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顶帐篷上边虽然加了天窗,但光线怎么也不如屋子好。
程嫂子打点好安哥儿的衣衫鞋袜,抬头瞧见主子又拿出那些看了好多次的单子,忍不住开口劝道,“姑娘,赶了半月路,您也多歇歇,别伤了眼睛。”
丁薇抬头笑了笑,应道,“安心,我眼睛好着呢。估计晚上吃饭的人不会少,一会儿你们多准备些食材,好在辣油是在家里拿来的。否则我不能下地,你们做不出那个味道。”
程嫂子猜得主子岔开话头儿是不想多说,于是就赶紧应了,末了把安哥儿裹得严严实实抱去帐外玩耍,省得扰了主子做正事。
丁薇一手拿着单子,一手在毯子上无意识的比划着。
所谓势力,无外乎是财力物力人力非常强大,组合在一起就是无法抵挡的势。
算起来,以她如今的境况,反倒是财力最容易谋取,物力又依靠于财力,而人力才是最难得。人力又是人心,人心又需要天长日久的累积,所以才是最难得。
当然这是指太平盛世,但如今是什么时候,乱世。乱世出英雄,也最容易造势…
丁薇的手指在“火药”两字上点了点,眼里闪过一抹犹豫。前世,她满脑子都是家里的美食秘方,很少关注之外的东西,之所以对火药有些了解,还是初中时候淘气,点燃了鞭炮去砸小伙伴,结果被老爹一顿胖揍。她不服气,查了书才知道火药的配比比率,以及它的绝大威力。
如今想来,好似冥冥中有些事都已经注定。
那时候,她绝对不会想到,有一日会因为这个小小的鞭炮,在陌生的时空里掀起怎样的风浪…
一身藏青色袄裤的魏老爷子,脖子上扛着徒孙儿从帐外进来,就见到自家傻徒儿又在发呆,于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嚷道,“以后出去不要说你是老子的徒儿,真是丢人丢到溧水来了!堂堂圣手魔医的弟子,身上居然不带半点儿毒药,就算你不喜毒药,备一些迷药总成吧?练了两月的飞针,多装几根在身上,能累死你啊?但凡你有一点儿准备,也不至于被逼得跳崖自保吧。万一公治小子没有及时赶到,万一山崖下是乱石水潭,你还有小命在这里听老子骂人吗?”
魏老爷子虽然嘴巴毒辣一些,平日待徒儿也算要求严格,但其实心肠极软,把徒儿真是当亲闺女疼爱。这次听说她差点儿丢了性命,是真得气疯了。
原本方才在帐篷外接了徒孙儿,好不容易散掉一些怒气,这会儿一见徒儿裹得严严实实的伤腿之后,立刻又是怒火高涨。
丁薇心虚,老老实实低头挨骂。
说起来这次她着实有些大意了,老爷子随军离开黔州的时候,除了治病的药丸之外,也没少给她留迷药毒药,但她一个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熏陶了二十几年的灵魂,怎么也想不起把那些东西随身携带,这就如同现代人出门逛个街,还要带把枪防身一样荒谬。
就是飞针,她练习的时候虽然想着以备不时之需,但那是对着木靶子,根本不能把飞针同伤人联系在一起。
吃一堑,长一智。
这一次吃了大亏,她终于受到教训了。当日那些黑袍骑兵,万一没有被她吸引过去,而是把马车当了目标,那安哥儿如今还有小命在吗?
即便想过无数次,丁薇依旧再一次被吓得脸色苍白,伸手抱了儿子紧紧搂在怀里,这才觉得好过许多。
果然,魏老爷子一见徒儿这个模样,又有些后悔方才说话太过严厉,赶紧往回找补。
“你也别多想,方才我已是骂过公治小子了,他说给你寻了护卫,以后也不会扔下你们母子,你就放心吧。不过,随身的小物件儿该带还是要带,飞针也不能半途而废。万一再有个紧急时候,总能多几分胜算。”
“是,徒儿谢师傅教诲,以后一定刻苦修习,谨慎行事。”
丁薇因为腿伤不能下地,就在床上深深弯了腰,感谢待她真心的老爷子。
安哥儿被娘亲抱在怀里无趣,坐了一会儿就挣扎爬去床角扯出一根小马鞭,小腿一弯,小手一甩,做出骑马的模样,嘴里欢快喊着,“爹爹,驾!驾!”
魏老爷子望着徒孙好半晌,突然叹了气,“丫头,你可想好了,当真要跟着公治小子?”
丁薇有些愧疚脸红,因为这件事,老爷子已是同她说过好几次了。
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嫁娶这件事上,魏老爷子同丁家老爹同样有话语权。但老爷子即便再反对,每次也都因为她的坚持而妥协。作为徒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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