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吃痛了,却条件反射地又扑向花丛,或许认为靠在她身边才会安全些。
能不痛吗?王伦气急败坏之下可是下了狠劲的!他根本不知道对方完全是无意识的行为,倒不是真的想骚扰花丛。
不过花丛却吓了一跳,眼见退无可退、躲无可躲,只能拼命用脚来蹬。她穿得是寻常棉靴,不但保暖,踢到人时也很疼。只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力道较弱,最后仍然被人抱住。
这一下发生得太快,王伦反应就不够了。花荣本待也跳过去的,不想另一个醉汉却把他拦住了。刚刚看妹妹只是受骚扰,京中之地,他未敢造次,便要和其撕扯。
这时候王伦已经缓过神来,见那人又抱了花丛的脚,不禁怒从胆边起,恶从心底生,又冲过去踩对方的手。哪知道对方却越抱越紧,拼着挨打,竟然不松开了。
花丛这回是真受惊了,颤得连脚都踹不下去,眼看腿软要蹲下。王伦见不是头,从侧面抱起她的腰,然后对着地下那醉汉把全身的洪荒之力都用出去了:“去你的!”
这一下果然管用,这回醉汉被踹到手指,吃痛之下只能撒了手。
王伦还抱着花丛,柔声道:“可曾受辱了不曾?”这一刻只觉得她身上绵软温香,十分惬意,虽然清醒了些,却仍然不愿松开。反正她体态轻盈,抱一会累不着的。
反正是失礼,那干脆就彻底失礼一次罢了,机会难得呢。
花丛还是第一次被哥哥之外的男人抱过,便是哥哥,也只在小时候抱过她。此刻在王伦怀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亦真亦幻,欲走无力。
后世有位著名的女作家曾经说过,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慕,总要带点崇拜感。花丛的生活圈子极小,所以说她是小家碧玉,见到的人也都是如哥哥一般为生活奔波的人。
虽然经济条件拮据,却不妨碍她精神生活的富足,毕竟父母健在的时候受过的教育很好。
然后在王伦成名之后,她就听到了这个人,知道了他的诗词,并且成为了他的一个迷妹。
哥哥意外结识王伦,对她来说是意外之喜;王伦在经济上给予花荣的帮助,让她看到了哥哥久违的笑容,那是长期生活在下层突然看到人生跳跃机会的激动。
就在昨晚,她知道了哥哥拿到了一笔巨款,足足可以维系他们兄妹后续在京中的两年内衣食无忧。
说他是她和哥哥的恩人也不为过。
偶像加上恩人,让她不由自主地对王伦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是好感完全不差。
但她也听说了王伦的地位,是可以随便叩开丽香院两位头牌的家门、可以让樊楼的李师师欣赏不已、可以让清风楼的老鸨又赠重金又免酒饭还搭上金牌乐手崔念四,只为求得他的一首诗。
她觉得她和他的距离有银河那么远,所以从未想到有一天,她竟然被他抱在怀里。
这一刻她完全没有想过挣扎,也暂时忘记了刚刚的惊吓。
直到花荣也焦急地跑过来问她:“怎样了”时,她才觉得不妥,但是该怎样优雅地离开?她不知道,反正突兀地离开会使两人都尴尬。
王伦也觉得不妥了。刚才把她抱过来是为了避免被那醉汉弄污了她的腿,可是哪有一直抱着的道理?
好在他急中生智,赶紧向花丛挤眉弄眼地使眼色。花丛虽然没明白他想表达什么,却不露声色地眨了一下眼,很俏皮。
“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
“能站起来吗?”
“我试试,哎,可以呢。”
“那你小心点走着看。”
“唔。”
以上没营养的对话,是王伦先挑的头,但是花丛却很聪明地应和上了,毫无违和感,就像彩排多次的搭档。
随着对话,王伦很自然地松开她。花丛也装模作样地试着站好,小走几步,中间还小扭了一下,然后露出不胜欣慰的笑容:“奴家感觉好多了。”
果然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女孩也一样,很多事完全是无师自通的。除了王伦,她巧妙地骗过了在场的所有男人。
以至于花荣以为她的脚或伤或崴了,晚间又仔细问过。
这时候那两个醉汉也清醒多了,其中在地下吃了大亏的直接骂开了:“哪里来的野种,敢坏了大爷的好事!”
花荣听了,提拳欲打,王伦却听出似乎相熟啊。
细着瞧过去,呵,还真应了那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高衙内的两个狗腿子么,富安、陆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