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两天,斯特里克兰太太派人送来字条,问我能否在吃过晚饭后到她家里去。我发现她家里就她一个人。她那条朴素得近乎肃穆的裙子暗示着她的凄凉遭际,当时少见多怪的我感到非常吃惊,在伤心欲绝的情况下,她居然还能够依照她对衣着打扮的理解给自己不得不饰演的角色配上合适的服装。
“你说过如果我有事求你帮忙你会答应的。”她说。
“我确实说过。”
“你能去巴黎找查尔斯吗?”
“我啊?”
我大吃一惊。我记得我只见过他一次。我不知道她想要我做什么。
“弗雷德准备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我肯定他不是合适的人选。他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我不知道还能请谁帮忙。”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我哪怕迟疑片刻也是全无心肝的表现。
“但我跟你丈夫还没说过十句话。他并不认识我。他很可能会叫我滚蛋。”
“那你也没什么损失。”斯特里克兰太太笑着说。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呢?”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
“我觉得他不认识你反而是个有利条件。你知道吗,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弗雷德,他认为弗雷德是个笨蛋,他不了解军人。弗雷德会暴跳如雷,他们会吵起来,事情不会改善,只会变得更糟糕。如果你说你是受我所托,他不会拒绝跟你谈谈的。”
“我认识你的时间也不长啊,”我回答说,“我不认为有谁能够处理这种家庭纠纷,除非他了解所有的细节。我又不愿意打探和我无关的事情。你自己为什么不去找他呢?”
“你忘记了,他不是一个人。”
我没有接口。我看见我自己去拜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递上我的名片;我看见他走进房间,用食指和拇指捏着它。
“请问你有何贵干?”
“我来找你谈谈你太太的事。”
“是吗?等你再年长几岁,你就会懂得别多管闲事的好处。如果你愿意稍微把头朝左边转的话,你会看到那边有扇门。再见。”
可以预料的是,我这次很难体面地全身而退,我真希望自己晚几天回伦敦,等到斯特里克兰太太解决了她的困难再回来。我偷偷瞟了她一眼。她正在沉思。这时她刚好抬起头来看我,她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又露出了微笑。
“我真是想不到,”她说,“我们结婚十七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尔斯会是那种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我们的感情向来很好。当然,我有许多爱好和他不同。”
“你有没有发现那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那个和他一起走的是什么人?”
“没有。没有人知道这回事。真是奇怪。男人要是跟女人好上了,通常会有人看到他们一起吃午饭啊什么的,总会有几个朋友来告诉他的妻子。但没人提醒过我——从来没有。他的信就像晴天霹雳。我原本还以为他跟我在一起很幸福呢。”
她哭了起来,可怜的人,我替她感到非常难过。但过了片刻她的情绪慢慢平息了。
“我不能让自己丢人现眼,”她擦干眼泪说,“我要赶紧决定到底应该怎么办。”
她接着说下去,说得有点颠三倒四,忽而谈到最近的事,忽而提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情形,但我慢慢对他们的生活有了完整的了解。我发现我原来的猜测并没有错得很离谱。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官,告老还乡之后住在偏远的乡村地区,但他每年八月总要带着家人到伊斯特本[54]去换换空气;正是在那里,在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斯特里克兰。那年他二十三岁。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到海边散步,一起听流浪的黑人唱歌;在斯特里克兰求婚之前的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定非此人不嫁。婚后他们搬到伦敦,最早住在汉普斯塔德,后来他赚的钱越来越多,就搬到市中心了。他们养育了两个孩子。
“他向来非常喜欢他们的。我原本以为他就算厌倦了我,也不会忍心抛弃两个孩子的。这件事真让我不敢相信。直到今天我还不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把斯特里克兰写的信拿给我看。其实我早就想看了,只是不好意思提出来而已。
亲爱的艾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的一切均已安排妥当。你吩咐的事情我都转告安妮了,你和孩子回家就有晚饭吃。我不能在家迎接你们啦。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今天早上我会去巴黎。到了那边我就把这封信寄出。我不会回来的。我的决定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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