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在中、贤重在酒吧里喝了半天,觉得不过瘾,于是建议乘坐在中那新买的R8去另外的地儿继续happy,当然驾驶员就是我了(强烈建议不要酒后驾驶--作者),性能很不错,我很满意,可惜不是我的,当天喝了一晚不提。
第二天找到张泰英,把在中的这事儿给张泰英一说,他皱了半天眉头,“启亨啊,我虽然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但是并没有拿到5o%以上的股份,不然你参加的有些活动我也不会同意你去,东方神起这事儿个人来说是百分百没有问题,我也不差这钱,反正我向你保证我会尽全力斡旋这件事儿的。”
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我感觉有点扫面子,电话也不敢打给在中,只能先等等消息,没两天,张泰英就给了我一个不好的消息,“启亨啊,在中他们是不是开了什么副业啊?”
“是啊,好像是什么化妆品公司,你怎么知道?”
“现在公司的股东对他们的这种行为非常恼火,死活揪着不放,我浪费了几次口水,都没有说服他们。”张泰英有点无奈。
“所以说这就是公司不是你的无奈嘛。”我还是比较冷静,“干脆你自己开个公司得了,就不必要看别人脸色。”我在旁边瞎出主意。
“可以考虑。到时候你过来不?”
“你帮我付违约金的话我就考虑考虑。”得,马上把这话就还给他了。
……从张泰英那里出来,给在中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在中在那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只好安慰了几句,约好出来喝闷酒解烦。
纹身师傅那边的样图也送到了公司,公司确定了一幅来询问我的意见,却原来是一幅微缩版的全身像,不知道是什么神祗,后来问了才知道是什么印度神话里面的帝释天,不知道公司怎么会选择这个,不过我也不是很在意,随便就好,随即和公司定好了纹身的时间,还要和剧组协调。
公司最近又给我接了一场商演,在中国,时间选在电视剧拍摄的间隙,就唱两歌,收入还是比较可观,反正我是屁颠屁颠地去了。
“启亨啊,你闹什么脾气,为什么不和她合唱啊?”正时哥苦口婆心地说道。
我来之前,公司也没有和我说清楚,现在才知道明晚要和去年在上海遇到的那张姓女歌手合唱一曲,我这点小性格还是有的,说不唱就不唱,进勋哥也给我打了电话,我现在就是坚持不和她合唱,随便怎么样就好,哪怕支付违约金,公司也拿我没辙。
“正时哥,我先回酒店了,你们继续沟通,反正我是不会和她合唱,其他的你看着办就好。”
“启亨,就是赞助方要求你与她合唱,可能是要拉抬一下她的声势,你这样做让公司很为难嘛。”
“违约金我来支付,明早我们就起程回韩国。”我坚持道。
“启亨,你还是先回去休息,这个事情我来协调就好。”正时哥无奈地说。
我随便地走了出去,人总得有点个性不是,不然怎么叫巨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