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刘星道:“我发现集市上没有做早餐的,就是市里面那种买米粉的那种早餐店,爸要是能去开一家,绝对能赚钱。”
“话是这样说,但我们从来没有干过啊!”刘大庚在明白过来后就泼冷水:“再说了,早餐店需要本钱的,咱家现在没有。”
“还有早餐店你别看简单,但却是一门手艺,你懂煮米粉吗?你懂其中熬汤的秘方吗?你懂经营早餐店吗?”母亲祝美玲一连来了三个问题,直接将刘星的建议给完全否决了。
刘星很想说他懂煮米粉,懂熬汤的秘方,不然他买筒子骨回来干嘛,但话到嘴边却是硬生生的咽下去了,毕竟他现在的年纪才十三四岁,要是说懂这些的话,那会被当做妖怪的。
当然了,也可以说是在书上看到的。
但刘星不愿意这样做。
毕竟父亲之前说的本钱问题,的确是一个问题。
要是不解决的话,早餐店真的很难开出来。
也就是说,他现在第一步要积累原始资金,等有了钱,想做什么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父母的同意,毕竟他们永远是自己最大的支持者。
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
母亲祝美玲见刘星无话可说,在厨房中开始忙碌起来。
红烧肉是她的拿手绝活,烧出来后肥而不腻,就连小花生都可以一连吃上好几块。
至于排骨,她现在还没有烹饪的经验,但却是难不倒他这个家庭主妇,端上餐桌依然色香味俱全。
而筒子骨,她听了刘星的建议。
熬汤喝。
然后将骨头上的肉剔下来做菜。
只是意外在这时发生了。
刘航见汤锅中的筒子骨香味扑鼻,没忍住偷偷的拿出来一根就啃了起来。
这一啃一发就不可收拾。
连小花生都被带坏了,两人拿着筒子骨躲在屋前的柚子树下连啃带咬,将上面不多的肉给撕咬下来吃下去,这动静被父亲刘大庚发现了,气的本想抽这两孩子一顿。
但最后却是没能抵挡住筒子骨上面飘出来的肉香味,也加入了‘偷吃’的队伍。
等刘星发现的时候,他们三人吃的那是满嘴是油,一脸的满足。
“爸,您这是……”刘星捂着头,到嘴边的话最后还是没能说出来。毕竟作为过来人他知道93年要想吃一顿肉那得多难,现在筒子骨的肉香味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要是能够经得住诱惑才怪,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他闻到了都有些意动。
“咳咳……我只是帮小花生将筒子骨上面的肉咬下来,可没有偷吃!”父亲刘大庚一脸严肃的解释了一句,见刘星根本就不相信,当下连忙尴尬的跑了。
他这时才想起小花生之前说的话,说这筒子骨是刘星卖给家里面土狗啃的,这下倒好,他带着儿子闺女先啃了起来。
要是传出去,只怕脸都会丢尽了。
幸好,这是自家发生的事情。
不过对于他来说,这筒子骨熬汤熬出来的味道真的不错,为什么之前他就没有发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