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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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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就像是主人的男子不禁埋怨起来。

    那扮作家仆样的二十余岁的男孩急欲辩解:“大夫人,我不知道展家会选在这种地方。展管事说,说在船上,我真的不知”

    那男子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既要跟人谈生意,就得处处迁就于人。”叹了口气,心思不知飘向何处。“也不知小银子是溜到哪去了,连云阳也不见踪影。”语气中大有担心之意。

    原来这大夫人便是银兔儿的大嫂李迎姬,她们之所以出白子园,目的有二,一是为谈生意,二是为找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姊弟。

    长久以来,她管理白家生意都是用娘家姓,再通过几个扮男装的机伶丫头传递讯息,无论是打理生意或是投资,都不须跨出白家一步,对方也不知这是白子园的产业,不然依京城流传的谣言,一听白子园内皆是女流之辈,岂不会升起霸占白家生意之心?

    所以,凡是白家生意,皆说是李家公子在管理,而且是幕后管理,幕前就靠善于交涉的丫头扮男装来传递她的决定。

    今儿个若不是有一桩大生意要谈,她李迎姬又岂会跨出白子园一步?

    展家一向与白家有合作关系,也许是因合作良好,展有容才决定将白家纳为合伙人,共同合作一桩天大的生意,不过前提之下,是展有容须先评估李迎弟这个人;李迎弟也就是李迎姬对外作生意的化名,不过,外人并不知道。

    展有容向来相信看人的眼光不会错,虽与白家合作多年,但也未曾见过目后的李家公子,如今这次合伙的要求之一,就是须同李家公子见面,再谈细节。

    所以,今儿个李迎姬只好扮起男装来见展有容。幸而她虽是女儿身,但长相平凡,扮起男人来,倒有七分相像,另外三分再装一装,倒也瞧不出她是女儿身来。

    但,那并不表示她愿意到烟花之地谈生意呀!

    所谓烟花之地并不光是指妓院,有的姑娘也可自立门户,例如在湖上弄个花舫什么的。瞧!眼前就是一例。

    大雨滂沱,湖面上隐约飘着雾气,但也能瞧出湖面上那艘美轮美奂的花舫她向来是足不出户的,但一点见识还是有的,那分明就是花舫嘛!

    雾中出现小舟,舟上除了划浆的船夫,就剩一名长相可人、撑着纸伞的美人儿。

    待得小舟停在码头边,那美人儿瞧见迎姬,笑问道:“这位公子,可是姓李?”

    迎姬虽是百般不情愿,但为了白家也只得认了。

    她一拱手,回道:“在下正是。”

    “那可好极了。李公子请上船,我家小姐与展公子久候多时了。”

    那美人儿递出一把画着美女图的纸伞想为她撑起,那家仆萍儿忙斥道:“我家公子有伞了,不必你献殷勤。”她忠心耿耿的将自己带来的唯一一把伞撑在主子的头顶,自己反倒湿了一半。

    那美人儿掩嘴低笑,道:“二人共撑一把伞,若是男女也就罢了。你俩都是男人,既无情趣,又遮不至身子,到头来伤风感冒,可别怪我没好心告诉你。”

    “姑娘说得倒是。萍儿,接过来吧!”李迎姬虽不愿到烟花之地,却也不是一味排斥,当下谢过那美人儿,任着小舟划向雾中花舫。

    那花舫便是京城有名的醉香花舫,主人是京城花魁花月痕。她当年在百花楼红出了头,被封为花魁,也挣足了银两,干脆自立门户,造一艘花舫,凡是想上这艘船的,至少要出上千银两,虽是天文高价,仍是有不少富豪公子、文人墨客来一睹芳容。

    今儿个,醉香花舫让人包了。只见花舫上约莫十来个的丫头个个都是美人胚子,撑着伞儿站在船头或低头私语,或笙歌曼舞,一见迎姬上了花舫,忙领着她进舫里。

    舫里的一桌坐着一男一女,女的便是艳冠群芳的花月痕,闭月羞花是不在话下,那绝俗的容颜跟银兔儿有得比,就是少了银兔儿的天真无邪,略逊三分。

    向来迎姬是知分寸的,在白子园里,长相属她最平凡,因此她看见美人是既不羡也不妒,当下只是淡淡扫过那花月痕,便将注意力转向那舫里唯一的男子。

    那男子生得俊俏不说,差不多三十来岁,举手投足间竟有贵族似的威严,让人不可小颅。须知,她从小便让白家买来当童养媳,见过的男人只有李父、白父及那白云阳,再来就是偶尔硬闯白子园的臭男人,所见的男人屈指可数,自然不知他的长相究竟是好看还是不好看,起码能见人就是,所以她也是淡淡瞥了那男子一眼,并没放在心上。

    那展有容当她是正常反应,因为她是男的嘛!凡举姑娘家,除了昨儿个的银兔姑娘不正眼瞧他外,至今只要是见了他的姑娘,莫不倾心于他,不是臭屁,他也是挺烦恼的。要怪就怪他爹娘,基因好并不是他的错,他的心在展家生意上,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不然他何以要积极把无极推销出去呢?

    他笑着请迎姬入坐。

    “百闻不如一见。李公子看来不过二十出头,竟将李家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令展某好生佩服。”

    迎姬淡淡一笑,道:“展公子不必赞美于我;展李二家向来有生意往来,我信得过展公子,想必展公子也该是信赖我,才有此次的合伙关系,既是如此,闲话莫说,展公子请欧正题便是。”

    展有容一怔,随即对他心生好感。李迎弟外貌虽文弱有余,也不怎么起眼,但就是合了他的脾胃;鲜少有人能让他在第一眼就产生好感的,而这李迎弟他是交上了。

    “李家公子既来醉香,就不该只顾谈生意,且先听听月痕抚一曲吧!”那花月痕插上一嘴,声音如黄莺出谷。

    京城流传一句“听得花奴抚一曲,散尽千金又何难”由此可见这花月痕的琴艺该是如何的高超了。迎姬未出白子园,自然不知花月痕的琴艺究竟有多好,再者今儿个她可是来谈生意的,对那什么醉香、琴声是一点兴趣也没,正要开口拒绝,哪知展有容微微点头,风流笑道:“李兄弟,来了醉春,定要听听月痕姑娘的琴艺,方不枉此行。”

    这赞美之词让那花月痕的脸蛋染上红晕。

    迎姬才要不耐的拒绝,哪知身边家仆萍儿不屑的冷哼一声:“再好的琴艺也能比得过三夫人吗?”

    “萍儿!”

    “大大少爷,我说得可是事实嘛!三夫人不但长相好看她百倍,就连琴棋书画都样样精通,大少爷,家中上上下下哪个人不赞声三夫人好的,就连银子小姐也喜欢听三夫人的琴声,就可惜”一思及银兔儿失踪,那萍儿不觉流下眼泪来。

    迎姬虽也担忧银兔儿的下落,但一见到花月痕没法下台的脸色,只得叹道:“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既没听过花姑娘抚琴,又怎知她比不上三夫人呢?花姑娘,如不嫌弃,能否为在下及展公子抚上一曲瑶琴?”总算给那花月痕一个台阶下了。

    当下,那花月痕便抚起琴来,随着那琴声,低吟起情意绵绵的情歌来

    李迎姬压根没在听,她瞧着舫外的大雨,心里担心起若是银子没找到躲雨的地方,岂不会淋湿了?她们虽名为姑嫂,但她疼她像是自己的亲妹,若是一日寻不到她,只怕是一日放不下心来。

    对李迎姬而言,她是不懂男女情爱的,家庭就是她生活的重心,如何使白家生意更为茁壮和照顾白家人都是她的生活目标。

    而那展有容就大大的不同了他正沈思般的凝视着李迎弟。好古怪的心思啊!在乍闻他有妻妾之时,他心底竟泛起几许失望。他失望什么?同是男人,一个有妻妾,一个尚单身莫非他是在羡慕迎弟?

    不,不,不,他对婚姻向来没多大兴趣,怎会羡慕李迎弟连娶三个妻妾呢?累都累死了。既然不是羡慕,那心中莫名的情网又作何解嶙n

    包古怪的是,初见李迎弟是看他平凡得找不出特色来,但如今是愈看他愈耐看,那细长的眼睛挺亮的,那鼻子也很有个性,嘴唇略宽没错,但他喜欢。没错,他的五官看来是平凡得再不能平凡,但分开来看,倒也挺有味道的

    等等,他在想什么?他竟然在想剥下李迎弟的衣衫后,会是一番什么模样?老天爷,他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对方可是男人哪!

    “展公子?”花月痕连唤了几声,才让展有容回过神来。

    想来这一曲琴,从头到尾就只有萍儿仔细的在听,好比较其中的好坏。

    展有容不敢正视迎姬,抬眼瞧见外头雨势忽地变小,道:“李兄弟,可喜欢花雕?”

    “我不饮酒。”

    “也好。月痕姑娘,就烦你为李兄弟泡一壶冻顶乌龙。”这句话算是暂时遣退了花月痕,否则花舫上的姑娘有十来个,又为何独要花魁去做呢?

    那花月痕也知其理,敛手,欠了欠身,便退下了。

    “李兄弟,展家生意重心是在京城,除了京城外,江淮、浙江一带也有几间铺子商号,说大不大,但对当地也有几分影响;展某虽不才,但也想将展家生意向外推展,首由江淮、浙江一带,一路往南,再以南洋地区的国家与阿拉伯人为主,作为贸易对象。”瞧见李迎弟一脸惊愕,笑道:“李兄弟,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你可曾听过?”

    她惊诧莫名的摇着头。

    他再笑道:“展某的目标之一就是将苏杭开发为繁荣之地,有如天堂一般,仅凭展家之力,风险大大,故不得不找合伙人。李兄弟的意下如何?可敢冒险一试?”

    李迎姬沉默半晌,心想:这是一项大挑战,也是极好的投资,那是说,如果成功的话,但若以白子园为首先考虑的话,这风险冒得大大了!

    展有容瞧她心中挣扎,决心逼她一逼,道:“展某想与李兄弟合作的不仅于此,李兄弟可曾听过爆竹?”

    “展公子也想打那爆竹的主意?”事实上,白家就有一商行专卖爆竹;京城多富豪,自然对娱乐特别有兴致,这爆竹就是专用来娱乐的,就是有些危险。

    “展某手下有几名火思辅家,发现那火葯虽能制为爆竹,但也能制成霹雳炮,对于朝颓大有贡献。这原是项秘密,不过其间耗资颇多,若能也找合伙,对彼此定然有所好处的。”重要的是,他对这李迎弟有好感。

    “霹雳炮?那是什么?”

    展有容一笑,忽地握住李迎姬的双手,正要说话,眉头突然一皱,怎么这位李兄弟的手特别的小号,而且柔软?

    她的脸倏地脤红,用力抽回,怒道:“展公子说话便是说话,何以动手动脚?”

    展有容先是怔于她的怒气,而后了然的笑了笑,道:“李兄弟莫见怪。我向来不拘小节,一时失神,才对李兄弟不敬,望李兄弟见谅。”定是她耻于一双男人的手活脱脱的像娘们儿的白嫩玉手,才忌讳他人碰触。

    迎姬嘴角仍是带怒,若不是看在彼此合作机会颇大,早拂袖而去。

    “致命的武器。”他正色答道。

    “什么?”

    “我是说,那火葯经改良后,能致人于死地,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无一幸免。无论是为大宋国运,或是彼此利益,李兄弟都该与我合作。”

    他微微笑着,直到瞧见李迎弟惊愕的大嘴,忽地有了想亲她的冲动。

    他到底怎么了?难不成,他多年来对女人没兴趣不是因为管理生意所致,而是而是他喜欢男人?

    老天爷,这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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