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面说这酒是经九酝古法改良的……酎酒!”白老先生一脸兴奋,周围的人一脸的不明就里,这酒到底有什么玄妙?
“啥酒?酒还会皱?”小战士年轻不懂事,忍不住嘀咕。
老头就一脸看文盲的鄙视表情,给大家普及了一下,说道:“《礼记·月令》有言,孟夏之月,天子饮酎,用礼乐。周天子所饮的就是酎酒,而到了汉文帝时,更是规定了每年八月在首都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照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由此产生了酎金之制。酎酒在我国的历史上,被称作“天子之酒”可不光光因为其贵重稀缺,更是因为它是一种正尊卑的古礼,是礼乐制度的象征…… 只可惜早就失传了。如果这坛中真的是酎酒,可谓意义重大!”
老头越说越起劲,两眼直放光,众人这才意识到此酒身价不菲,而路任也不由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幸好自己当时没用力,就差那么一厘米,自己要是没留神岂不是变成了民族文化传承的罪人。
路任等人任务完成,酒坛子就留在了博物馆,以待后续的研究。而老头听说在挖出酒坛的地方就有一栋明代小楼,更是如获至宝般,要不是因为这个地点比较敏感,涉及部队必须要走一些流程,恨不得就要屁颠屁颠跟着路任他们回学校去了。
而另一边,马其烨是最早发现事情不对劲的人。
他有一面家传的丝帕,粉红色的,绣着鸳鸯蝴蝶,十分旖旎,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这还是祝英台给马家老祖宗马文才的定情信物,后来怎么成了马家的捕仙神器就是另一个悲伤的故事了。如果周围没有成了气候的小仙,那么丝帕正中便是一派安宁温柔的春日景象,鸳鸯戏水中,蝶嬉柳梢头,可一旦周围出现了目标,若是一个稍有些法力的,那么便有一只蝴蝶飞往目标所在的方向,按图索骥总错不了,但如若动的是鸳鸯,说明来的是个法力高强对付不了的,那么往相反的方向逃命,也是错不了的。
平时,马其烨就靠这块丝帕暗搓搓地观察小酒仙的动向,那只蓝翅蝴蝶是静止的画面上唯一的风景,总是活泼泼地四处翩飞,每每靠近他就让他心跳加速,嘴角忍不住上扬。而那天,酒坛被挖出来的时候,他分明看到有一只鸳鸯靠近了蓝翅蝴蝶,随即丝帕便恢复了原样,一动也不会动了。
最近,路队在全校通缉“红衣女鬼”,那个被挖出来的酒坛很有可能就是她,他心里隐隐有些担心,她不会是被路任给收了吧。但这个念头只是的一闪而过,马其烨在心里暗自觉得自己好笑。那个小酒仙虽然毕竟是几百年道行,自己拿着法器都降不住,路任再厉害也只是肉体凡胎,怎么可能伤到她。别瞎想了。
再怎么自我安慰,马其烨心中还是不安极了,满学校里找醇醇,找了好几天,都没有见过醇醇的影子。而手上的这块丝帕呢,也从那天开始完全静止,一度让他宁愿相信是自己的法宝坏了,也好过如今这么生死未卜的忐忑。
虽然跟醇醇认识也有不久了,但他其实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对着喜欢的姑娘只会东拉西扯的,七弯八绕就是讲不到正题上。每次话到嘴边,他就手抖腿抖声音发抖,怂到一个不行,每次想着下次下次,结果就是这么久了,他还跟着小雷小周一起,叫她大姐。
这一点,他倒是跟自己的祖宗马文才是一样的,马文才住在祝英台家隔壁又能怎么样呢,心心念念了十几年,祝英台根本就不知道,跟认识了两个月的梁山伯跑了。
如果这次她回来,一定要约她一起去三食堂吃小炒,然后问清楚她的名字怎么写,不然聘书怎么下呢?
马其烨在心里暗暗发誓。
醇醇对外界的这些纷扰全然不知,她昏迷了快一个礼拜,迷迷糊糊的似乎做了一个漫长的梦,等她醒来时周围的一切都陌生极了。余谈站在她床前,笑吟吟地看着她,说道:“总算醒了,担心死我了。”
“多谢阁下出手相救,在下感激不尽!”醇醇双手抱拳,豪气地往外一推,道,“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不是吧!你不认识我?”余谈一脸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