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老天爷也因为折腾了丁薇一天,很是过意不去,居然很快让尉迟悔等人寻到一大一小两个山洞。篝火生了起来,即便远远看着就让人觉得心头温暖。
公治明弯腰想要抱起丁薇,但是依旧被丁薇把手臂打开了。他眼里闪过一抹恼色混合了无奈,到底强硬的伸手抱了她,甚至还记得避开她的伤腿。
丁薇挣扎了两下,却因为伤腿疼得额头冒汗,末了只能冷哼一声不再反抗。
尉迟悔虽然偶尔行事鲁莽,但这一次却是着实妥帖。小山洞的篝火旁,居然铺了两张大氅,显见是亲卫们献出来的。
公治明小心翼翼把丁薇放在大氅上,篝火的光亮照在他身上,丁薇偶尔抬头,才发现他身上的棉袍几乎被血迹浸透了,偶尔几处还露了棉絮,手臂和脖子还多了几道抓痕。不必说,为了救她,他这一次也吃足了苦头。
公治明这会儿却是根本无心理会自己身上的小伤,他轻轻翻开丁薇腿上破碎的棉裤,眼见小腿肿的同馒头一般,定然是骨折了。于是寻了几根比较直的树枝,又解了自己的绑腿,简单做了个固定,等待明日回城再接骨。
再看丁薇的双手双脚,几乎是没有好的地方了,就是脸颊上都刮了几道血痕,更别提零落不堪的棉袄里,还有多少暗伤了。他懊恼的紧紧握了拳头,转身出了山洞,很快用头盔装了一些白雪,放在篝火上融化,渐渐变得温热,末了又撕下自己雪白的中衣,轻轻沾着热水给丁薇洗去了手脚上的血泥。
“尉迟!”
“末将在!”尉迟悔在山洞外高声应着,还算聪明的没有探头看进来。
“把你的酒壶扔进来!”
尉迟悔一脸肉疼,摸出自己怀里的银色扁酒壶,犹豫了那么一会儿,到底还是扬手扔了进去。他最是好酒,这次跟着将军赶远路,自然也要随身带一壶,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喝,反倒派上了大用场。
公治明抱了丁薇的双脚,轻声道,“我先用酒擦一下再上药,忍着一些。”
丁薇紧紧闭了眼,还是不肯吭声。但烈酒擦在伤口,钻心的疼,惹的她轻轻哆嗦个不停。
公治明额头也见了汗,好不容易擦完烈酒,抹了药,又收拾了双手,就只剩下上身没有处置了。他抬手要去脱丁薇的棉袄,丁薇却是不肯,她也不说话,就是死死抓了棉袄不松手。
公治明无法,伸手在她前胸和脊背按了按,见她没有痛苦之色,就罢了手。两人一高一低,搂抱着坐在篝火旁,影子被投射在石壁上,三分疏离,七分纠缠,很是有些诡异。
丁薇听着耳边强壮有力的心跳,心里委屈至极,鼻子一酸,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当日她突然知道怀孕时候是那般惊慌,即便在前世那个开放的年代,未婚生子都是个禁忌,更别说是在这样礼教大过天的西昊。若不是她拼死也要保住孩子,若不是丁家人待她当真疼爱,安哥儿怕是没出世就被夺去了性命,她也在某个庵堂里伴着青灯念佛呢。
想起那些前边行走,后边遭人白眼和口水的日子,想起那些爹娘跟前仰着笑脸,晚上抱着肚子惶恐不安的时候,她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如今罪魁祸首出现了,睡梦里夺了她清白的“采花贼”居然是她相处了两年的心爱之人,是一向疼爱她的儿子如同亲子一样的人。按理说,她该欢喜啊,该庆幸,该仰天大笑。
但为什么,她就是委屈,就是胸口憋闷得出不了气。。。
“送我和安哥儿去寻我爹娘吧!”
臂弯里的湿凉,让公治明心头又沉重了三分。他不明白她在伤心什么,但这两年也把她的悲苦看在眼里。
他曾想过,若是当日之事重来,他也绝对不会阻拦云伯。
他不后悔遇到她,不后悔要了她的清白,不后悔同她朝夕相伴。即便今后一生,他依旧想要她陪在身边。春日里,带她同儿子去赏花,夏日里躺在梨树下小憩,秋日里一同上山采果子,冬日里带着孩儿玩雪。
不管他多忙碌,多晚去寻她,总有温暖的灯火,热腾腾腾的美味饭菜,而她坐在灯下教儿子读书,不时笑骂一句,你这么笨一定是随了你爹!
自小父母早亡,他住在冷冰冰的大宅子里,就在羡慕这样的日子。如今温暖喜乐几乎触手可得,他如何能放手?
“不,你和安哥儿绝对不能离开我身边。”
“你!”丁薇胡乱抹了一把眼泪,瞪眼了眼睛,“我又没嫁给你,凭什么不能走。我只是云家的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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