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声中却流露出一种和平盛世的气象。
李洛阳走在人群中,有种沉醉的感觉。
刚才与大小姐的那场交锋虽然让他尴尬,可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绪。
他此次走出掷金山庄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儿女私情。
他已经二十岁,作为掷金山庄的二公子,已经足以为传宗接代的事忙碌。
可是,他志不在此。
自从他十五岁拿起剑的那一天起,他已经决定殉身剑道。
要想成为一个绝顶的剑客,决不能被感情纠葛,感情一旦被剑以外的事情分占,将永远无法登上剑客的巅峰。
“钝刀钝剑,阴天好磨。”
街边一个磨刀的小贩靠在箱子上,当街叫喊。
这小贩不像是其他经营这种低俗营生的人那样精赤着上身只穿一件鼻犊短裤,而是将自己裹在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因为他的面孔与发色与中州人不同。
他青发高鼻,不似中州人。
所以,他将自己裹在宽大的袍子里,目的就是不想吸引太多人的注意。
磨刀的家什靠着箱子放在地上。
李洛阳在他面前停下来。
那小贩立刻用不太圆润的中原话问道:“公子,要磨刀吗?”
李洛阳道:“我是用剑的。拔出你的剑。”
那小贩一怔,赔笑道:“公子,想必你误会了,我只是个低贱的磨刀小贩,哪有什么剑呀?”
逼近了李洛阳倏然逼近了一步,冷冷地盯着他看,道:“你骗不了我的,我说过,我是用剑的,对于同样用剑的人,一向都是很敏感的。你虽然将自己的剑藏了起来,可是,却隐藏不了你那剑中的气。就像是一个人的武功再高,走路的时候可以不发出任何声音,却无法阻止自己的心跳,无法让毛孔不呼吸。我敢保证,你的剑,就在你身旁的这只箱子里,打开来看看。”
那小贩急了,期期艾艾地道:“公公子”
李洛阳盯着他,堵住了他所有的退路,一步一步地逼近,道:“我这次出来,最大的目标就是与剑三十一战,可是,在那之前,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击败江湖中所有用剑高手,很不幸,或者说很幸运,你是第一个,拔剑吧。”
那小贩:“”
李洛阳一抖手,宽大的袍袖突然迎空张开,从里面滑下来一柄绛青色的剑,剑身修长,犹如一根碧色的葱。
刚才去富家山庄拜会凤南天的时候,他将这把剑隐到了袖子中,取而代之一把泥金的折扇,用以掩藏自己的剑气。
从富家山庄里出来之后,他凭着直觉直接走进了这条街。
不是因为这条街上川流不息的繁华,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某种强烈的剑气的招引。
那是一个剑客对剑最直接的感觉,不会错的。
这个看似平常的小贩,绝对是个用剑的高手。
遇到高手,李洛阳绝对不会错过的。
所以,他要迫使这化身为小贩的剑客出手。
可是,面对着他的出鞘剑,那小贩居然盘腿在他的面前坐了下来,用一种很特殊的姿势,就像是忠诚的信徒在神灵前的祈祷。
他用不太流畅的汉话一字一句地道:“如果阁下真的要出手的话,那么请便,我是绝对不会出手的。因为从我走出圣域穿上这件长袍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我们的女神雅典娜。谁都知道,雅典娜最讨厌的,就是杀戮。”
李洛阳收剑,皱眉:“圣域?你是来自圣域的圣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