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兰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她怎么就落到了这步田地呢?
明明在娘家当姑娘的时候,沈明珠干啥啥不行,可进了城,沈明珠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干啥啥都行,小日子越过越好。
她在娘家时,凡事都比沈明珠强,可进了城里却事事被沈明珠压一头,干啥啥都不顺。
难道这就是命吗?
沈明珠天生好命,就算嫁了裴飏这个短命鬼,也依旧能过上好日子。
而她天生霉运,就算嫁了未来的大富豪,最终还是会落个凄惨下场?
沈宝兰越想越绝望,越绝望越伤心,忍不住把头埋在膝盖上呜呜痛哭起来。
正当她哭得昏天暗地之时,头顶忽然响起一道清脆如天籁的童音——
“光哭是没有用的。”
沈宝兰抬起泪眼朦胧的脸,认出是裴子珩后,第一反应就是沈明珠看她笑话来了!
见她惊慌的左右张望,裴子珩黑凌凌的眸里划过淡淡讥诮。
“放心吧,我妈妈没来。”
闻言,沈宝兰松了口气,对裴子珩也没什么好语气:“一边去,别来烦我。”
“我是来帮你的。”
“你不想跟周叔叔离婚的话,我可以帮你。”
望着裴子珩漂亮冷漠的小脸,沈宝兰怔怔无言。
虽然她自己都觉得荒唐可笑,可哪怕是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她都不想放弃。
从她被赶出周家,整整过去一天,周家人对她置之不理,整幢楼的住户也都把她当成瘟疫一样,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裴子珩是唯一一个愿意靠近她,说会帮她的人。
尽管对方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但她心里仍旧觉得温暖。
裴子珩从兜里摸出了两样东西,一片小镜子,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沈明珠,穿着修身收腰的草青色碎花连衣裙,头发柔顺的披在脑后,笑得明眸皓齿。
就连沈宝兰都不得不承认,照片上的沈明珠是真的美。
“女以色授,男以魂与,情投意合,心倾于侧。”
听到裴子珩念出的话,沈宝兰一头雾水,“啥意思?”
“简单来说,只要女人的外貌足够美,男人就会神魂颠倒,难以自持。”
沈宝兰看着小镜子里邋遢丑陋的自己,再看看照片上娇媚动人的沈明珠,眼神逐渐坚定。
看着沈宝兰背着行李大步离去的背影,裴子珩漂亮的小脸露出了微笑。
周昊,你的后妈只会是沈宝兰,想抢我的妈妈,下下下辈子都不可能!
……
为节约成本,沈明珠买了两辆旧自行车,带着杜娟开始开展食品厂的业务。
沈朝北则负责在厂里盯生产。
在奉城的市场上,辣条和豆腐干的大小品牌有十几家,而其中有四五家都是颇具口碑和知名度的老品牌,沈明珠想从这些已经经营成熟的零食品牌中杀出一条血路,无疑于登天之难。
不过她早想好了营销策略,打算用铺货的方式去打开市常
其实在四十年后,铺货这种经营方式非常的普遍且广泛,但在这个年代,小卖部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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