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
司琴叹了口气。叔恩身陷危险,生死未卜,她怎么能不担心?
但她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个叫做卫军的人身上,希望他真有杰克说的那么厉害
叔恩才跟著法兰克走下楼,立刻被人从身后箝制,紧接著头一阵痛,眼前跟著一黑,随即陷入昏迷。
当他醒来时,手脚已恢复自由,躺在一张舒适的沙发上——
“这里是”他挣扎著坐起身,转动仍然晕痛的头,想要弄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一间装潢非常豪华的屋子,不像座监牢。
“叔恩,”一个灰白头发、外国脸孔的男子亲切地跟他问好。“好久不见。”他长得有点像肯德基爷爷,看起来非常慈祥和善的模样。
“梅尔博士?!”叔恩惊讶地唤道:“你怎么会在——”话还没说完,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原来这次事件的幕后主使者是尼克森梅尔——叔恩在英国研究室的负责人,更是他学习遗传基因工程的启蒙恩师,让他获益良多。
正因如此,他忍不住要间——
“为什么?”这个事实让他一时无法接受。
“你知道太多。”此时尼克森梅尔的眼睛是一片犀利的冷意,先前的和善已不复见。
“知道太多?”叔恩一脸纳闷地反问道:“那些知识不都是你教我的吗?”哪有老师嫌学生知道太多的?这不合常理。
“我的意思是说,你知道太多关于我们研究室的秘密。”
叔恩沈默了,因为他已明白尼克森所指何事——
当年他和尼克森所待的研究小组,成功地利用无性生殖研发出第一只桃莉羊后,一家私人财团立刻用高薪把尼克森挖走,并出资让他领导一个团队,负责“复制人”的研究。
尼克森随即说服团队中最优秀的叔恩加入研究行列,刚开始他认为人类基因较复杂,研究起来也比较具有挑战性,便欣然前往;但就在计划进行到一半之时,他无意间发现出资老板研究“复制人”的真正目的——
原来,这个集团老板是中东某国的石油商,他要求制造出最强的人种,目的是为了要组成一支世上顶尖的“复制人兵团”以利称霸全球。
知道这件事之后,叔恩暗中销毁手边所有的资料,并随即提出辞呈,黯然离开他最喜欢的研究工作。回到台湾,他努力苦读,考取了兽医执照后,便开了“好朋友动物医院”
虽然这段期间尼克森仍不断地邀请他回去工作,但他都没答应,谁知他们最后竟然祭出这杀手锏?
“如果你愿意回英国继续为我工作,我当然可以饶你。”尼克森好心地提供另一个选择。事实上自从叔恩离开后,研究进度便停滞不前,所以他目前极需叔恩的能力。
“我不愿自己研究出来的心血,变成有心人士的杀人工具。”他很清楚一旦那支“复制人兵团”问世,将会为世界带来很大的浩劫,他不愿成为历史罪人。
听了叔恩的回答后,尼克森的脸立刻拉了下来。“既然你不领情,就怪不得我心狠手辣!”
昨天枪击失败后,他想了一下,也许叔恩命不该绝,应该可以再试试以性命威胁,搞不好可以延为己用。谁知他今天又拒绝自己的提议,既然不能为自己所用就摧毁,一向是他的座右铭。
尼克森转过身,朝左右人员打个手势,其中一名高壮的保镳立刻掏出怀中的手枪,瞄准叔恩的头部开枪——
“砰!”枪声响过,叔恩却毫发无伤,倒地的反而是那名欲开枪的保镳!原来有人自窗外开枪,子弹破窗而入并击中那名保镳。
“谁?!”突如其来的发展让尼克森慌了手脚,连忙躲到其他保镳身后,护著头大声嚷叫。“快点保护我!”
三名保镳立刻将他围在中间,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那我呢?”处在外围的法兰克也慌了,拉住其中一名保镳。“怎么没人保护我?”
“闭嘴!”尼克森怒斥。“我的命比你值钱!”
就在这时,两组黑衣部队分别由窗户和大门进入,不知从何处射出的三颗子弹,竟一一射中三名保镳拿枪的手掌,弹无虚发。
“哇!痛——”保镳们纷纷握著自己血流不止的手掌,哀声叫痛,哪还能顾及尼克森的生死。
十名黑衣男子迅速进入屋内并就定位,其中有两名更迅速站在叔恩身前保护他。他们手上的枪全都瞄准在场的五名坏蛋,让他们难以脱逃。
“把他们全部绑起来。”一名看起来像是头头的黑衣人下达命令。
“你不能抓我,我是外国人。”尼克森嚣张地宣布。
“喔,是吗?”黑衣人头头冷冷地嗤笑一声。“这个简单,只要直接将你毁尸灭迹,就不会有人知道。”这句话是以十分流利的英文说出。
“你杀人是犯法的”
“你之前不是也想杀他吗?”他指著叔恩。“你都敢做了,我还怕什么。”
“不”尼克森惨叫一声,吓昏了,典型的恶人无胆。
“将他们移交国际刑警处理。”头头再度交代下去,接著走到叔恩的面前,伸出右手。“你好,我是卫军。”
“卫大哥,谢谢你前来相助。”叔恩感激地伸手与他相握。
“别客气,这是我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卫军淡淡地一笑。“我们已经将他们一网打尽,你的危机也算是解除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也许对卫军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小事,但若不是有他鼎力相助,自己早就被枪打死。
“没事就好,无打个电话跟你女朋友报平安吧,免得她担心。”
“对喔”叔恩赶紧拿出手机,拨了司琴家里的电话。“喂?我已经没事了是卫大哥救我的别哭了,我没事好我马上回去别哭了喔”他对著电话,不住地安慰她。
虽然直接面对死亡是件很恐怖的事,但是她在家里等待时的那种煎熬,一定也不好过。
现在,他一心只想回到司琴的身边团聚,经过这个事件,他发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该是结婚的时候了
“你终于回来了!”看到叔恩平安归来,司琴的泪忍不住飙了出来,并立刻冲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
“别哭了”两人旁若无人地大演“久别重逢”的戏码,三名护著他回来的卫军手下,全都识相地闪开,将时间和空间留给他们。
他忍不住低头给她一个热吻,不过小小分开一下,他们俩的吻技已经大有进步,感情也跟著加温不少,当两人的情绪都稍稍平复之后,他立刻开口对她说道——
“我们结婚吧!”
“结婚?!”他突如其来的求婚,让她又惊又喜,但是惊讶的成分居多。“为什么?我们才交往不到一个月耶!”短短一个月的交往,他竟然就跟她求婚,未免太快了吧?
“我们虽然交往不久,但是却已经认识超过二十年了啊!”“可是,我们真正称得上有往来的只有最近这一、两个月啊!”进展的确是快了一点。
“谁说的?别忘了国三那年我们是做了一年的邻居呢!”他摇摇头,提出反驳。“我对你的印象也是从那时开始累积的,要不然怎么能在第一眼就认出你来?”
那一年虽然大多数的时间是他说她听,但是她每次都认真聆听的模样,让他留下很好的印象,这是她跟其他聒噪的女同学最大的不同——她虽然态度冷漠,但却懂得尊重别人,不会仗著有小团体做后盾,就四处嚼舌根。这点让他很是欣赏。
前一阵子,她解开心防,告诉他关于小时候的事,以及她的心路历程,更是让他在心疼的同时,燃起了浓浓的感情,直想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一辈子守护著她。
这不单单只是同情,而是融合不同的感情,有友情、亲情,当然还有爱情。
不曾谈过恋爱的他并不能确切描述何谓爱情,但是他相信喜欢跟她在一起的心情,看到她就觉得满心愉悦的心情,想要带给她幸福的心情
综合这些心情,应该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你的回答呢?”他再次催促。
“嗯”她脸颊绯红,羞赧地点头答应,平添几许丽色。
“太棒了。”他兴奋地抱起她绕圈圈,喜悦溢于言表。“我好高兴喔!”
“我也是”她也幸福地在他耳畔低语。
若不是他,她这辈子根本不会结婚,因为她绝对碰不到另一个像他一样对她呵护有加的好人!
她相信只要跟他在一起,一定可以获得幸福,一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