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四处看看,满是疑惑道:“他还没来?”
我点了一只烟,嘬了一口,轻轻把烟从鼻子喷出,喷到女孩姣好的脸上,笑道:“来了,只是她还不知道。”
女孩似乎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脸的不解。她扭回身从里面拿出24瓶嘉士伯放到桌上,脸上显然疑惑还没褪去。
看来计划第一步~“吸引”还是相当成功的,无论让女孩或者喜欢或者猜疑,哪怕是恨也好,反正只要她时不时地想着你,那就达到了目的。
我暗自茄喜,果然没猜错,原来她还真是个傻妞。因为在酒吧里,只有傻妞才会对陌生男人搭讪的话题感兴趣。
这时,酒吧里的dj大发善心,换作了较为疏缓的歌曲,那曲子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店。我扭身看着舞池里那几对腻歪的狗男女,自己也随着音乐的节奏轻晃着身体。
啪。她打开一瓶酒,推到我的眼前,我回过头伸出一个手指说:“宝贝儿,再开一瓶。”
女孩瞥了我一眼,啪的一声又打开一瓶嘉士伯。
我想那会儿我脸上可能露出了yin笑,但顾了许多,我无耻的把身子凑过去,刚想和她说,这瓶我想和你一起喝等等之类的话再次搭讪。
可是就在这时突然有个人猛拍了一下我的左肩。我知道,在这个该死的节骨眼上,出现的人,一定是冬华,因为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他和我是左撇子。我缩回身子,冷漠的回过头,果然看到冬华那张永远笼罩在烟雾中的尿脸。
冬华吸烟的方式很可怖,他总是猛地嘬一口,直到把体内所有空气压出体外,进而用烟雾把整个肺占据为止,然后就闭上眼睛享受,他说这样的吸烟很噎人,但他妈也很爽,比干那是事儿还爽。我想这种尿样男人可能会有同性恋倾向,所以我每每坐在他身边时,尽量离他远一些,防止意外发生。
如果想在某个地方寻找他的踪迹,其实很是容易,只要找到哪个偏僻的角落里,有一点骤亮的烟光在闪烁,呵呵,那就找到他了。
这段时间我们不是经常打电话见面,但却经常会在某些的小酒吧里碰到,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去些不曾去过的,或是没什么知名度的酒吧,看看那里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什么新鲜的地方,但大多数时间是令我们失望的,不是那里没人特别之处不欢而散,就是没多久就带着女孩出来开房。所以,李冬华既是我过去上大学时期的死党,也是我如今最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当然还有一层关系就是我管他父亲叫干爹。
此时见到他,虽是有些气愤,心里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个遍,但脸上还是故作惊喜地说:“嘿,冬华!你丫怎么在这儿?”
冬华略显瘦高的身子靠过来,一屁股坐在我身旁,毫不客气伸手拿起那瓶打开的啤酒喝下去。说实话,我们的关系的确没必要和我打招呼再喝我的酒,不过这瓶酒让我请他,也的确有些心不甘。