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章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屋当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几乎也完全没有回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而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入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通.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说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无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中,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光突破七道埋优暗卡进入他佐的金枪堡去打迟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枪刺人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枪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

    然后,他再花半个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象是一个冷淡而贞节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

    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抢李的目光也跟随着鼓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i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刹问冲了过来,斜刺一剑。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瞥刺入,右颈前的喉管穿出:

    剑立刻报出。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殊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i

    血雾散的时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处。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缚速度6

    据说金枪李入碴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已也会死他死也不信有人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

    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了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和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已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沈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每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于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双手伸过来,绪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昧。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双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面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双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个地方,一个时期。

    这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

    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容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也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月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宇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剑锋刺入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像得列孙玉伯剑锋刺人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己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靛飘散到远方谁也不知飘散到汁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和烟雾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上山。

    小木屋就夜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而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也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也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响。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仅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部只是在怔征地凝视着酒桌旁的孤独。

    看到孟屋魂沉醉曲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的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盂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予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夜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个字。

    “滚“你叫她们滚7”

    软榻上中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同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你醉了,连视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杯的你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

    孟屋魂道“滚”

    刀光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志丁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份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沽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谩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前,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象是根根尖针一直收入了他的骨路,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携了摸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了鼻子。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别人远还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也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馒馒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人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拂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改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已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种人喝了酒后,跟睛就会变得朦朦陇陇,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他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随桌于,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财产中极小极小的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贸,就是名声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服,现在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鬃,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屹过整只烤熟了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了的骆驼。

    在她这里他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晌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作庄,老扳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作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祖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着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镊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庆家虽然笑得巴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变成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通“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筋的就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蕃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姬。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界上所有的黄金都珍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来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虽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已,她儿乎做过任何事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已。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倘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己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屋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狞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i

    那只是一种厌倦,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去柔声道:“我已经路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让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本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了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瑰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了这双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馒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庞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他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予。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通“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r”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点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他看着她1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钮衣钮解开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蕉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们心醉的香甜。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己化做了香甜。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他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在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声声梦呓殷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已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越大腿上的针眼越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做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界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担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开始凋落。

    他奔入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棵树用粗糙的树皮磨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的购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别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没有人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的。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要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揽着身旁少女的腰,面打着阿欠,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博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往一段日子。

    盂星魂忽然道:“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i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收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高大,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抱,花白的头发挽了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盂星魂

    秦护花在武林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喧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盂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存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裸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双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杯。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这双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双手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

    “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支酒杯都握不住。

    他手臀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鳞,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鳞几乎一刀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象我这群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米,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盂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

    他本是个很英俊很坚强的人,全身都带着劲,带着逼人的锋芒,就好像一把磨得雪亮的刀。

    但现在,刀已生锈他英俊的脸上的肌肉已渐渐松驰渐渐下垂眼睛已变得暗淡无光,肚子开始向外凸出,连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接过酒杯仰首喝下一大口叶翔忽然四了一口气道;“现在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并水怪你你就算看不起我,也是应该的若不是你,我已死在杨玉麟手上。”

    高老大最后一次叫他击杀人的时候,已对他不再信任,所以就要孟星魂在后面跟着去。

    从那次起孟星魂就完全取代了他的地位。

    叶翔又笑了笑,道:“其实那次我早就知道你会在后面跟着来的,所以我。”

    孟屋魂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那次我根本就不应该去的。”

    叶翔道:“为什么t”

    孟屋魂道“你知道高老大叫我跟着你,知道她对你已不放心,所以你对自已没有信心了,我若不去,你定可以杀死杨玉鳞。”

    时翔又笑了,笑得很凄凉,道“你错了,那次我去杀雷老三的时候已知道以后永远也没法子杀人。”

    那次去杀雷老三就是他杀人第一次失手。

    盂星魂道:“雷老三只不过是个放印子钱的恶霸,你平时最恨这种人.我一直奇怪,那次你为什么居然下不了手?”

    叶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我只是忽然觉得很疲倦,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去做,那种感觉你也许不会懂的。”

    “疲倦”这两个字就象是针。

    孟屋魂的眼角又开始跳.过了很久,才一宇宇地说道“我懂。”

    叶翔道“你懂7”

    盂屋魂道“我已杀过十一个人。”

    叶翔沉默了很久,忽然问道“你知道我杀过多少人?”

    孟星魂不知道除了高老大谁都不知道。

    每次任务都是最大的秘密永远都不能向任何人说起。

    叶翔道“我杀了三十个,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个。”

    他的手在发抖赶紧喝了口酒闭着服吞下去.才长长吐出口气温倾地接着道“你将来一定也要杀这么多的人,也许还要多些,因为你非杀不可否则你会变成我这样子。”

    孟星魂的胃在抽搐,忽然又有了种呕吐的感觉。

    叶翔就是他的镜子。

    他仿拂已从叶翔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叶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都在受着命运的摆布只有很少人能反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这种人。”他暗淡的眼睛中忽然有了光亮,道“但我也曾有过机会的。”

    盂星魂道“你有过?”

    叶翔叹了口气,道“有一次,我遇见过一个人她愿意不顾一切来帮助我,那时我也肯不顾一切跟她走现在也许活得很好—就算死,也会死得很好。”

    孟星魂道“你为什么当时没有那么做呢?”

    时翔的目光又暗淡下来,瞳孔已因病苦而收缩,过了很久,才黯然道“那也许因为我是个又愚蠢又混蛋,又渺小的呆子,我不敢。”

    孟屋魂道:“你不是不敢,是不忍。”

    叶翔道”不忍,不忍更呆,我只希望你莫要跟我一样呆。”

    他凝注着盂星魂,缓缓又道: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永不再来但每个人生中都至少会有这么样一次机会的。我求你,等机会来的时候,千万莫要错过。”

    他扭转头因为他不愿被孟屋魂看到他目中的泪光。

    他求孟屋瑰,也许并不是为了孟屋魂,而是为了他自己。

    他这一生反正已完了,他希望能从孟屋魂身上看到他生命的延续.

    盂星魂没有说话他心里的话不能对人说。

    他对高大姐的情感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情愿为她死。

    叶翔又道“你是不是又有事要做了2”

    孟星魂点了点头。

    叶翔道;“这次你要杀的是谁?”

    盂星

    这本是他的秘密,可是在时翔面前,他没有秘密。

    他发现叶翔的瞳孔又在收缩,过了很久才问道:是邑江南的孙玉伯?”

    孟星魂道:“你认得他?”叶翔道;“我见过。”

    孟星魂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叶翔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没有人能说得出,我只知道一件事。”

    孟星魂道“什么事?”叶翔道:“我绝不会去杀他”

    孟星魂沉默下很久,才缓缓道“我也只知道一件事。”

    时翔道:“你知道什么t”

    盂星魂目光凝注着远方,一字字道“我非杀他不可不——”

    老天对他们的确太不公平,他们悲哀、愤忽、都无可奈何.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来就很多。

    幸好他们除了老天外,还有老伯。

    老伯从未让他们失望过。

    “老伯”的意思并不完全是“伯父”这两个字包含的意思还有很多。

    在很多人心目中它象征着一种亲切,一种尊严,一种信赖。

    他们知道自己无论遇着多么大的困难,老伯都会为他们解决,无论受了多么大的委屈,老伯都替他们出气。

    他们尊重他信赖他就好像儿子信赖自己的父亲。

    他帮助他们爱他们,对他们无所求。

    但只要他开口,他们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方幼苹回家的时候,已烂醉如泥。

    他已不记得自已是在哪里喝的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清醒的时候绝不会回来的。

    他本来有个温暖的家,可是在七个月前,这个家忽然变成了地狱。

    仆人们都已睡了,他自己找到了半樽喝剩下的酒。

    他还没有开始喝已开始呕吐,就吐在地上他花三千两银子买来的波斯地毯上。

    吐完了就仿佛清醒了很多,但他却不愿清醒。

    清醒的时候他会发疯。

    他有钱,又有名,有钱有名的人,大多数都有个很美丽的妻子。

    他的妻子不但美,简直美得令人无法忍受,他受不了男人们看到他妻子时眼睛里带着那种贪婪的表情。

    他恨不得特这些男人的眼睛挖出来。

    可是她喜欢。

    她喜欢男人看她也喜欢看男人那种贪婪的表情。

    虽然她外表冷若冰霜但他知道她心里也许正在想着和那男人上床。

    他知道她还没有嫁给他以前就已经和很多男人上床。

    在他们洞房花烛的那天,他就已几乎要忍不住扼死她但只要看到她那双大而灵活的眼睛小而玲珑的嘴.他伸出去准备扼死她的手就会拥抱住她伏在她胸膛上流泪。

    他永远不知道她和多少别的男人上过床。

    他只知道一个。

    床上没有人她一定还在那个人的床上。

    方幼苹冲人厅堂,找到另一樽酒就在门口地上躺了下来,继续不停地喝,直到他听见窗外衣抉带风的声音。

    朱青在嫁他之前本是个很有名的女飞贼轻功甚至比方幼苹更有名。

    现在她当然用不着再去偷,但轻功还是给她很多方便她随时可以从窗子里溜出去,去偷。

    现在她不再偷别的只偷男人。

    烛己将残烛光却还是明亮她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就站在他面前,垂首看着他,眼睛里带着轻蔑不屑的表情里着他。

    她脸色苍白,眸子漆黑,神情冷摸而高贵。看起来甚至有点像是个贞节的寡妇,无论谁也想不到她刚出去傲过什么事。

    方幼苹道:6你出去干什么去了7”

    他明知道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朱青目中的轻蔑之色更浓冷冷地道:“找人。”

    方幼苹道“找谁?”

    朱青道“当然是去找毛威罗。”

    毛威,城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如道毛威,毛威的财产比城里半人加起来的还多,毛威玩过的女人比别人看到的还多。

    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个人身上的衣服是毛威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毛威米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了睬着的都可能是毛威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毛威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毛威沾上点关系。

    方幼苹的般在扭曲,道“毛威你你又去找他干什么?”

    朱青道“你想知道我去干什么,是不是t”

    她眸子里忽然露出一种撩人的媚态,苍白的脸上也现出了红晕,咬着嘴唇道“他也喝酒但却不像你,他就算醉了也行。”

    方幼苹突然跳起来,扼佐了她的咽喉喊道“我杀了你。”

    朱青忽然笑了,吃吃笑道“你杀吧你只有本事杀我,你若敢去杀他,我才佩服你。”

    方幼苹不敢,就算喝醉时也不敢。

    他的手松开,手发抖.但看到她脸上那种轻蔑的冷笑,他的手又握成拳。

    朱青尖叫“别打我的脸。。”

    她尖叫却不恐惧。她还在笑。

    他一拳字打在她肚子上,她仰面跌例,却勾住了他的脖子,拖着他一起倒下,倒在她身上,让他闻到她身上的芬劳。他还在打她柔软的胸膛和大腿。

    但他打得实在太轻了,打得她吃吃地笑,修长的腿随着笑而扭动,曳地长裙卷起,终于露出了她那双雪白柔滑的腿,

    方幼苹牛一般喘息着。

    方幼苹突然崩溃,再也无能为力。

    他连试都己不能试,只有从她身上滚下来.滚到他刚才呕吐过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