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音乐厅内演唱的,是女高音法兰妮葛索丝。这位来自瑞典的女高音,是孔秧熙最欣赏的一位音乐家。
她的公开演出向来不多,因此真是一票难求,早在好几个月前,就已销售一空。而孔秧熙的身份自是不同于一般市井小民,他所订的贵宾席位于舞台正前方,无论在视觉上和听觉上,都拥有最高级的享受。
“少爷,您的位子在这,请!”身为随扈的法南,在开场前引领孔秧熙来到场中座位。
孔秧熙人高马大,背直腰挺,五官真是俊逸分明,在举手投足间,可见欧洲绅士的风采,处在西方世界中,一点也不逊色。
“等会去替我探听看看,下个月在拍卖会场上,所要卖出两张有关莫札特手稿的消息,究竟会有多少买主,名单等音乐会结束后交给我。”身穿燕尾服,一派潇洒的孔秧熙,在落座前,不忘对法南做最后叮咛。
“是的,少爷。”法南态度恭谨,丝毫不敢有半点马虎。
他的回答比平常迟了些,飘忽的眼神显出心里另外藏有别的事,孔秧熙晓得他正踌躇着该不该说。
“有什么事就说吧,憋到音乐会结束你不痛苦吗?”两人相处已有三年,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对方的眼。
法南灰色的眸子一掀,谨慎的开口。
“少爷,是这样的,刚刚大夫人打电话来,说姑奶奶这两天会来到这里,希望少爷晚些时候,可以跟大夫人联络一下。”听大夫人的口气,事情好像蛮严重的。
孔秧熙沉默了一会,修长的手指一摆。“我知道了。”
法南说完,原本紧皱的眉才化了开来,去办他交办的事。
孔秧熙坐在座位上,手指不停的敲着另一手的手背,淡褐色的眼眸随着敏锐的思绪变得深邃。他想着,母亲急着打电话告知他姑姑前来的目的,是家里出了什么难以解决的大事?
最大的可能就是,二妈又吵着要分家,而父亲被激怒了,做出什么关键性的决策,也才会使得母亲打了这通越洋电话,而姑姑大老远跑来,八成是受父亲所托,前来执行任务的。
说起铁面无私,让人心生畏惧的姑姑,他整颗心像被铅块压着,感觉似要喘不过气来。她对他们兄弟都是一视同仁,从不偏袒任何一人。
正陷在自己思绪中的孔秧熙,静得像尊石雕,直到身后传来蚊蚋般的抱怨声,他才慢慢回到现实。
敏锐的他听见一名少女正边走过来边向人发牢騒,脚下的鞋跟边发出咔咔的声响,那种不协调感,似乎跟那双高跟鞋结下千秋难解的梁子一般。
“向莞茵,你非得拿这么高的鞋子给我穿吗?我脚快痛死了”抱怨声音还未停,只听到鞋跟“啪答”一声,女子惊恐的呼喊声紧跟着响起。
早在女子还未跌倒前,孔秧熙就转过身,他好奇是哪个喋喋不休的女人发出那么聒噪的嗓音。就见一具娇小身影从阶梯上跌向他,基于反射动作,他的双手在第一时间迎上去,正好扶住往下扑的身影。
原以为会摔成脑震荡的陆茜娅,突然感受到一双温热大手正托着她,阻止她的跌势。
她定定地看着那双大手的主人,精致明朗的五官,散发着优雅高尚的气息,即使是牵动一下嘴角,没有其他过多的表情,就够让人倾心了。尤其是那双淡褐色的灵眸直视着她,好像正对她保证,可以放心,你安全了!
“以后走路要小心点。”他的声音像唱诗班的男声,让人如沐春风。
陆茜娅整颗心像马表般,急速地跳动起来。这样处变不惊,不慌不忙,真是有风度与气质的绅士。跟她这个手笨脚拙的女人比起来,两人呈现出强烈对比,要是她也能具备那样的风采,老爸不知会多开心。
为了避免她有可能青光外露,他还起身替她挡住任何角度投射而来的目光,直到她确定站稳后,他才再度坐回座位。
“真是没天良的东西!这种烂鞋子一双还要三百美元,看我等会不去烧了他们的店才怪。”陆茜娅起身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对着断鞋跟咒骂。
“风度风度,我教过你的,你全忘了吗?”方绸急忙凑到她耳边,面对众人惊愕的表情,她的笑显得僵硬不自然。
“风什么度啊,我的脚痛死了,阿姨,能不能拜托你,再穿那么高的鞋,我脚都要残废了。”陆茜娅一张小脸皱得像包子。
“表姐,你一定要学会啦,以后穿起来就会显得很有气质。”向莞茵在一套给予鼓励,成功哪有不经过失败的累积。
“命都快没了还谈什么气质,唉哟,真的很痛耶!”她干脆跳到孔秧熙的椅臂边,边靠着边弯腰揉着脚踝。
“茜娅,在众目睽睽之下,你怎能做这种粗鲁的动作?”方绸催促她快点将鞋子穿上。
“她的脚都扭伤了,你不关心她的伤势,还一直在意她的动作雅不雅观,这样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孔秧熙忍不住出面说话。
他突如其来的仗义执言,不仅让方绸和向莞茵有些尴尬,就连陆茜娅也愣住了。
不过更夸张的还在后头,当孔秧熙认真地把目光焦点聚集在方绸的脸上,一个记忆的影像闪过,他双眸一亮,立即冲口而出。
“你是方绸阿姨?”
方绸本来因他的话感到难堪而心生薄怨,但听他这般亲切的叫唤,面容渐趋和缓。
“你是”她记人的本事向来就差,要是没什么交情,常常是过目就忘。
“你是我三妈文湘兰的结拜姐妹,曾经有一次到我们岛上做客。要是我记得没错的话,那是三妈四十岁生日的时候。”
方绸努力回想他的话,要是她没记错,眼前这位伟岸挺拔的年轻人,应该就是孔家元配夫人的儿子,叫
“你叫孔秧熙,对不对?”
孔秧熙笑笑的点了点头,看来她的记忆还没完全被抛在时空的洪流中。
“方阿姨平常喜欢在早上练香功,下午爱喝年甘菊茶配杏仁酥,晚上睡前有听古典乐的习惯,特别是小约翰史特劳斯的圆舞曲。”他如数家珍般,一点不漏地说出当年她小住岛上的习惯。
“你真是好记性啊,怎么连我什么时候喜欢做什么都记得一清二楚。”呵呵的笑语发自内心,这孩子真是细心。她想着,若能让自己的莞茵嫁给他该有多好,但女儿还太小。
不过要是能让茜娅近水楼台先得那个月也是不错,身为阿姨的她,多多少少也能沾点裙带关系。
“喔,对了,你也在维也纳学音乐吗?”她开心地与他话起家常,全忘了一旁外甥女正忍着脚痛的煎熬。
还是孔秧熙先发现,他打断她的话,建议她:“我们先看看她的伤势如何,然后再慢慢聊好吗?”被他这么一提醒,方绸整个脸微红起来。
“脚痛得很厉害吗?要不要阿姨现在就带你去给医生看?”亡羊补牢,希望能挽回一些面子。
孔秧熙小心翼翼地将陆茜娅扶到一旁的座位上,正巧她的座位就在那儿,而被这样体贴温柔的男士服侍着,哪还需要什么医生。
“不,不用了我现在好多了。”在那对晶亮的淡褐色眸子注视下,她感觉扭伤的部位好像被圣水浸泡过,渐渐不痛了。
方绸和向莞茵看到向来习惯大咧咧的她也会有欲语还休的时候,不禁有些讶异,但她的表情看似真的无碍,她们也就放心了。脚一定不痛了,而且能马上又跑又跳。
“要是真的不痛,就要好好用心聆听音乐会,我和你表妹会在后头仔细注意你,要是你打瞌睡的话,这礼拜就得禁足,乖乖待在家里不准出门,知道了吗?”方绸把话先说在前头,姐夫的三令五申让她不得不对茜娅的管教严厉,否则回去难以交差。
“妈,表姐的眼珠子好像停住不动了,她变成雕像了吗?”向莞茵拉拉母亲的衣袖。
“陆茜娅!”方绸手往腰上一把,直挺挺地往她面前一站。
被她突然的叫唤吓到,陆茜娅整个人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
“不行啊,我已经和朋友约好要去郊外骑马,你不能让我失信于人吧!”要她来听音乐会她也乖乖来了,但整整三个小时都得全神贯注听个女人发出杀鸡般的声音,不准她中途不小心打个盹,那是很困难的。
“脚痛还骑什么马?既然有心要学习当个淑女,就要坚持到底,你不希望我告诉你爸爸,让他在台湾难过失望吧?”方绸绷着脸,她晓得茜娅一向很在意父亲,搬出这张王牌,绝对管用。
一想到父亲从小疼惜自己,父代母职将她一手拉拔长大,陆茜娅的良心开始受到针刺般的痛苦。
“好啦好啦,我尽量就是了。”她全身像爬满蚂蚁般难过,如果她能有办法让自己坐得住,又有欣赏音乐的细胞,不知该有多好。
方绸在看到她终于妥协后,才笑呵呵地看向孔秧熙。
“那我就先过去坐了,待会等音乐会结束再好好聊聊。”
能再次和孔秧熙碰头,方绸可说是雀跃不已,最好是外甥女能和对方搭上线,那她不就可以像文湘兰一样,沾上富贵人家的边来过过瘾。
在方绸一离开后,孔秧熙热心地询问道:“要不要我替你找双鞋子,要不然这样听音乐会恐怕不太礼貌。”
“你人真好,不像我阿姨,老要我做些我不爱做的事,不过也不能怪她啦,谁叫我一点女人味都没有,我自己也很苦恼啊!”像是两人是许久不见的老友,她一只玉臂就这样枕在他的肩侧,态度再自然不过,但对才认识的两人,却又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身体间的亲密碰触,虽说是增进友谊的不二法门,但过于快速可是容易让人退避三舍。
孔秧熙笑笑地将她的手从肩上取下,脸上没有半点不悦,他拿起手机,拨了一串号码。“法南,等会中场休息时,送一双女孩子穿的鞋子来,最好是以黑白两色为主,别太花俏,嗯”他看了一下陆茜娅的脚“一六十六或六十七号左右,这样明白吗?”
“你目测得还真是准。”太不可思议了,他竟然能一眼就看出她脚的大小。
“还好。”孔秧熙亲切开朗的笑说,仿佛一阵轻风拂过,他收起切断通讯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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