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大概的内容白景轩都知道了。
他一直以为流氓小混混爱上学霸美少女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没想到在这个大叔身上也是。
大叔当年是装酷耍帅留着长发的小混混,那个女孩是文字爱书的学霸,但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相爱了。
“我那会认识她,是因为傍晚回去的时候正巧撞上她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我冲上去就给了那个为首的光头佬一拳。”
大叔骂骂咧咧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光头佬也是她的忠实追求者,搁巷口那给她送花呢。”
大叔想到这又笑了。
后面的故事断断续续的,有些冗长,大叔撤学后来去外面打拼,供着家庭环境不好的女孩读完了大学,然后又跟着他出了社会。
最终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社会。
“我跟她住在大城市里的一个10平米的小屋里,雨天会漏水,没有阳台就只能等衣服自然干,每天都要睡都中午,因为我们只吃的起两顿。”
大叔笑着笑着就哽咽了。
大叔白天在电器城里卖些电脑零件,晚上在酒吧里兼职卖唱,但也能勉强维持生计而已。
“那天晚上我回去,她穿着那件干练的白衬衫,因为洗多了也不会掉色,她两只手都是通红的,她眼睛里还是那么澄净透亮,她跟以前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
“她那双纤长玉白的手本就应该是那来捧书的,而不是用来帮别人没日没夜地搓衣服。”
“她本来就不应该和我在一起,她应该被某个男人捧在心尖上,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大叔落寞地说道。
“别这样,大叔,如果喜欢一个人,跟他待在一起不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吗?”
白景轩安慰道。
“那天晚上很热,但我们为了省电费,夏天的电扇都是上半夜开,下半夜她经常都热醒,她问我什么时候我们能买一台空调,我看着她愣了神……”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们日夜打拼,但也只是匍匐于那座城市里万千人流中的尘埃,人间的烟火气息压的他们喘不过气。
她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一如既往,她知道她心疼钱不会浪费,外边吃剩的半碗粥也要带回去。
衣服有几件白色衬衫就够了,因为经常轮流换洗也不会掉色。
“她应该过最好的生活,吃过最好的穿最好的,而不是跟我染尽人间的烟火气。”
大叔说着说着有了些许痛哭声。
作为一个男人,最痛苦的就是没能给爱的人过上好日子,忙忙碌碌没有头绪,前面的路希望的路都看不到,让她留在自己身边何尝不是一种痛苦。
后来的故事大叔没有再说下去,只是轻声说了句:
“今天下午是她的婚礼,我去了,拖尾的婚纱穿在她身上真的美呆了,你知道吗小屁孩。”
这个称呼白景轩虽然不是很满意,但看在大叔这么伤心的份上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吧……
虽然说这么叫的确没什么问题。
“我现在也能买得起婚纱了,比她身上那件贵的多的多的多,但不可能穿的在她身上了。”
大叔后来编程设计了一个小游戏,被人看中高价买走了版权,赚到的钱能将婚纱堆满他的十几间房,但这都是后话了……
“我跟他的新郎喝了酒,挺帅一小伙,我也很满意,他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大叔呼出一口烟,唏嘘道。
“她的眼睛还是这么澄澈,一如既往,从未改变。”
“她跟我说……”
“下辈子,早点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