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仔细算算,程雪歌在苑青颖的房子里已经住了八年。
一直以来她所说的“回家”,就是回到这个房子里。
苑青颖是她的家人……可是现在不是了。
所以那个家,现在她也回不去了。
程雪歌站在一幢破旧的居民楼前,日落时分,寒鸦掠过,整栋楼笼罩着一层灰色。
这楼已经二十多年了,前两年物业集资重新刷了墙体,但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依然显得破落而古老。
程雪歌一手拎着箱子,一手拎着一袋礼物,怔怔站在楼下。
“哎呦,雪歌回来啦?”
刘姨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手里的份量顿时轻了,程雪歌回过头去,对上刘姨的笑脸。
“青颖呢?是不是停车去了?他开的车贵,还是停远点好,免得被刮了。”
程雪歌没说什么,只是往楼道里走去。
刘姨看起来挺开心的,“我给青颖做他最爱吃的炖鱼,雪峰一直盼着他来呢……”
程雪歌走在前面,打断她。
“我爸呢?在家吗?”
“在,他听说你们要回来,也挺高兴的,一大早去早市买的水果,又便宜又好。”
程雪歌走到门口,往后让了让,楼道狭窄,刘姨挤到她前头,拿出钥匙开门。
她看到刘姨头发根部的白发,一转眼就这么多年了。
打开房门,饭菜的油烟味扑面而来,日光灯明晃晃的,将现在看来更显狭小的旧房子照得一览无余。
折叠桌已经支起来了,爸爸和雪峰围桌坐着,看向门口的程雪歌。
爸爸向来沉默,看见她,也只是笑笑。
雪峰对程雪歌没什么感觉,只是抻着脖子看向她身后。
“姐夫呢?可算把他盼来啦。这下我可以去北京啦!”
程雪歌换了拖鞋,走到折叠桌旁。
她跟苑青颖住的地方,客厅就有这整间房子大。
“你们俩快结婚了吧?”
刘姨盛好米饭,热气腾腾的,递给程雪歌一碗。
“但你还是少吃点,当新娘子还是瘦溜点儿好。”
雪峰等不及,跑到阳台探头往外看。
“姐夫呢?怎么还不上来啊?我把拖鞋都给他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