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 大概是人类所发明的最有用的东西之一,尤其是结实的绳索, 有时候甚至比武器更加适合野外复杂的地形和多变的天气。
索性离开镇子离开前, 云孟侨身上带了足够多的绳索,足以在矿坑的中间搭一条索道供四人通过。
四人身后的矿道内的辅助建筑还算完整, 小云子将绳索的一端绑在隧道前的铁钩上, 另一端则栓在一块锥子状的石头上, 确保牢固后,由叶晚萧用灵刃携带着尖端, 深深地扎进了斜下方对面矿道崖壁的上头。
“我先试试。”阿寂将一只火把绑在腰上, 脱下外衣用手握两端卷了又卷,而后便搭在绳索上,像是丛林中灵活的野猴般,稳重又不失灵巧地滑了下去。
矿坑内极其黑暗, 仿佛周围山壁都有着吸收光芒的能力, 当云孟侨将周围点亮时, 对面的矿洞壁几乎完全笼罩在黑暗之中, 仅凭肉眼几乎无法判断对面的情况。大概数了三秒钟, 头顶上忽然响起了雷鸣般的巨响, 最后一点阳光不知为何也消失不见, 仿佛有什么人, 故意用厚重的帷步他们头上的天空完全遮盖。
与此同时,对面传来一声急促地叫声,那叫声诡异中带着一点凶狠, 有点像女人愤怒的嘶吼,却又远比女人的声音更加尖锐,刺耳的声音回档在矿坑内,着实将几人都吓了一跳。
小晨连忙抓稳绳索,确定绳索无事之后大声问道:“阿寂,发生什么事儿了!”
矿洞内的回音很大,少年温柔好听的嗓音被无限重复之后,形成了一种诡异地失真感,好似有无数个人藏在周围密布地矿道内,不断恶意地重复着相同的话。没过多久,对面也传来了阿寂地声音:
“这里没什么事儿,放心,我没受伤,就是这洞里窝着两只大耗子,想要偷袭我的时候被我一脚踹下去了。对了,刚才上面怎么了?”
“我也不清楚,好像是下雨打雷了。”
两方地交谈一直持续到斜下方山洞内闪起微弱地火光,阿寂渺小地身影站在铁矿道内朝他们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目前很安全。而就在此时,小晨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伸手将即将燃尽的火把扔了下去,明亮地火光瞬间将几人脚底下的毒潭照亮——
只见无数只体型硕大面貌凶狠的老鼠,不知何时竟悄无声息地聚集到绿潭之上,他们之中最小的有篮球运动员的脚那么大,最大地则将近一米,足有麻将桌那么大。但这些大耗子最恐怖的地方不是却长相,而是它们每一只都像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瞪着头顶上的四个人,仿佛已经失去了生命。
只有那无数双在火光下闪动着红色光芒的眼睛,才昭示着这群“食尸鬼”贪婪凶残地本性。
……
秦艏笙被叶晚萧偷画的符咒压得死死,后来还是被一只藏核桃的松鼠给挖出来的。堂堂侯爵大人被核桃砸了一脸,还挨了松鼠一顿狂削,这才凄惨地从土坑里爬了出来,重新变回了人形。
“我的小玫瑰好凶残,那个紫刃更是阴险!跟这两个人待在一个空间里,怎么想都是前途渺茫啊!”
作为活的越久能力越强的长寿种族,吸血鬼被活埋其实是件很常见事儿。有很多血族的老不死的觉得活着太无聊,或者是遇到了打不过的人类宿敌,就会吃饱喝足然后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等睡个一二百年再出来,那时宿敌也老死了,能力也进步了,噢耶,又能作威作福好多年!
但首先,埋与被埋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前者叫做装逼,后者叫做丢脸,尤其是伟大的乔凡尼侯爵被埋下的时候已经非常饿了,他现在非常急切的需要找到一点东西,来填饱他饥肠辘辘的肚子。
别看血族一副高雅逼人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可实际上他们个个都是大胃王,不然也不会拼了老命地赚那么多钱来养菜人和血奴,还总是欲求不满地不停发展血亲。在西方有一句话,叫做“宁可惹圆月的狼人,也不要惹饿了肚子的血族”,说的就是这群饿疯眼连自己都会吃掉的老蝙蝠们。
“恶魔啊,我闻到了烤肉的味道,嗯……在前面!”
秦艏笙扑腾了一下双臂,在空中一个回旋便化作一只黑红色的蝙蝠,如闪电般飞向了死村。然而结果却让他相当失望,死村内不但没有可口的食物,连个活人都没有!他不甘心地继续向前飞,最后却只在一个大坑里,发现被烧得不成样子的人面狼地尸体。
虽然是狼型,但味道的确是人肉的味道。
烤肉很好吃,但是过期的烤肉就是一种煎熬了。眼前这食相不太好的“烤肉”,让已经奢侈了几百年的贵族相当不习惯,侯爵大人强忍住恶心,抓起一把烧糊了的肉糜,最后还是没忍心送到嘴里。
“该死的,烧尸体的混蛋肯定是紫刃!他是故意的!”
虽然出发点错的离谱,但好在没有骂错人,背着背包从绳索上划下的叶晚萧打了个喷嚏,低头看了一眼仍旧虎视眈眈地耗子,决定一会儿给自己多加一件衣服。
秦艏笙扑棱着翅膀继续飞,一路上咬死不少不长眼撞上来的猴子和野鹿,还咬了一只用生命cd完一记大招的树懒,可仍旧无法缓解饥渴,甚至对血液地渴望更甚从前。然而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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