出嫁后,小姐就不必再担心会被二小姐欺负了!二小姐会嫁给傻子,兴许是她做过太多坏事的报应。”小弥护主心切,忍不住脱口而出。
“胡说八道。”余孟娴白了她一眼,并没有幸灾乐祸,哪个女人希望嫁给傻子,其实那个男人也挺可怜的,好端端的一个人,竟因骑马摔成傻子。
小弥闭上嘴,心里不觉得委屈,反倒很开心。
她的小姐自五年前病愈后就个性大变,变得落落大方,礼教规矩也学得好,旁人都说是老夫人教养的,只有她知道,是小姐生了那场病的关系。
比起以前懦弱怕事的小姐,她更喜欢现在的小姐,虽然处处礼让二小姐,态度却不卑不亢;虽然总是受二小姐欺负,但却不会在背后道人不是,她以小姐为荣。
“太后下的旨,那她这下不得不嫁了”余孟娴叹道,虽然她在赤阳国得到重生,得以延续生命活下去,但也失去许多,身为女子没有自由,不能有自己的意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不能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和人生
等余孟婷出嫁后,下一个该不会轮到她吧?
余孟娴蹙起眉,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
祖母再疼她,会跳脱世俗传统,容许她挑自己喜欢的人结婚吗?
她也不想那么早嫁,不能容许自己的丈夫三妻四妾
“三小姐,夫人有请,请随我来。”
一道声音响起,是伺候夫人的丫鬟来找,余孟娴和小弥面面相觑,怎么刚好提到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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