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一切,就原谅了一切。
——英国谚语
打火机放在书桌上与我默默对视。
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仍没有睡意。窗外是满天的星辰,没有一丝风。我倚窗而立,向远处眺望,我的双目开始疼痛,以示抗议,而我却无法心平气和的躺下歇息。我坐下,点燃一支烟,用手紧紧握住打火机。或许我应该写点什么,为了洛奕秋,也为了我,然而我的笔尖凝结着滞重,重的我的心也朝下坠。
那时我还在深圳出差,应酬之中遇见一个旧友,我们相约到一家酒吧叙旧。酒席上觥筹交错自不必多说,散场后,我兴致甚高的去赴约,毕竟是多年未见的老友,难得相逢。当我赶到酒吧,看见老友正独自喝酒。我走上说,来,干杯。老友面露喜色,随即又神色黯然道,为奕秋干杯。我心里一阵躁动。我强装镇定的问,她还好吧?老友忽然止杯,脸色苍白,愣愣的盯着我看,仿佛见鬼一般。我正被看的发毛,他忽然喃喃的说,你难道不知道,她已死去多时了”其余的话我便没听进去,只感觉心脏快要跳出胸膛,血液上涌。过了半饷,老友拍拍我肩道,我以为你早就知道,对你有些成见,没想到哎人死不能复生啊。
我摸出打火机,还是奕秋送我的。世事实在无常,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说死了就死了呢?还记得我们一起去赏红叶,风一起,红叶在枝头飘舞回旋,当时只是觉得美不胜收,却没想到秋意袭人,冬天一到万物也就凋零了。可不是,天底下的树都是一样的,没有到了秋天还发芽的道理。可是奕秋是怎么死的?我有些好奇。癌症。老友对我似乎有些不屑。是什么时候得的?老友瞪了我一眼,怎么你不知道?当时你还和她在一起,你不知道?我打了一个冷战。正色道,我不知道。老友直视我,然后叹了口气,这丫头太傻了!你离开她不到三个月她就我叹了口气,无论如何她还有子澄陪着一杯酒浇到我的脸上。畜生!老友咬牙切齿的骂我。我黯然道,她爱子澄。不!她爱的是你。你的心难道长到脚趾上了吗?我再告诉你一遍!她爱的是你!对不起,失陪了!
我躺在医院脑海里一片茫然。等等!这么说,奕秋是爱我的。老友提一篮水果看我道,对不起,我当时太激动了。医生说你情绪太过激动所以昏倒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谢谢。我怅然。我走以后奕秋的境况你清楚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后来见过子澄,得知她的死讯。子澄说她在死之前说了两个字。什么字?我追问。世杰。
现在我出了医院,在家中休养。我的眼底早已干涸,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要用特制的药水润滑我的眼睛。奕秋
有些事不堪回首,如昨日黄花般惨淡使人不忍观看,一旦触及,难免黯然神伤,特别是在夜晚,特别是在寂静的时候。墙上的钟嗒嗒作响仿佛在告诉我时间的流逝到如今,往事随着奕秋的死瞬间灰飞烟灭。
我和奕秋是大学同学,她是个很静的女子,不喜欢蹦跳也不喜欢说话,因为这样,便显得格外醒目,当然也有人认为她清高,不过一般漂亮的女子总会招人嫉恨,特别是招女人的嫉恨。那时候流行一种观念,就是认为漂亮女人一般都是没头脑的花瓶。由于奕秋不喜欢讲话,自然也体现不出她有什么过人之处——除了漂亮。但是我喜欢奕秋我喜欢她高兴时的浅笑,她微扬的唇角线条非常柔和,像是雾中连绵的山脉的轮廓。我甚至喜欢她的短发虽然男人都比较偏好长发飘飘的女子,但是既然奕秋留短发,我也就爱屋及乌了。
大学的时候,上课是随便坐的,我总是找机会坐在她身边斜眼看她,她的发丝坠在耳旁很柔软,让人有一种想要怜惜的感觉。后来我发现她并不很专心听讲,总在一个本子上写些什么,仔细一看竟然是诗,而且竟然是很好的诗句。只是在当时奕秋把诗作为日记来写,属于隐私,若是现在发表到网上,或许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诗人。奕秋发现我看她,合上了本子。我以为她会恼怒,没想到她对我浅浅一笑,在本子上写,我喜欢你。她把本子朝我推推,我受宠若惊。我在本子上写,我喜欢你很久了。奕秋的脸就红了,艳若桃李。
我常骑自行车带着奕秋到郊区游玩,奕秋的体质弱,医生要她多呼吸新鲜空气,多锻炼,自然这也成为我和她独处的机会。我和奕秋会选择一个景致很好的地方静坐,看蓝天白云,看芳草无边。人生有些东西无关于是非无关于利益,可以单单以感情来衡量,就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不觉得闷,感觉总是很愉快。我喜欢和奕秋一同看风景,最重要的是和她在一起感觉很恬静,什么海角什么天涯,一切是非暂时抛在脑后,只用心去感受、去接受每一道风景带来的震撼。
奕秋后...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