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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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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说我中毒已深、时日无多了,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感到很痛苦,非常不想死,不知道怎么和哥说。

    枕头下面我放了两块五毛钱,老师说死人留下的东西叫遗(yi)产,那我有两块五的遗产。我想买一瓶饮料喝,我还没喝过玻璃瓶的汽水,后来没买,我想,还是留给哥哥吧,你别忘了拿走。

    不过我还是挺想喝的。

    等我死了,你能别把我扔了吗?老师说死人要被埋在地下,你能把我埋在家门口吗?

    我的一生虽然很短暂(念zan,就是很短的意思),但是很有意义。我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老师总说人的一生要有‘意义’,那我也有吧。

    我最喜欢的人是哥哥,第二喜欢的人是小宝,没了。

    虽然很有意义,但是还是不想死。”

    魏谦凌晨四点的时候醒了。他不知自己做了个什么梦,也许梦见了过去的事,他一睁眼就想起了魏之远小时候写的那封遗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了另外一封遗书的缘故。

    这个事,要从马春明半夜掉下水道里打电话求救说起。

    当时小宝也不在家,魏谦本想出去看看,可他那天咳嗽得厉害,魏之远死活不让他出门。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魏谦都不和人争辩,他会表现出自己当惯了老大的做派——用实际行动表明,这里老子说了算,你有异议?哦,不好意思,当屁听了。

    所以魏之远发现讲理无效,只好胡搅蛮缠。在魏谦出门的一瞬间,魏之远蹿出来,用后背堵上了门,而后以迅捷无比的动作和专业技巧,一把抓住挂在门口衣帽架上的领带,一拉一拽,一网一兜,三下五除二就把魏谦两只手绑在了衣帽架的挂钩上。

    魏之远打的也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死结,一解就开,胜在手脚够麻利,动作够快,趁着魏谦被他绑住这么几秒钟的工夫,他回手掏出了魏谦的车钥匙,把门反锁上,飞快地跑了。

    魏谦这个人,平时在家里和在外面的处事风格,就像是人格分裂一样,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他第一反应永远是解扣,但是在家,他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先发脾气骂人。

    魏谦毫无耐心地用里一拉,直接把绑着他的领带扣给硬拽开了,衣帽架跟着就“啪嚓”一下倒了下来,上面挂着的东西掉了一地。

    “我操。”魏谦低头观察了几秒,决定甩手扔着,才不管收拾。

    但是就在他打算迈过倒架的衣帽架时,他看见魏之远挂在上面的包摔开了,里面滚出了两个笔记本,一本还是摊开的。

    魏谦犹豫了一下,担心他包里有电子设备之类的东西,怕给压坏了,于是屈尊降贵地弯下腰,把魏之远平时随身带的包给扒拉了出来,这时,他才发现魏之远的包异常的不高科技,里面连副耳机也没有,就插了几只笔,其他的就是那俩软皮本了。

    滚在地上摊开的那本上,写满了各种各样别人看不懂的代码和笔记,中英文夹杂,魏谦饶有兴致地翻了两页,虽然不明白,但是觉得挺厉害,然后他拍了拍上面落的灰,放在了一边。

    他本想着另一个也是一样,拿起来轻轻抖了一下,谁知那东西也不知是哪个世纪的老古董了,险些让他一下给抖散了,里面夹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掉了的纸页,全都下雪一样地扑簌簌地落下来。

    魏谦“啧”了一声,拎了一下裤脚,蹲下来挨张捡起。

    这里面有学术期刊的剪报,有的是魏之远自己写的不知所谓的随笔,最后,魏谦看见了一张夹杂在其中的餐巾纸,显得皱皱巴巴的,写满了字。

    字迹是某种铁锈一样暗红发黄的颜色,魏谦拿到眼前仔细一看,心里一突,发现那竟然是干涸的血迹。

    那是一封真正意义上的遗书,从落款的时间看,是当年他离家出国的第二年。

    魏之远从八岁长到了二十多岁,从大闹天宫一样不肯去学校小猴子变成了如今人五人六的高知海归,写遗书的风格却几乎是一成不变的,都是三部曲。

    他先交代自己怎么了——是一次野外登山中遇险,补给掉得差不多了,和外界失去了联系,正跟几个倒霉蛋同伴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想方设法自救,他写下这封遗书,以防死了没人埋。

    第二部分交代遗产——他的账户,技术股份等等都怎么处理。

    最后,依然是总结了他自己的一生。

    然而,这一次,魏之远没有像不懂事的时候那样,连“意义”俩字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的一生是短暂而有意义的,魏谦看见他用某种极细的东西引导着血迹的去向,不同于上面两部分,他的书写语言换成了中文。

    “我从生到死,就是一个又一个颠倒而尖锐的执念,回想起来,再无其他了。熊哥的话,我明白了。”

    “只是如果戛然而止在这里,没能见你最后一面,依然是莫大的遗憾。“

    下面是一串魏谦的名字,脆弱的纸面几次被划破,被血迹糊成了一团。

    魏谦小心翼翼地伸手触碰了一下旧纸表面,到那粗粝毛躁的触感中,似乎还夹杂着某种时空那头如血般嫣红的思念与痛苦。

    他的宝贝弟弟,是怎么在饥寒交迫近乎绝望的情况下,用血在一张餐巾纸上写着他的名字呢?

    那几行血字好像一根楔子,毫不留情地打进了魏谦的心里,留下了一串永不磨灭的印记。

    后来,尽管不道德,魏谦还是忍不住坐下来,把魏之远那个夹满了各种东西的本翻开看了,他发现那原来是一本日记,是魏之远出国的时候在机场买的,他并不是每天都写,有时候可能中间会隔个十天半月,然而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本子还是只剩下了最后几页。

    而最后一篇,是他回国撞见魏谦后,又转导去看小宝的时候写的。

    所有的挣扎与救赎,极端的坚韧与极端的脆弱,全部融化进了字里行间。

    就因为这个,魏谦把衣帽架扶起来恢复了原貌,并且在魏之远做好了挨抽的准备回家时,他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没提一句关于某人以下犯上竟敢捆绑他的事。

    冬日的凌晨,天还没有一点要破晓的意思,连风也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周遭静谧极了。

    魏谦只能听见耳边魏之远平稳的呼吸。

    魏谦想动一动,可是魏之远从手到脚都紧紧地扒着他,那姿势简直像趴在金币上的老葛朗台,硬是把他限制在了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弄得他有点难受。

    魏谦没想弄醒他,试着小幅度地稍微挣动了一下,没想到招来了睡着的魏之远无意识的反弹,扒在他身上的手抱得更紧了,把魏谦勒得险些喘不上气来。

    这臭小子说得比唱得好听,都快把自己包装成无怨无悔的苦逼情圣了,魏谦都差点信了。

    这一个睡着时无意识的动作却彻底出卖了魏之远。

    “小兔崽子。”最后,魏谦只好抽出一只手,艰难地把他从自己身上扒拉了下去。

    魏之远终于被他惊动了,迷迷糊糊地问:“嗯?哥?”

    魏谦摸了摸他的头:“没事,睡你的。”

    说完,他爬起来,上了一次厕所,然后一个人走到和客厅连着的大阳台上。大阳台原本乱七八糟的,也就有个能坐人的地方,其他堆的都是杂物,后来被魏之远改造成了一个小书房,他买来了柔软的小沙发和藤条编的小茶几,在下面铺了干净的地毯,愿意的话,人还可以坐在地上,两边一侧是高高的书架,另一侧挂着油画,放了好多小小的储物格。

    茶几下面有烟和打火机,魏谦摸出了一根,刚想点上,不知想起了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放回去了。

    冰花结满了窗棂,连偶尔经过的汽车的探照灯也打不到这样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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