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到一定时间,宣布休厅。
王霞哥愁云满腹的回到单位,怎么也提不起来神儿,如做了一场恶梦!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原本,自己原本简单的以为,让小混混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
可眼下……眼下竟成了如此的局面。
陷入惨局的难堪,如男人深陷泥潭!
竟让一个小混混儿占了上风,难道要打退堂鼓?撤诉?不,不可能的!
男人左思右想,再棘手的案子总有突破点,更何况知难而退也不是自己的作风。
王霞哥越想越气,如果连自己一堂堂的七尺男儿,戴着人民警察的徽章都保护不了利红,洗不清利红的清白,那自己以后还有何脸面见利红?
男人回顾再回顾,那天给混混儿动用拳脚后,看利红无助可怜的样子,别说是自己心爱的人儿,就是不是上前安抚几句又有何?
不觉,男人锤了锤脑袋,当时,自己是疼惜的忍不住抱了女孩儿,吻了女孩儿,可那些照片是从何而来?怎么会有照片?
尽管王霞哥一向奉为断案如神的警官狄仁杰,可左右反复推敲,就是想不明白!
按逻辑按常理,如果小混混儿在跟女孩儿施暴之前,安装摄像头?没有科学道理!
谁会作案前,让自己拖个小尾巴?做了害良心的亏心事儿,怕自己抹还抹不净,还会装摄像头当罪证?
别说是自己有职业侦察能力,就是一个寻常老百姓,也想不通!混混儿在施暴前怎么可能料到自己会出现?如果料到自己会出现,会选择那个时间那个点儿对利红非礼?
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让男人苦思冥想不得其解,就在男人陷入一个又一个的大问号无法自拔时,更另王霞哥惊魂的事儿出现了!
法院的传票竟送到了自己面前。
怎么回事儿?自己由原告竟成了背告!
审判庭庄严肃静,经法官大人呯的一声儿敲击法槌儿的重音后,宣布“现在开庭”!
听众席上的一个个瞪大眼睛,没想到被告竟反败为胜的主动出击,把原告给告了,真是骇人听闻,少有稀有的罕见!
随着一阵阵唏嘘声儿,听到“下面有原告陈述!”
“法官大人!作为公务员又是人民警察不能以身作则给广大的人民做好榜样,而是反道其行,是不是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请原告陈述与本案相关的话题内容!”
“法官大人,被告三翻五次的深更半夜开车潜去私密处与情人幽会。”
“你胡说,一派胡言,休得胡言乱语!”
听众席上,舆论纷纷,咦!没想到人家原告还请了高级律师,看来是有备而来,难不成……难不成真是……
正当王霞哥窘迫难堪的争辩时,只见代表原告的律师拿出手中的一张张照片进行辩论。
“法官大人,这是被告秘密出入的时间和地点。
请大家看,从画面的角度,这一片漆黑的深更半夜又下着雨的照片,这不是破案又不是走亲访友。
请问这不是私密幽会又是什么?”
“你……你竟然偷拍!”
“这不是偷拍,这是调查取证!真相早晚要告白于天下!”只听原告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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