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头,按说医术如此高明的女子,不该默默无闻才是,若是查到了她的身份,想要探清原因,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刘怡卿叹息一声。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她明显有备而来,还有锦月公主护着,想要彻底查清,怕不是易事。”话落,薛素冲着高大的侍卫吩咐一声,后者抱拳应声,随即便退了下去。
*
颜如玉的牡丹花露与价格便宜的兰香膏不同,光看那做工精致的琉璃瓶,便能猜出此物价值不菲。
京城中女眷手头阔绰的不知有多少,人说物以稀为贵,牡丹花露只能试用,不能采买,如同猫抓一般,勾的人心痒难耐。况且试过花露的女客都赞不绝口,说此物甚是神奇,用棉片沾湿了擦拭一番,面上的皮肉比往日更为剔透,若是能早晚使用的话,效果肯定更佳。
酒香不怕巷子深,薛素费心费力调配出来的花露,赢得了不少女客的喜爱,甚至比秘方上记载的法子都要好,以至于此物尚未售卖,名声却已传遍了整个京城。
得知此事后,程三娘恨得咬牙切齿,但佳人坊的客人一日比一日少,就算她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半点用处,这样鲜明的对比仿佛利刃,将身上的好肉刺得鲜血淋漓。
生意场上失意暂且不提,程三娘狼狈不堪的回到余府时,发现余公公身边跟了个丫鬟,年岁不小,五官也说不上出挑,偏偏那双招子碍眼的很,时时刻刻都黏在阉人身上。
程三娘虽对余公公厌恶至极,但属于她的东西,万万不可被旁人夺走,无论是私馆还是男人,都不例外。
近段时日,余公公受了风寒,芳草日夜照顾,累的整个人都脱了相,自然无暇顾及程三娘的心思。
这天她去厨房里端了药碗,走到池塘边上,也不知怎么回事,脚下一滑,竟然直直往前栽倒,且冰面冻的不算结实,被这么一砸,登时裂开了个窟窿,将人影彻底吞没。
这些年来,荣喜跟在程三娘身边,虽然也干了不少恶事,但杀人还是头一回动手,此刻不免有些惊惧,飞快地跑远了。
她前脚离开,后脚就有会水的侍卫跳进冰窟窿里,将冻昏过去的芳草救了起来,又特地请了大夫诊治,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余公公得知此事,恨得咬牙切齿,亏得他留了个心眼儿,在丫鬟身边派了人手,否则这好好的姑娘,今日怕是去见了阎王,程氏还真是恶毒。
不顾头昏目眩的感觉,他强拖着病体去了厢房,看到芳草冻得发紫的脸蛋,余公公只觉得心头烧起了一股邪火,再也无法忍耐,直直冲到程三娘卧房中,揪着这妇人的衣领子,反手就是两耳光。
荣喜看到这一幕,赶忙上前阻拦。甭看余公公早就没了命根子,还养尊处优多年,但他到底是个男人,力气比丫鬟大了不少,一把将荣喜推了开,咆哮道,“程氏,是不是你下的手?”
程三娘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此时此刻,她脑袋还嗡嗡响,面颊也肿胀的厉害,跟猪头没有任何区别。
呸了一口血沫子,她怒道,“是我做的又如何?不过是个丫鬟罢了,竟敢使出那些下作的手段,她不是没死吗?改日便将那蹄子卖到勾栏,也省的留在府里生事!”
余公公本质上并不算什么好人,但他想护着芳草,断容不得别人害她,程三娘心性如此狠毒,还不如借机解决,也好过日日招惹麻烦。
“芳草是府里雇佣的奴才,并非签了死契,你唆使丫鬟害人性命,依照本朝律令,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余公公眼底闪过一丝狞色,提高声音道,“来人啊,将程氏绑了送到官府!”
按说主子将奴才打死,在大虞朝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一般人家顾及脸面,不敢声张,给苦主几百两银子便能将风声压下去,哪有人跟余公公这般,为了丫鬟将自己的对食送到官府,委实令人惊诧。
程三娘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她眼珠子瞪得滚圆,高声斥骂,“姓余的,你疯了不成,区区一个丫鬟,当真有这么重要?你竟想致我于死地?”
余公公本想寻个看得顺眼的对食,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一时糊涂,竟将程三娘这种祸害弄进家门,当差事在皇帝那吃瓜落还不算,回到府中也不得安宁,日子委实糟心的很,哪还有什么情谊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