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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声是金狮鹫军团的军歌《金色的闪电》,高歌和战友们一样,一边开始前进,一边开始昂首歌唱。
“悬崖是我们的故乡,天空是我们的战场,我们是一道金色的闪电,永远射向吾王权杖所指的方向。”
“王的权杖指向高山,我们便掠过高山,哪怕滚石如同雨下。”
“王的权杖指向原野,我们便掠过原野,哪怕利箭密如飞蝗。”
“王的权杖指向海洋,我们便掠过海洋,哪怕波涛翻滚万丈。”
“我们的啸声让敌人胆丧,我们的利爪能撕碎城墙,我们的铁翅使风云激荡。”
“啊!金狮鹫,金色的闪电,永远追随吾王的权杖,粉碎一切敌人的金色闪光!”
急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旌旗,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觉。
小编高歌,应该算是一个文人,可他也是一个男人,哪个男人没做过金戈铁马的梦呢!
高歌也不例外,不然也不会在攻读古汉语硕士时,选择唐代边塞诗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了。
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这样的生活曾经是高歌好一阵子意颖的对象呢。
由三千多人组成的长长队伍蜿蜒着从营地中缓缓开出,方向正南,目标薇山城——长城防线以外,钉入南蛮境的锁蛮九连城的中枢城堡,也是此次南蛮入侵第一个被攻陷的军事重地。
收复薇山城,将南蛮丑类重新赶回无边无际的莽林,这场反击战就将宣告结束。
这样的拉锯战,已经在这块土地上重复上演近千年了。
雨后的稀树草原到处是湿漉漉的,原野上本没有路,但前面已经有数支大军开过,早就踩出一条泥路来了。
泥水中隐约有片片油花绽放,这是土地极其肥沃,地力极旺,肥得流油的表现。
“多肥的土地啊!这些可恶的蛮狗,如果不是他们,稀树草原全部可以变成良田,那得能养活多少人啊!”
格利一边走,一边痛惜地四处打量。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但他却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虽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欢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乡流传的。
为此,格利也没少挨老道森的鞭子,却一直改不了这个爱好。
“这么肥的地,怎么就不长树呢?”高歌疑问。
“你连这都不知道?”格利大惊小怪,但一想到对方是高歌,又释然了,“每年进入旱季后的第一个月,咱们簇岳王国都会派军队扫荡整片稀树草原。一是驱赶悄悄潜入稀树草原讨生活的蛮人小部落,第二就是砍伐当年新生的小树苗,让稀树草原上永远无法形成树林。”
“没有了树林的掩护,南蛮人就像是离开深水进入浅滩的鱼,只要他们一出莽林就会被我们发现,再也无法发动大规模的突袭了。”达里高利沉声补充道。
“所以,稀树草原是人为造成的缓冲地带?”高歌释然。
“是的,稀树草原北接依望断山脉天险所建的千里长城,南临茫茫无边的南蛮莽林,东西一千里,南北一百五十里。从东至西,还在草原的九个地形险要处筑建九座城堡。草原加城堡,就像一条带钉的镣铐,死死地将南蛮人锁在了莽林中。可以说,稀树草原是守护整个中原九州南境的最重要防线。”达里高利重重地强调着最后一句话。
“看,那边有情况!”眼尖的格利忽然指着队伍左侧叫道。
约两百米外的一个小坡顶上,负责左侧警戒的一名斥候正拼命挥舞着号旗。
“尤金小队,去看看是什么情况!”中队长高声下令。
包括高歌分队在内的十名战士迅速向队伍左侧移动,向小坡顶上爬去。
爬到坡顶后,高歌看到了生平未见的恐怖一幕。
坡顶上,到处是死人,个个死相恐怖,不是身首分离,就是肚破肠流,肝脑涂地,显然全是被虐杀的。
空气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成群的绿头大苍蝇已经开始聚集,到处是“嗡嗡”作响的声音。
好不容易克制住胃中翻腾而上的呕吐感,高歌却看见格利已经面色煞白,在一旁大吐特吐了。
查看了几具尸体的达里高利慢慢站起身来,浑身像裹上了寒冰,用冷得可怕的声音说道:“这些都是城破时逃出来的薇山城居民,在这里被南蛮人追上……”
“这些畜生!”小队的战士们都死死地咬住了后槽牙,眼中似乎都喷出了火来。
当转过坡顶的又一座小丘时,更悲惨的一幕出现了。
这里集中着几十名年轻女性的尸体,赤果着,横七竖八,白花花一片。
几名长得比较姣好的少女死得最惨,她们显然是被重点侵害的对像,小腹都高高鼓起,从腹中流出的大量秽物夹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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