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丧尸有过亲密接触,刘馨雅身上早已恶臭难闻。
经过多番清洗,刘馨雅才香喷喷地从浴室里走出来。
幸好别墅用水还正常,倒是让人没那么绝望。
刚到一楼大厅,刘馨雅就闻到浓郁的鸡汤香味。
“好香啊!”
仅仅一个全麦面包,对饿了两天的刘馨雅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面对鸡汤诱惑,刘馨雅简直毫无抵抗之力。
将胸前的衬衣解开几个钮扣,露出白皙深邃的事业线,刘馨雅才满意地走向厨房。
“哼哼,我就不信,凭我的姿色,难道还诱惑不了一个青春少男。”
厨房里,苏晨正在用大火熬煮鸡汤,为了增强鸡汤的大补效果,苏晨还向里头加了两根千年人参的参须。
千年人参,属于比较常见的灵株,相比人参果,爆率要高几十倍。
苏晨玩游戏这么久,参加了各种节日活动,千年人参早就攒了几十万株,就连千年灵芝、千年何首乌、千年朱果也有一大堆。
也不知道千年人参吃了有什么用,抱着尝试心态,苏晨往鸡汤里放了一点。
吃完人参果后,苏晨能真切的感受到变化。
如今的苏晨,不仅感知能力更加敏锐,力量、速度也得到了巨大提升。
若是用数据直观表述,如今的苏晨,各方面能力都提升了五六倍。
不仅如此,苏晨还发现,自己的心脏位置,有一股神奇的能量,会自动游走全身。
每当这股力量游走一遍后,自己的身体,就会缓慢增强。
这种感觉,有点类似修仙。
人参果,不仅能让苏晨脱胎换骨,还能自主修炼神功,时时刻刻提升苏晨的体质。
每当功法运转一周,苏晨就感到通体舒畅,精神抖擞,就好似身体里的封印,正在一点点解封。
“既然人参果有长生不老的功效,那这种神奇功法,就叫它《长生不老功》。”
“人参果既然有如此神效,千年人参就算比它差一些,也肯定会有点作用。”
苏晨都不需要回头,就已经知道刘馨雅来了。
刘馨雅身上的香水味,以及脚步声,实在太明显了。
“从丧尸喜欢血腥味这点判断,丧尸应该是有嗅觉的,你身上的香水味太浓,若是不想死,以后最好不要喷。”
不等刘馨雅说话,苏晨便已喧宾夺主,对刘馨雅教训了一番。
“小学弟,你好像……非常适应末日生活,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害怕,不慌张?”
一直以来,苏晨表现的都很冷静,这让刘馨雅对苏晨更加好奇。
明明年纪不大,做事却能冷静沉着,实在让人意外。
“从我有记忆开始,想要任何东西,都需要靠自己,即便只是一口热乎饭,也需要和其他人抢,如今不过是多了一些丧尸而已,对我而言,生活没什么变化,只是更加残酷了一点而已。”
“小学弟,你难道是……”
“我是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
“对不起,学姐不是故意的。”
“我们原本就非亲非故,你不需要道歉。”
苏晨只是默默地盯着炖锅,一眼都没看刘馨雅。
钓鱼,讲究的就是拉扯。
既然鱼儿已经在锅里,苏晨自然不必着急这么快就把它煮熟。
苏晨对自己的态度,让刘馨雅十分憋屈。
刘馨雅纵横商场十多年,从最普通的销售小妹,一步步成为身价数千万的连锁酒吧老板,认识的男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但凡是她认识的男人,必定对刘馨雅抱有不一样的占有欲,其中不乏有妇之夫,或是身价过十亿的商界大佬。
凭借过人的胆识和眼界,刘馨雅可谓左右逢源,事事顺心。
男人这种生物,不论外表多么正经,只要给点甜头,必定会展露出最原始的欲望。
只不过,让男人展露自身欲望的底线,因人而异罢了。
只要能让对方对自己产生兴趣,刘馨雅就有把握掌握主动。
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刘馨雅深明其中的道理。
“怎么回事,难道我的魅力,要在阴沟里翻船!不管了,老娘还就不信,拿不下这小子,只要能让这小子迷上我,就能任由我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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