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饿了。”
苏思琪早把刚才的不快抛到脑后,腆着脸说:“要不,你请我到外边去吃大餐吧!”
男人眉毛一扬:“凭什么?”
“凭你在我这里打搅这么久,”苏思琪振振有词:“就该请我吃饭。”
男人指着脸上的伤,更理直气壮:“凭我这伤,你就该给我做饭。”
“冰箱里的食材估计也就能做出一两道菜来,你可别嫌菜少不够下饭的。”
“还行吧,”男人扳着手指头慢条斯理的数着:“一个青椒炒肉,一个拍黄瓜,一个小炒南瓜丝,再加个紫菜蛋花汤,三菜一汤,也就差不多了。”
苏思琪眨了眨眼睛,敢情这位爷不但翻了她的冰箱,还看了储物柜,那包紫菜他要不提,她自己差点都忘了。
既然贵人都点菜了,她也不好再推辞,好在都不是什么难做的菜。
猪肉拿出来解冻,煮上米饭,青椒和小南瓜切丝,黄瓜拍碎拿糖和醋腌着放冰箱,到吃的时侯再拿出来,绝对的清脆爽口。鸡蛋打在碗里,一回头见男人倚在门边,不客气的将碗送到他手里:“麻烦你了。”
男人倒是顺从的接过去,却问她:“要怎么弄?”
得,忘了贵人十指不沾阳春水,苏思琪只好耐着性子教他怎么把蛋打碎,沈孟青一学就会,很快就做得象模象样了。苏思琪捏了捏水池里的肉,感觉软了,赶紧捞出来切片。然后起油锅,炒青椒,下肉片,一顿翻炒,辣味和肉香结合在一起,满屋飘香,让人垂涎欲滴。
不到半个小时,三菜一汤就上了桌,苏思琪估计这是沈孟青吃过的最粗茶淡饭的一次,可是贵人并不嫌弃,吃肉喝汤,一点也不含糊。平日里聚餐,他总端着架子,说话少,吃的也少,用一种睥睨天下的姿态,淡漠的看着他们这些满嘴油光的凡夫俗子,以显出他的不同凡响。但现在,他低着头,大口扒饭,吃着家常菜,嘴角泛着油光,似乎已经走下了神坛,成为普通大众,倒显得真实许多。
沈孟青突然眼皮一抬,眸中光芒一闪:“你老看我干嘛?”
苏思琪问:“我这手艺还行吧?”
“还行。”
“要不,”苏思琪腆着脸笑:“你投个资给我开一饭馆得了。我也创个业。”
男人轻笑一声“你还真敢开口!”
“怎么不敢啊,”苏思琪说:“甭管多豪华的馆子,也没见你吃得这样欢过,证明我的手艺不比那些大饭店的差呀!”
“那是因为你这里没得挑,拢共就三四道菜,集中在一起就显得我吃得多了。”
苏思琪撇嘴,什么呀,明明就是她做的菜好吃,还死不肯承认!
“你真的想开饭馆?”大概是她不说话,沈孟青问了一句。
苏思琪笑了笑:“骗你的,开饭馆累死了,要开我就开个花店,每天对着一屋子姹紫嫣红,空气里暗香涌动,想一想都觉得很惬意。”
沈孟青突然哼了一声:“一个连月季和玫瑰都分不清的人,还想开花店?拉倒吧。”
苏思琪倒是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我分不清月季和玫瑰?方卓越告诉你的吧?”
沈孟青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答她。
吃完饭,苏思琪在厨房里洗碗,心里却犯了嘀咕,饭也吃了,茶也喝了,他还不走,难道又想在这里赖一个晚上?
他在这里,她就得象个小媳妇似的侍侯他,一天三餐,少一餐都不行,大热的天,中午得赶回来,晚上还得睡沙发。凭什么在自己的家里,她还这么不痛快!
不行,她可不想再侍侯了,说什么也要让他走!
偷偷伸了脖子往客厅里瞟了一眼,男人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两条大长腿搭在茶几上,还抖来抖去,悠闲得跟大少爷似的,哪有半点要走的样子!
苏思琪在心里喟然长叹,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做完事情,她深吸了一口气,打起精神去客厅和贵人斗智斗勇。
装做很随意的样子,把搁在沙发上的包拿起来“走吧,我送你回去。”
若是别人可能就顺势起身跟她走了,可沈孟青不是别人,他只是懒懒的指了指脸上的淤青“这样子能出门吗?”
要等这块淤青完全消失,至少得三五天到一个星期吧。难不成贵人真讹上她了?
苏思琪在心里叫苦不迭,她这是什么命哟,辛辛苦苦上班,下班还要侍侯一位大爷,难道是上辈子欠他的吗?
不是上辈子,她心里很明白,是这辈子,就冲沈孟青帮过她的那些事,别说侍侯三五天,就是三五个月那都是应该的。
她想了想,说:“你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大热的天,在我这住得也不舒服啊!”贵人抬了抬手指,指着卧室,苏思琪心里一咯噔,赶紧走进去,一下午都呆在卧室里,她怎么就没发现墙边多了一个行李箱呢?
苏思琪看着那只大箱子欲哭无泪,怪不得他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敢情是做足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